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加强茶叶加工质量安全管理

  在日前春茶大上市前夕,宜都全市7个产茶乡镇的250多家茶叶生产加工业主均与市食品药品监督主管部门签订了2015年度《茶叶生产加工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书》,明确了茶叶加工生产“五必须和五严禁”的规定,严格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茶叶初、精制加工生产行为,为宜都茶叶的质量安全增加了一份保障。
 
  责任书明确要求,各茶叶加工业主的茶叶加工生产区必须建立在距离垃圾堆、畜禽圈、坑式厕所25米以外的地方;加工人员上班时必须穿工作鞋、服和戴工作帽;茶叶加工区(含晒场)必须与生活区分开,加工区必须与外界有效的隔离;茶叶生产车间必须保持地面和生产设备的干净卫生;干毛茶及成品必须与地面隔离。同时严禁在茶叶加工过程中添加非茶类物质;严禁露天摊放鲜叶;严禁赤脚、赤身加工茶叶;严禁在生产加工场所喂养畜禽和宠物;严禁用装过肥料或有毒有害的容器和编织袋盛装茶叶及制品。
 
  责任书同时要求,茶叶加工业主必须严格生产加工环节过程的控制,杜绝通过添加非茶类物质来提升茶叶凝重度和茶叶外形的行为,对无证经营,违法添加的行为坚决打击查处。确保宜都茶叶安全卫生和质量信誉,保护好茶农利益。
 
责编: 语笑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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