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茶产业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保障措施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的战略部署,着力推进我省茶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品牌竞争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省政府近日出台《贵州省茶产业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完善省茶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省茶产业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组织协调和考核检查,每个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协调推进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提出三年行动计划的年度计划、主要政策措施,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各项具体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牵头单位:省农委,责任单位:省茶产业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多措并举,增加投入。从2014年起,省级财政加大茶产业资金投入力度,同时,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方向、项目运行方式的前提下,整合有关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茶产业品牌打造、市场开拓、茶叶加工技改、新建茶园和茶园质量提升等。各市(州)、茶叶主产县(市、区、特区)要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加大扶持力度。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民营资本进入我省茶产业领域。(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农委,责任单位:省茶产业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三)落实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经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茶叶生产、加工、物流项目用地,在土地审批和用地指标上要优先保障,在地方收费等方面给予优惠;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责任单位:各〔州〕政府)
 
  (四)建立激励机制。对推动茶产业发展贡献突出的县(市、区、特区),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扶持;对因工作不力、重视不够、弄虚作假、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茶产业发展县(市、区、特区),在茶产业项目和资金安排上予以调减;对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贡献突出的茶叶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茶馆(楼)、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给予奖励。(牵头单位:省农委,责任单位:省茶产业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责编: 语笑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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