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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元昌古树”商标正式启用|传古法匠心精髓,呈古树纯正老味

【福元昌】

福元昌,普洱茶百年历史老字号。余福生(19世纪末-1945年),福元昌号创始人,于民国年间在易武大街开创此号。“福元昌号”凭借余福生的勤奋诚信、选料考究,和优良茶品,赢得广泛好评,荣列当年四大名茶庄之一。百年福元昌圆茶,享有‘普洱茶王’的美誉,是现今所存号级茶类拍品中最高纪录的保持者。让我们看到了福元昌普洱茶的魅力,市场也给出了福元昌普洱茶老字号一个真正可度量的价值。

勐海县福元昌茶厂,以“余福生福元昌”为商号,立志于传承百年福元昌的制茶技艺和文化精髓。立足于世界茶源与普洱茶原产地--西双版纳,取纯正优质原料,精选来自物种多样、生态良好的高山密林里的有机大茶树,承古老制茶技法精髓,还原一饼地道而富有灵性的福元昌圆茶。茶品安全健康,符合国际标准测试,是普洱茶行业中极具口碑的老字号品牌。


人在草木间,草木为本,人则为心

“福元昌古树”,是福元昌老字号在新时代,既立足于古法传承的匠心之本,又秉承着精细严苛的品控质素,只为把云南山林最为质朴的精纯之味完美呈现。

古树向来不应只停留于茶树的年纪,若无古法匠心,何来百年正味?

微产区,存大美

勐海县福元昌茶厂多年以来一直深耕于普洱茶原产地-西双版纳,以古六山、新六山为原料依托,且为了能充分发挥大班章与微易武的核心优势,围绕这两个核心产区建设初制所、设立茶山民宿,重现“班章为王,易武为后”的茶区风貌。

“福元昌古树”,精选原料,坚持古法,更是把传承茶文化当成己任,在我们的心中,茶不仅是一片树叶,更是代代茶人心血的凝炼,经由一盏茶汤,慢述于眼前。

七年探索还原,十五载慢藏陈化,于我们而言,这些都是顺应茶之正味的良措,也正因如此,我们能够对微小产区有着极为敏锐的眼光,且由于在制法、仓储方面有着长久纯熟的经验,所以一直都能以自信完满的态度呈现出当下宜饮,久藏更佳的经典茶品。

福元昌古树

古为“故”,树乃“植”,温故知新,深植耕耘

不再单以字号行走江湖,是为了不沉溺于曾经过往的辉煌与荣耀,启用古树新标,更是为重塑当下关于古树普洱该有的思考,老字号,既当承袭老味,秉持古法,也应续写新章,向光而行。

“福元昌古树”,不只包含了优质的核心原料,更有着“怀匠心、承古法、传百年”的厂训,我们始终秉承着过往为序,利于当下,未来可期的初心不曾遗忘。

探云南茶魂之静美,品经典古树之曼妙

在新时代想要同时做好老字号的传统味道和新产品的精细风味,的确不容易,但福元昌一路走来,带着对一片茶叶的热爱与执着,仿佛是把茶饼当做自己的孩子一般,用代代相传的古法工艺精心调教,再结合着当代技术的进步,不断提升着“福元昌古树”茶饼的品控格调和风味层次。

持心若水,简静为真,方能承继风尚,百世流芳。云南普洱的大美,暗藏于在密林中生长数百年的古树群落,但不以精工宜法辅之炼之,年岁终究只是历史长河里流淌而过的逝水。

“福元昌古树”,天地造其身骨,工艺赋之精魄,藏储蕴育华彩,每一饼福元昌古树茶,紧结的条索里尽是独属云南的茶之大美,透过抬手扣腕间潺潺的茶汤,更彰显着福元昌百年不断的匠心传世和继承。

过往已如雪泥鸿爪,今朝更当雏凤清声

福元昌老字号凭借着百年来从未间断过的对茶的本心善意,慢慢雕琢出独具其味的“福元昌古树”品牌,意在让每个人,都能从杯盏间读懂这家老字号的坚守浪漫,并且在之后,让茶陪伴你度过的时光中,与你一同把这份善意静美,留于后世。

福元昌茶厂,用百年传承凝练出“福元昌古树”的商标,并在今后,砥砺前行,延续从“福元昌古树”喝出普洱茶老味道的世代记忆。

历史如影,随至今朝,继世代匠心,传茶魂之芳。



三桩茶叶商标案,切记绕开注册商标这些“坑”!

引  言      

商标是现代企业发展的重要元素。然而商标虽好,注册和维护却需要企业足够重视,并具有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和手段。

今天,我们盘点了三桩茶叶商标案,希望对您有切实的帮助。

“岚山绿茶”和“山岚”近似?

第一桩商标案发生在2013年,直到2016年案件尘埃落定,历经3年。现在让我们一起看看这桩案件的始末吧。

注:日照市岚山区农业技术服务协会,简称“农业协会”。

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

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评委”。

2013年9月13日,日照市岚山区农业技术服务协会委托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申请注册“岚山绿茶1966 LANSHANLVCHA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2013年11月12日,商标局以申请商标与由浙江嵊州市谷来农业总公司于2000年5月30日申请注册,2001年9月7日获准注册核定在同类商品上的引证商标“山岚”近似为由,驳回了“农业协会”上述商标的注册申请。

           岚山绿茶商标(左)与山岚商标(右)对比。

农业协会再次委托原代理注册机构,于2013年12月12日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评委于2014年3月11日发文受理,于2015年2月2日作出“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的复审决定。

   

2015年4月15日,农业协会以商评委为被告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商评委”的驳回复审的决定并重新作出核准注册的决定,2016年12月1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支持了“农业协会”请求。

至此,“岚山绿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尘埃落定,并于2016年12月16日取得专用权。

为什么恩施玉露与岚山绿茶的结局不一样?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桩与“岚山绿茶商标案”情节相似,结局却不同的案件,那就是“恩施玉露商标案”。

注:湖北省恩施玉露茶产业协会,简称“茶产业协会”。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中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简称“北高院”。

 湖北省恩施玉露茶产业协会于2006年6月3日申请注册的“恩施玉露ENSHIYULU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该商标顺利通过商标局审查得以初步审定并公告。但异议期内遭遇湖南省岳阳市北港茶厂(简称“岳阳茶厂”)异议。

1998年11月9日,岳阳茶厂向商标局提出“玉露及图”商标的注册申请,并于2000年4月21日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0类“茶叶”商品上。经续展,该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20年4月20日。岳阳茶厂在法定期间内针对被异议商标提出了异议。

   

恩施玉露商标。

2010年3月15日,商标局以被异议商标作为地理标志与引证商标未构成近似,裁定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2010年4月19日,岳阳茶厂向商评委提出商标异议复审申请。其复审主要理由为:岳阳茶厂为湖南省茶叶行业知名企业之一,“玉露”及“玉露及图”商标(简称“引证商标”)为岳阳茶厂所独创,并早已成为行业内所熟知的商标。引证商标已在2000年核准注册。被异议商标其注册不符合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商标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玉露”并非茶叶商品的通用名称,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具有相似性,易造成混淆,损害岳阳茶厂的利益。

因此,请求依据原《商标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不予核准被异议商标的注册。

 

   

2010年6月20日,引证商标经商标局核准转让给湖南长沙玉露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简称“长沙玉露公司“)。

2012年3月2日,商评委作出裁定。该裁定认为:恩施玉露协会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符合原《商标法》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被异议商标虽包含“玉露”二字,但其以“恩施”作为起首文字,加大了与引证商标的区别,因而两商标未构成原《商标法》第二十八条所指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裁定: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长沙玉露公司不服商评委的裁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商评委的裁定,不予核准注册。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后长沙玉露公司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3年拉锯战:“祁门红茶商标案”

除了上述两种类型的商标之争,茶叶地理标志商标之争也很常见。我们先来看一个经典案例。

   

2004年9月,安徽祁门县祁门红茶协会提出“祁门红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申请,产区范围限定在祁门县内。

该商标初审公告后,安徽国润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公司”)对该商标使用的地域范围提出异议。

后经安徽省工商局协调,国润公司撤回异议申请,祁门红茶协会向商标局申请变更争议商标使用的地域范围。

   

然而,国润公司撤回异议申请后,祁门红茶协会并没有提交变更地域范围的申请,争议商标被获准注册。

随后国润公司对争议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申请,主要理由是争议商标使用的地域不应仅限于祁门县内,安徽省农委对产区范围已经进行了调整。

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认为:祁门红茶协会申请注册时,将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仅限在祁门县的做法违背了客观历史。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随后祁门红茶协会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法院认为争议商标的申请不构成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判决撤销被诉裁定。

再后国润公司上诉到北高院,认为:祁门红茶的产区包括石台、东至、贵池等地,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了其他产区茶农的合法权益,应宣告无效等。

二审期间,国润公司补充了部分证据,在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祁门红茶的产区范围限定在祁门、石台、东至、贵池等地。

二审法院采纳了国润公司的上诉意见。最终,争议商标应予以无效宣告。

有话说

从“岚山绿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出:

商评委的一些习惯、做法可能相对于法律规定来说比较苛刻。所以仅仅因为在复审时没有再次提交申请注册时提交的全部相关材料这一原因而被商评委驳回,然后再进入诉讼程序,显然是得不偿失的。

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岚山绿茶商标最终被判定与引证商标“山岚”不近似,与其是组合商标不无关系。

在普通商标注册时,组合商标成功的概率其实更小,因为审查员在审查时对文字、图形、外文、数字等不同的要素是要分别立卡进行审查的,一种要素近似,整体会被判近似而被驳回。

     

从“恩施玉露”商标注册过程看,长沙玉露不但没能异议掉被异议商标,反而在异议过程中,“玉露”最终被认定为“通用名”从而失去了自己的商标。

普通商标持有人主动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异议其实就存在这种风险,因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一般是由“地名+商品名”构成,而商品名称必须要有相关确凿的证据,如产品志、史志等材料证明,一旦有真实的材料存在,该部分被认定为商品名称的可能性很大。

     

而引证商标又以该部分为主要部分,那么引证商标被撤销的可能性就很大。

同样,如果是地名为主要部分,一旦是县级以上区划名称,又没有其他含义的,引证商标同样会面临撤销的风险。

关于如何处理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与企业商标的关系,相信您可以在这篇文章中找到答案。

【热点】别热了眼球荒了企业品牌

随着注册商标量的增大,成功注册一枚商标越来越难,所以选择专业而负责的代理机构很重要;如果被驳回,不要轻意放弃,要充分利用法律武器,取得应得利益。

下关沱茶集团的商标演变(上)

清朝以前,云南的茶叶更多是以散茶的形式进行交易,尽管也有不同的团茶、饼茶存在,但相对于大宗的散茶而言,还是小众。没有标准化的加工、储运和销售,很不容易产生差异化的独立包装,也就很难产生区分品牌的商标。1902年碗臼状的沱茶在云南大理的下关问世,开下关茶叶精制加工之先河,也培下了紧压茶牌号和商标产生的沃土。

下关沱茶集团的商标概况

在今天人们所熟知的下关茶厂的前身康藏茶厂成立以前,沱茶已经非常出名了,以永昌祥商号的“松鹤牌”为旗帜的名牌沱茶产品,在川渝地区家喻户晓。1941年康藏茶厂成立至今的80年中,下关茶厂的商标以1990年为界,在此以前所使用的商标都是附属于上级,先后使用过的“宝焰牌”“复兴牌”“中茶牌”都是由中茶公司来决定。1990年以后,自有商标才开始申请和使用,从1990年1999年间,一共在第30类茶叶为主的项目下申请成功了16个商标。这些商标中“宝焰牌”“松鹤(图)牌”和“南诏牌”,带有品牌系列的性质:边销茶类的砖茶、紧茶、饼茶、方茶等使用“宝焰牌”商标;内销的甲级、乙级、大众以及苍洱沱茶等沱茶类,使用“松鹤(图)牌”商标;以春尖、配茶、苍山雪绿、感通茶为代表的小包装散茶,使用“南诏牌”商标;以出口为主的云南沱茶(俗称销法沱),七子饼茶和散装普洱茶使用“中茶牌”商标。另有感通、三道、竹叶(图)和厂徽(图)等属于保护性商标。

进入21世纪以来,由于市场对产品品种的需求不断扩大,下关沱茶集团公司从2000年到2020年的20年间,有数百个单品问世,为配合对产品名称的保护,下关沱茶集团公司又先后注册了松鹤延年、甘普尔、子珍、下关金丝、8653、寺登等100多个商品商标,下关沱茶、复春和、微关世界、微关味客等十多个服务商标。2004年下关茶厂的国有股权拍卖,重组以后的下关沱茶集团重点聚焦于“下关”品牌,大部分产品曾一度集中使用“下关”牌商标,2013年“下关”商标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目前,下关沱茶集团的商标以“下关”为核心品牌,兼顾“松鹤延年”牌,“宝焰”牌,“南诏”牌等与系列产品相对应的历史传承。

松鹤商标的弘扬

1923年5月,国民政府农商部商标局颁布了《商标法》《商标法施行细则》。有资料介绍,就在这一年,永昌祥注册了“永昌祥记”松鹤图商标,经营春尖普茶。但根据郭红军先生的考证,这个时期云南没有茶叶商标在全国被登记注册的记录。认为:永昌祥茶厂第一次申请注册“松鹤牌”商标是在1937年4月。申请人是永昌祥商号的创始人严子珍(字镇圭),商品类别是“茶类 、沱茶”。1937年10月,永昌祥的“松鹤牌”商标通过了“商标局”的审查,予以正式注册(注册号32651 )。遗憾的是,目前尚没有该商标的实物图案面世。如果按照1930年修改后的《商标法》,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20年,那么永昌祥的这个商标在新中国建立以前应该一直有效。这一时期在沱茶上使用的商标,还有茂恒的“松月牌”,成昌的“ 双狮牌”“地球牌”;复春和的“鹰球牌”“金钱牌 ”和康藏茶厂的“复兴牌”。

1950年7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批准并公布了《商标注册暂行条例》,1951年6月,永昌祥商号申请了“松鹤牌“系列商标,包括正记沱茶、本牌春尖沱茶、副牌利记沱茶。同年8月,中央私营企业管理局予以正式注册(注册号自“ 商注字第13543号”至“商注字第13545号”)。

▲永昌祥松鹤牌商标的副牌利记沱茶

1952年5月24日,中茶云南公司通知下关茶厂甲级、乙级沱茶商标的印刷和使用方法,此后下关茶厂生产的甲级和乙级沱茶开始逐步启用“中茶牌”商标,由于对商标使用的规则不够重视,同时考虑成本因素等原因,对中茶牌商标的使用还不太规范。

1955年,对私营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通过公私合营,留存下来的包括永昌祥下关茶厂在内的下关制茶企业,通过购买、公私合营等方式并入了中茶公司的下关茶厂,享誉中外的永昌祥“松鹤牌”沱茶,自此和新中国的下关茶厂结下了姻缘,下关茶厂百年沱茶的根得以往前延伸。

1955年5月6日,中茶云南公司批复下关茶厂沱茶小商标及包纸意见,要求规范使用统一注册商标“ 不能增减,因此你厂报用小商标中应删去麦穗图案”。原来库存的不规范的中茶牌大小商标,只能使用到内销沱茶上,用完之后完全统一到规范的“中茶牌”商标上来。

▲下关茶厂50年代初期使用不够规范的中茶牌商标产品

此后使用在沱茶上的“中茶牌”商标一直延续到了20世纪的90年代初。

▲下关茶厂长期使用的中茶牌内飞

198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开始实施。云南中茶公司受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公司的委托,与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的下关茶厂签订了“中茶牌”商标的使用许可协议,下关茶厂继续沿用“中茶牌”商标。1985年茶叶流通体制改革以后,下关茶厂在全省精制茶加工企业中发展最快,一马当先,特别是进入到90年代以后,自主开展业务,树立独立品牌的意识越来越强。同时,中茶公司出于防止“中茶牌”商标被滥用的目的,开始通知没有合作关系的企业和产品停止使用“中茶牌”商标。1991年下关茶厂迎来建厂50周年大庆,以厂徽图案甄选为突破点,包括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储备工作逐渐展开,为下关沱茶寻找一个和身份相符的商标,成了企业的共识。当年受到全川人士盛赞的永昌祥下关沱茶使用的“松鹤牌”商标自然就作为首选。1991年3月19日,下关茶厂申请“松鹤(图)牌”商标注册,1992年3月10日,“松鹤(图)牌”商标在第30类商品中茶叶项下注册成功,获得第585637号商标注册证。

此后,无论是以云南沱茶或是下关沱茶为名的内销沱茶(即青茶型沱茶),也就是后来新标准中的普洱茶(生茶)的沱茶,都以“松鹤(图)牌”为商标,持续了20多年。普洱沱茶(即外销沱茶),也就普洱茶(熟茶)类沱茶,因为从70年代中期开始,以出口为主,并未同时使用“松鹤(图)牌”商标。进入90年代以后,虽然普洱茶(熟茶)类沱茶内销的份额越来越大,但由于下关茶厂和中茶云南公司之间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相互之间互有股权投资,下关沱茶集团在普洱茶(熟茶)类沱茶生产中,使用”中茶牌”商标一直延续到了2004年上半年。

▲下关茶厂90年代的出口型沱茶仍然使用中茶牌商标

“松鹤(图)牌”商标属于纯图形商标,在最初商标使用和管理都不够严格和规范的时期,下关茶厂把自己的产品称为”松鹤牌”沱茶似乎并没有什么问题。然而当知识产权越来越受到重视,商标的使用管理越来越严格的时候,这样的表述就有很大风险了,进入到21世纪,这种局限所带来的问题越来越凸显。下关沱茶集团不得不对原有的商标进行提升和改造,在原来纯图形商标的基础上,增加了松鹤延年的文字,以图文混合商标的形式在2007年8月8日提交了新的注册申请,几经周折,2010年1月21日,“松鹤延年”牌商标获准注册,注册号为6209882号,使用商品的范围有也由原来的茶,扩展到了茶叶代用品、茶饮料冰茶、咖啡、糖等多种商品。

撰文︱杜发源

图片︱关茶

编辑︱Candylan

本文转载自《普洱》2020.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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