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崂山区实物质量合格率为76.54%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山东省食品监督检验工作规范(试行)》、《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监督检验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为正确履行质监部门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茶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近日,青岛市质监局在网站上公布了2012年三季度茶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71家企业的81批茶叶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76.54%。其中有18家企业的18批产品外形形状项目不合格,有1家企业的1批产品水浸出物项目不合格,有12家企业12批产品标签不合格。

  据悉,此次茶叶产品市监督抽查实物质量不合格涉及到的企业包括青岛市崂山区露涎春茶场、胶南市海青镇炳运茶厂、胶南市海青海北春茶厂、青岛崂乡茶制品有限公司、青岛市崂山区珍辉绿色茶苑、青岛市縥椿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市崂山区泉心河茶场、胶南市海青云峰茶厂、青岛市崂山区崂玉春茶厂、青岛市崂山区崂浩天茶场等。

  本次共抽查了71家企业的81批茶叶产品,9家企业未抽到样品。依据GB/T13738.1-2008《红茶第1部分:红碎茶》、GB/T13738.2-2008《红茶第2部分:工夫红茶》、GB/T14456.1-2008《绿茶第1部分:基本要求》、GB/T14456.2-2008《绿茶第2部分:大叶种绿茶》、GB/T14487-2008《茶叶感官审评术语》、GB/T18650-2008《地理标志产品龙井茶》、GB/T19598-2006《地理标志产品安溪铁观音》、GB/T22111-2008《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GB/T26530-2011《崂山绿茶》、NY5196-2002《有机茶》、NY5244-2004《无公害食品茶叶》、GB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六六六、滴滴涕、氯菊酯、溴氰菊酯、氯氰菊酯、顺式氰戊菊酯、氟氰戊菊酯、杀螟硫磷、乙酰甲胺磷、三氯杀螨醇、甲胺磷、氰戊菊酯、联苯菊酯、乐果、敌敌畏、喹硫磷、铅、稀土、水分、总灰分、水浸出物、粗纤维、水溶性灰分、水溶性灰分碱度、酸不溶性灰分、碎末茶、感官品质、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总砷、茶多酚、铜、霉菌、大肠菌群、标签等34项质量指标进行了抽样检验,实物质量合格率为76.54%。

  其中有18家企业的18批产品外形形状项目不合格,有1家企业的1批产品水浸出物项目不合格,有12家企业12批产品标签不合格。已按有关规定开展后处理工作。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责编: isund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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