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茶文化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推进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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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大象-普洱茶

《宜宾市茶文化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推进会召开

9月4日,《宜宾市茶文化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推进会在市委党校召开。市政府副秘书长陈科明、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邹鸣琴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农业农村局总经济师李弋主持会议。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游局、市林业竹业局等18个市直单位(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三江新区、高新区、“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翠屏区、南溪区、叙州区、江安县、长宁县、高县、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屏山县政府办和农业农村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等共计50余人参会。

《宜宾市茶文化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推进会召开

会上,市茶产业研究院首先对《宜宾市茶文化保护条例》的核心要义进行了系统解读;随后,市文广旅游局、市林业竹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翠屏区、高县、筠连县人民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就本系统、本县域如何扎实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作了详细汇报。

会议要求,一是深化分层宣传,推动知识普及全覆盖。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在解读《条例》立法目的、核心条款、责任义务的基础上,同步普及茶叶种植、茶文化历史、茶俗礼仪等涉茶知识,让《条例》精神与茶文化知识深入人心。二是统筹协同执行,确保权责关系更清晰。要准确把握《条例》与相关上位法的关系,确保法制统一;要统筹协调《条例》内容与部门日常工作的关系,形成工作合力;要正确处理茶文化与茶产业的关系,促进融合发展;要协同推动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关系,确保生命力。三是抓实当前基础,筑牢工作推进硬支撑。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基础性工作,全面开展茶文化资源普查,摸清历史遗迹、传统技艺、民俗活动等底数;科学制定并动态管理茶文化资源名录,明确保护对象与等级;建立跨部门、跨区县的协同工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梳理细化阶段性工作清单,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与预期目标,为《条例》的长期有效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担当。各部门、各区县需深刻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摒弃“常规任务”思维,将其作为守护地方文化根脉、服务发展大局的重要工作,紧密衔接“文旅融合”“乡村振兴”战略,确保保护工作与全市发展大局同频共振。二是强化协同联动,细化落实举措。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统筹文广旅游、林业竹业、市场监管等部门力量,重点推进茶文化保护名录制定、古茶树保护、全域茶文化资源普查等配套工作,同步推动茶产业升级与茶园生态建设,实现“保护”与“发展”双向赋能。三要突出区县主体,实现特色化发展。各县(区)作为《条例》落实的责任主体,需强化统筹协调,制定简洁可行的实施方案,迅速启动辖区内茶文化资源普查,摸清“家底”筑牢根基;同时结合区域实际,因地制宜塑造茶文化特色,在保护中推动茶产业提质增效。同时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媒体专题宣传、社区科普活动、校园教育推广等多元形式,提升公众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守护茶文化的浓厚氛围,确保《条例》在基层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来源:市茶研院 宜宾市茶产业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