茶叶对外贸易之动植物检疫法

  茶叶对外贸易之动植物检疫法
  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以下简称《动植物检疫法》),于1992年4月1日起实施。内容包括总则,进境检疫,出境检疫,过境检疫,携带、邮寄物检疫,运输工具检疫,法律责任和附则。《动植物检疫法》是第一部关于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方面的法律。是为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以下简称病虫害)传人、传出国境,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而制定的。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实施动植物检疫的有:进境、出境、过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容器、包装物、铺垫材料;来自疫区的运输工具;进境拆解的废旧船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者贸易合同约定应当实施检疫的其他货物、物品。茶叶是植物产品,进出境需申报植物检疫。
 

责编: ju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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