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中国名茶”评选活动:参评样品感官审评细则

  为了统一评茶标准,准确公正地审评参评的茶叶,按照相关部门的安排,成立由专家组成的“审评委员会”并制定审评细则如下:

  一、审评组织

  成立以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江浙皖沪长三角地区农林院所权威专家、上海市茶界专家共同组成的“审评委员会”,负责按密码审评样品,样品接收、登记、编码和保管人员不参与评委工作。

  评委主任:骆少君(杭州茶叶研究院名誉院长)

  副主任:郑国建(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

  二、茶样参评条件

  1、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2、产品已定型批量生产,有一定的销售量。

  3、样品应事先进行卫生指标检验,农药残留和重金属、稀土等卫生指标应符合标准要求。

  4、附产品简介、品质特征的文字说明。

  5、每个评审的茶样为500克,分二份包装,并进行感官审评、审核、确认,出具《检验报告》,为方便茶样一半审评,一半留样,减少往返,参展商的参评样品可直接寄至国家茶叶质检中心(杭州市采荷路41号)评审组(收)电话:0571-86040636

  6、送样时间2012年4月26日,5月20日举行颁奖活动。

  三、样品审评方法

  本次评比的基本原则为“优中选优”:

  1、参评条件:A、参加本次评比的茶叶为无公害茶级别(包括绿色食品、有机茶)的品牌;

  B、年产量500kg以上的产品。

  2、参评费用:每个参评茶样为2500元。

  审评项目分外形(干评)和内质(湿评)两大项。采用5个因子审评法,即外形、汤色、香气、滋味、叶底。(外形包括条索、色泽、嫩度、整碎、净度等内容综合成一个审评因子)。

  (一)评语与评分同时使用。根据茶叶品质注下评语,再看茶叶品质档次,评比分数。

  1、评语:使用常用评语;也可根据品质实际情况记录。

  2、评分:各品质因子分为甲、乙、丙三个档次评分。按“民主评茶,集体出分。”的原则,由各茶类主评人员先确定基准分,其他评委复核调整,最后定分。

  (二)品质优次排列

  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按次序排列。当有两只或多只茶样总分相同时,根据各茶类5个品质因子的重要程度排列。

  四、审评委员会职责

  1、审评委员会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实事求是,秉公办事。

  2、评比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审,严格按照评比程序进行。

  五、注意事项及其他

  为防止参展商以参评样品代替批量产品进行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参评单位应做到:

  a.参评样品需经县级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含协会等)推荐;

  b.参评样品须是本届展会的参展商,在展会现场有货有样。

  C.获奖茶品公开表彰,颁发获奖证书(作为申请地方财政补贴的依据),获得特别金奖的茶品将在中国茶叶博特馆永久陈列,并向专业销售商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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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获奖茶品获得荣誉

  1.通过互联网在全国各省市茶网上予以公布,重点以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杭州茶叶研究院、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国家食品质量监管部门、上海市质检局、上海市茶叶行业信息等30多个权威媒体曝光。

  2.专业报刊:《茶世界》、《中国茶叶信息》、《国际名茶专刊》等刊登。

  3.企业自身对外宣传需要,随时把握茶叶质量标准;

  4.获得茶博会组委会授权的荣誉证书;

  5.向专业销售商/茶叶链锁店/批发零售网点推荐;

  6.国家级评审机构,获奖后可申请地方奖励和财政补贴;

  七、收款单位帐号

  收款单位:上海东贸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帐号:31687400001027079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漕河泾支行

  八、送选地址和联系方式

  参评单位填写《参评报名表》一式二份:

  一份随样茶邮寄: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杭州市采荷路41号(310016)

  许凌收电话:0571-86040636

  一份报:上海市茶叶行业协会联络处

  上海市沪闵路9116号A座1006室(200235)

  传真:021-64752907赵斌13651754090

责编: isund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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