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株古茶树被砍掉说起

  从一株古茶树被砍掉说起

  北京 王郁风

  兹阅中国茶科所《茶叶信息》半月刊总66期(2003年1月15日出版)刊载袁智中《云南临沧、耿马发现古茶树群落》一文内说耿马县境内的“原始森林地带”,一次调查发现“最大的一株(古茶》树的基径围为254厘米,但在2000年兴建水库时被砍掉”了。

  如果此信息属实的话,不禁令人痛惜。匡算这株古茶树的树干理论直径有80厘米,两人合抱那样粗大。君不见千余年前陆羽先生闻见有“两人合抱”粗大的茶树,视为罕见之宝物,记入《茶经·一之源》。乔木大茶树长得很慢,“合抱之木生于毫末”(道教始祖老子语),不知这株被砍掉的树龄“高寿”几何?比照匡计当在千年上下,就是说相当于唐代陆羽著作《茶经》时代就开始生长了。可是现在被砍掉了!

  世界公认,我国是世界茶树的发源地,而云南又是发源地的中心地带,现在全世界有50多个国家(地区)种茶,都是直接或间接从中国引种而去。史载最早于唐代(公元618—907年)传播于朝鲜和日本,但至今未见朝、日两国有千年古茶树遗存下来,世界其他国家种茶,都在18世纪以后才开始引种茶叶。所以说现存于我国的千年以上的古老大茶树、古茶山,在世界上是中国独有的国宝。砍去一株古茶树,其损失无法估量。这不仅仅是本县、本省和我国减少了一株古茶树,而应当看作是地球上从此消灭了一株千年古茶树活体遗存。

  砍树与建设有时发生矛盾。不知砍树之前是否经过论证,建水库可否避开古茶树的位置,达到既建了水库,又保住古树,两全其美,矛盾统一。

  再从法制层面来温习一下国家的规定。早在十年前国家林业部采纳中华茶人联谊会的建议,已将古茶树以“野茶树”的名称列入国家珍贵树种保护名录,132种之一,野生古茶树定为国家二级保护树种。国家林业部于1992年10月8日,向各省发出《关于保护珍贵树种的通知》,指出要“依法治林,严格管理”。“珍贵树种主要原生地或集中分布区,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划建自然保护区或禁伐区”。通知规定:“严禁采伐一级珍贵树种,因特殊情况需要采伐的,须经林业部批准;严禁控制采伐二级珍贵树种,如需要采伐,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批准,报林业部备案”(该通知原文和132种树木保护名录,附见《中国古茶树》一书,“中国古茶树遗产保护研讨会论文集”。1994年9月上海文化出版社出版)。

  为“亡羊补牢”,应抓住事例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当地群众知道古茶树受国家保护,不可随意砍伐。应加强古茶保护力度,应有可操作性的措施。例如,建议:

  (一)省内有关茶事团体联合成立古茶遗产保护委员会;并设立基金会,筹集活动经费。

  (二)实地调查摸清本县、本省古茶树分布图,绘出所处位置。统计树龄在300年以上和千年以上的古茶树有多少株,逐株登记编号或输入电脑,作出影视资料,建立档案。

  (三)经政府批准划建本县、本省古茶树自然保护区,并竖立石碑。每年复查年检一次。

  (四)将古茶树资料呈报本省和国家林业部备案。也为将来申报联合国自然遗产保护名录作前期准备工作。

  (五)建立碑亭警示。今后如再发生非法砍伐古茶树事件,建议在其附近盖个小亭子,亭内立个石碑,刻上“此处曾有一株千年古茶树于某年被砍掉”字样,成为文物的另种档案和景观。
  文章转载自(昆明民族茶文化促进会)

责编: 小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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