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茶叶“大生意”的点滴思考

按:2019年10月19-20日,由北京大学世界伦理中心、北京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和长江商学院主办的第二届“精神人文主义”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大学斯坦福中心举行。会议邀请了海内外百余名著名学者,在为期两天的会程中共同探讨“精神人文主义”的深层意蕴和未来展开。

本人应邀参加本次会议,并作为对话嘉宾参加儒商论域2019的主题对话:精神人文主义视域下的儒商实践——“大生意?”本人结合自己在茶行业多年的工作经历,与来宾们分享了关于茶叶“大生意”的点滴思考。

今天翻出当时所列的简要提纲,敲几行文字,作为记录。

邓增永

2021年7月11日

茶叶的生意形式

茶叶的生意形式多种多样。就其生意的侧重,概要而言,可分为如下四种类型:

第一,健康饮品;

第二,器具空间;

第三,生活方式;

第四,文化形式。

以上四种形式,不是截然分野,只是表达侧重所在。希望更进一步琢磨的朋友,可参加下图:

茶叶生意的各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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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生意之利

社会发展进步,有了专业分工。

有了专业分工,则必然有了交换。

生意的本质是交换,而交换的背后是价值的考量。

因此,生意离不开利。

在商言商,在商言利。言利并不是问题,关键是怎么言利。

从利益主体角度看,可以是一己之利,也可以是众人之利,还可以是两者不同程度兼顾。同时,这一己之利与众人之利,可以从主观与客观角度去考量。

从利益时间角度看,可以是一时之利,也可以是长期之利,而后者可关联到可持续发展与生态文明等方面。

还可以从其它不同角度来考量茶叶生意之利。

对于生意之利的不同考量模式,会影响到生意的组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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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大生意“的表现

从“大生意“的角度,茶叶生意可表现在四方面:

第一,规模范围。比如,立顿做的是全球茶叶生意,两三百亿的营收规模,可谓是大生意。从这一点上,中国目前头部茶企基本在20亿上下的营收,相对就较小。

第二,品位格调。从这一点上,中国有些茶企尤其是茶空间经营,较好的融合了中国传统文化,从这一点上将,可以是经营者“大生意“。

第三,时空格局。从这个角度而言,当年广州十三行、晋商、徽商等,也可以说是经营了茶叶“大生意“。

第四,利我利他。如果能站在利他角度来考虑茶叶生意,而不仅仅是利己的角度,那么,即便生意从规格范围而言不是很大,或从品位格调而言不是很高,实际上也是可以讲茶叶生意做成“大生意“。

一己之大终归小,众人之小也是大。

这样说,不是要求生意人成为圣人。

这里想要表达的是,无论是主观还是客观,不能仅仅考虑一己之利。主观利己,但同时也客观利他,更不是唯利是图。

如能在生意中一直秉持利他之心,在利他过程中利己,那这个生意就可能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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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生意“小“的挑战

茶叶生意可以做成“大生意”。

但茶叶生意也一直面临“小”的挑战。

简列几点如下:

第一,品质安全。作坊式运作或规模太小,可能导致品质安全方面的能力不足。唯利是图可能导致品质安全的理念缺失,等等。

第二,文化内涵。茶作为一种载体,可以很好的融合中国传统文化。但不少时候,文化也成为许多人的挂在嘴边的点缀或披在身上的外衣,架势貌似很大,里子实则很小。

第三,诚信经营。中国茶种类繁多,概念纷繁复杂。过去十几年盛行起来的“老茶”概念,则更进一步给了不少人浑水摸鱼的机会。于是,劣币驱逐良币成为普遍现象,诚信经营成了一个问题与挑战。

第四,生态保护。无论是从一个村寨的局部,或者从一个县市地域的角度,不少茶区都不同程度面临生态保护的挑战。有些地方的生态破坏严重,甚至近乎杀鸡取卵与涸泽而渔。这,实际上也是对于茶叶“大生意”的考验。

其它方面就不一一展开。

最后,借用于右任先生的“计利当计天下利,求名应求万世名”,来作为关于茶叶“大生意”点滴思考的结尾,并与大家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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