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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标准化生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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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江苏省茶叶标准化建设现状与发展展望

江苏省是我国名优绿茶的重要产区,在茶园建设与管理、茶树栽培、茶叶加工和茶产品质量保障等方面一直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茶产业先后被列为江苏十六大农业主导产业和江苏省丘陵地区特色支柱产业,是江苏省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当前,江苏茶产业正处于从种植加工到茶旅融合的全产业链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对茶叶质量优化升级提出较高要求,而标准化建设是提高茶叶质量的保证与指引。

文章以涉茶江苏地方标准为基础,阐述江苏标准化建设现状,对现行有效的江苏涉茶的标准进行梳理,提出修订建议和发展展望,为推进江苏省茶产业的标准化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01

江苏茶叶标准化建设现状

1、茶叶标准化组织

近年来,江苏省茶叶生产企业及科研院所积极推进标准化工作,参加各级标准化组织工作,组建江苏省茶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立群团组织等。2022年8月,江苏省茶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常州成立,第一届江苏省茶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由5名顾问和41名委员组成。

江苏省茶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成立是江苏省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江苏省茶产业标准化工作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平台。201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明确提出了我国标准不仅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还包括团体标准。截至2022年,江苏省在全国标准信息平台注册江苏省农学会、江苏省茶叶学会等涉茶社会团体5家。

2、茶叶标准制修订工作

截至2022年,江苏省内相关单位参与制定并已实施发布的国家标准有GB/T 34778—2017《抹茶》、GB/T 20605—2006《地理标志产品 雨花茶》、GB/T 18957—2008《地理标志产品 洞庭(山)碧螺春茶》3项,行业标准有NY/T 4253—2022《茶园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规范》、GH/T 1275—2019《粉茶》、JB/T 10809—2007《茶叶微波杀青干燥设备》、NY/T 863—2004《碧螺春茶》4项,地方标准有DB32/T 1682—2022《绿杨春茶 茶叶加工技术规程》、DB32/T 4214—2022《宜兴红茶生产及质量分级技术规范》等91项,团体标准有T/JAASS 55—2022《针形红茶加工技术规程》、T/JAASS 54—2022《江苏红茶加工技术规程》等10项,以及大量的企业标准。

基本形成了企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为主,兼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覆盖全茶产业链的相对完善的茶叶标准化体系。

除生产企业外,标准制定机构还包括社会团体、科研院校、政府部门、检测机构等不同类型主体,74.3%标准起草单位为企业,表明市场主体参与制定标准的积极性较高。

从标准类型来看,主要集中在体现质量特征的产品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等基础内容的基础标准,两者占比94%,其中加工技术规程类24项、产品类15项、分级类13项、生产技术规程类12项、栽培类10项。

3、农业(茶叶)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

江苏是农业大省,茶叶也是江苏丘陵山区特色产业,标准化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具有良好基础,《江苏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鼓励江苏具有一定规模的现代农业企业承担农业标准化试点工作,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

“十三五”期间,推进实施农业(农村)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05项。在茶叶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方面也是成果丰硕,目前,全省已建、在建国家级茶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7个,省级有机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个,具体见表1。

2005年和2008年,溧阳和金坛分别成功创建国家级茶叶标准化示范区项目。2005年,平山茶场被列入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14年,溧阳天目湖白茶农产品地理标志被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定为首批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创建试点。2016年,丹徒启动国家茶叶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建设。2017年,溧水严景万茶场(绿茶种植标准化试点)被列为江苏省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2022年,江苏鑫品茶业有限公司入围首批江苏省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2023年入选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单位。

4、江苏茶叶地理标志情况

实施茶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对提高产品知名度,提升产品附加值,推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在茶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方面,江苏省起步较早,2002年,洞庭(山)碧螺春茶被原国家质监总局批准为原产地保护产品,2021年又入选中欧地理标志互认互保产品名单。

▲ 洞庭(山)碧螺春茶

目前,江苏拥有洞庭(山)碧螺春、南京雨花茶、金坛雀舌、溧阳白茶、宜兴红、阳羡茶、太湖翠竹、金山翠芽等茶叶类地理标志产品与商标13件(如表2所示)。

作为国家首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省份,至2021年4月底,江苏完成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换标用标的茶叶企业达到254家,涌现出三万昌、碧螺、盛峰、雪松等一批苏茶知名品牌,地理标志助推茶叶产业发展的作用不断彰显。

▲ 南京雨花茶

02

江苏茶叶省级地方标准分析与修订建议

1、江苏涉茶地方标准分析

江苏省茶叶省级地方标准数量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目前,现行有效的茶叶省级地方标准91项,集中在茶园(技术规程12项、栽培10项、育苗3项、建园2项、茶园机械2项、茶果1项)、加工(技术规程24项、机械1项)和产品(产品15项、分级13项),基本覆盖茶树栽培、茶园建设、生产加工等多个环节。

在方法标准、服务标准和管理标准等方面相对缺乏,特别是在物流电商、品牌建设、精深加工及衍生产品等领域还是空白,离标准综合体的打造相差甚远,已跟不上茶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

2、茶叶标准制修订建议

2022年9月,江苏省茶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于标龄超过5年的江苏省级涉茶地方标准进行梳理,2017年及以前制修订的现行有效的标准有73项,占比达81.1%。

梳理发现,相当部分的标准在内容上存在缺失,一些产品等级指标背离生产实际,制约了产业的健康发展。80%以上标准的引用标准已有替代标准,40%的标准中的规范性文件需要调整,需要分批、分次有序地进行修订。建议修订的标准中,存在参考标准已废止、引用标准有替代、标准名称不规范、在苏企业无生产、产权问题不清晰、规范文件需调整、标准内容不合规、指标物已废除等问题,对这些标准进行修订,如再叠加无实质生产、与现行标准相矛盾等因素,则建议废止。

首先,茶叶行业因取消无公害食品认证,一些现行地方涉茶标准的主要参考标准如NY 5017、NY 5020、NY 5244已废止,NY/T 5018—2001《无公害食品 茶叶生产技术规程》,已被有效版本NY/T 5018—2015 《茶叶生产技术规程》替代,而地方标准名称中包含“无公害农产品”的,如DB32/T 700—2004《无公害农产品 金山翠芽茶》、DB32/T 634—2003《无公害农产品 阳羡雪芽茶》等,这些产品是地理标志产品,也是公用区域品牌,需要及时修订。一些茶类标准既有栽培技术规程,同时又有生产技术规程与加工技术规程,内容过于简单,如DB32/T 395—2010《洞庭山碧螺春茶园建设》、DB32/T 396—2010《洞庭山碧螺春茶园管理技术》和DB32/T 397—2010《洞庭山碧螺春茶采制技术》,这3个标准的范围涉及茶园环境要求、栽种方法、茶园管理、衰老茶园改造与采摘炒制,其中栽种、茶园管理等部分存在内容交叉,建议合并修订,方便指导与宣贯。

其次,相当部分的地方涉茶标准中的引用标准,如水分、灰分等出厂必须检测项目所依据的国标GB/T 8304、GB/T 8306等已废止,取而代之的是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如GB 5009.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因此需要进行修订。

一些标准中对记录的保存期限只规定了2年,与现行的生产许可证制度、质量认证体系要求的3年甚至5年(有机茶生产)的记录保存期限相矛盾,建议进行修订。

一些现行地方涉茶标准中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标准内容与现行标准体系、生产状况不适应,有些甚至是错误的,建议修订。

因涉及到产权问题,一些产品仅一两家企业有资格生产,如DB32/T 1262—2008《沙河桂茗茶》、BD32/T 1134—2007《茅山青锋茶》等标准,但因历史悠久,知名度大,建议涉及品牌企业与起草人联系,以修订为主,减少废止。

03

江苏茶叶标准化建设发展展望

1、构建与集成江苏现代茶叶标准体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茶叶标准化工作的组织机构,加强对茶叶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引导各标准化组织系统整理研究省内现行有效茶产业标准的基础上,对标日本和福建、浙江等茶叶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水平,结合江苏茶产业实际和区域特色,优化现行执行标准,结合新修订标准,围绕茶叶生产、加工与产品基础体系,按照“缺标补标、低标提标、全程贯标”的原则,制定覆盖一产茶园、二产加工和三产服务等各环节的江苏省茶产业标准体系。

标准体系以茶叶产品生产全过程作为整体,相关指标协调优化、相互配合的成套技术规程,按生产(茶园建设标准、品种选育标准、生产管理标准)、加工(加工厂建设标准、工艺规范标准、仓储物流标准)和产品(名优茶标准、大宗茶标准、精深茶标准)划分若干子标准标准类,与产业结合紧密,操作性强,具有较好的先进性、统一性、协调性和适应性,解决生产主体同时面对几十乃至数百个标准无所适从的难题,形成国家、行业、地方、团体、企业标准各类标准相协同的茶叶全产业链标准构架,如图1所示。

2、重视区域公用品牌标准化体系建设

2018年1月实施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标准化试点示范和宣传工作,传播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化经验,推动全社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

江苏省拥有苏州碧螺春、南京雨花茶、金山翠芽、茅山长青、无锡毫茶、溧阳天目湖白茶、连云港云雾茶、扬州绿杨春、金坛雀舌、宜兴红茶等知名公用区域品牌,但在品牌影响力、产业带动力等方面亟待提升。

县级层面应抓好茶叶标准化建设工作,顶层设计地方茶叶标准化工作,从建设标准化生态茶园入手,配套研制区域公用品牌茶叶实物标准样,解决质量判定仅仅依赖文字、受人为主观因素影响大及判定困难等问题,发挥政府作用保护公共利益,让标准成为质量的“硬约束”,最终形成一个基于全产业链价值提升的区域茶叶标准化体系,打造苏茶区域公用品牌。

3、加强标准的宣贯与开展标准化活动

我国现有茶叶标准种类众多,涵盖面广,但社会广泛认知程度不够,标准重立项轻宣贯现象在较大程度上仍然存在,江苏省更是在标准制定与实际应用之间存在不匹配的现象,标准的宣传、贯彻与开展标准化活动工作是推动标准落地的有效手段。

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扩大标准化工作的宣传维度,让更多茶叶产业链上的从业者了解茶叶标准化工作,如针对规模茶叶企业实质性推动标准化工作,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培养茶叶标准化人才,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的制修订工作。

通过搭建“云上线下”培训与宣传平台,与媒体广泛合作,加大标准宣贯与宣传力度,提高标准可视化效果。

通过开展标准宣传、贯彻、培训工作,促使茶叶生产者实施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扭转江苏省茶产业领域标准“重制定、轻实施”的局面,推动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4、打造高水平的茶叶标准化人才队伍

标准化人才队伍的建设将促进茶叶标准的创新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当前,江苏茶叶缺乏质量与标准专业方面的人才,客观上造成接受标准与质量管理新技术、新理念的难度增大。

一方面可通过标准化培训、与科研院所合作以及外部引进的方式培养和孵化江苏省的标准化人才,培育形成一支茶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和加工人员队伍,培养茶叶标准化领域青年科技人才。

另一方面,结合江苏省茶叶农业标准化试点工作,孵化茶叶标准培训基地,构建基层标准化队伍,培养基层标准化人才,有利于在基层进行标准的宣贯,打通标准落地“最后一公里”。

2023年,国家与江苏省相继发布《标准化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与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包括国际标准化人才在内的各类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为推进茶叶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标准化人才政策支撑。

5、推动茶叶标准样的制作与实施工作

茶叶标准样品是保证文字标准有效实施的实物标准,与文字标准合在一起构成完整的标准形态。当前,茶叶品质的评价目前主要取决于感官审评,而感官审评标准主要依据相应的文字标准描述,因此茶叶标准化工作离不开茶叶标准样品。

江苏省从上世纪80年代起,发布并实施了各类茶叶,特别是名特绿茶的实物标准样。90年代中后期,国家调整了茶叶的统购统销政策,江苏省茶叶标准样制作与实施工作也随之处于停摆状态。

目前,福建、浙江等地已发布实施了西湖龙井茶、武夷岩茶、安溪铁观音、福鼎白茶等标准样品,极大地规范与推动了地方茶产业的健康发展。

江苏应重视并恢复茶叶实物标准样品的制作与实施,形成文字标准与实施标准齐抓共管,齐头并进的局面,这对江苏省茶叶市场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运作具有重要意义。

04

结语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明确到2025年和到2035年标准化工作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2022年5月发布的《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对加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建设进行了详细的部署。

因此,通过构建与集成江苏现代茶叶标准体系、重视区域公用品牌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标准的宣贯与开展标准化活动、打造高水平的茶叶标准化人才队伍、推动茶叶实物标准样的制作与实施工作,统筹推进江苏省茶产业标准化建设,加快茶产业关键环节标准的制修订,逐步建成体系健全、实施高效、布局合理、指标科学的江苏茶叶标准化新格局。这是江苏省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对建设标准化强省、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简介:

2

王 镇

茶学专业,高级农艺师、一级评茶师,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茶与饮品加工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家茶叶产业技术体系常州综合试验站站长、江苏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质量安全与加工创新岗位专家、江苏茶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江苏鑫品茶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导开发抹茶、低咖啡因绿茶、茉香白茶等茶类新产品10只;作为第一起草人制定地方标准4项;申请授权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13项;主持参与部省市级项目20余项;在专业剘刊发表相关论文20余篇。获大北农创新奖、全国农牧渔丰收奖、常州市农业产学研先进个人、常州市百名现代农业精英人才等奖项与称号。

来源:中国茶叶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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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标准化的发展与演变过程

  我国现行的茶叶标准是从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建立和完善的,最初以实物样为基准,按茶叶初制、精制的不同加工工艺和内销、外销、边销等不同销售市场分为毛茶标准样、加工标准样和贸易标准样。20世纪80年代起,国家和地方等部门逐步发布、实施了各类茶叶标准。198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发布实施行业标准WMB 48—81《茶叶品质规格》,1988年,GB/T 9833紧压茶系列标准,1992年,GB/T 13738第二套红碎茶、第四套红碎茶等产品标准也陆续发布实施。

  2008年3月,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9)正式成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茶叶标准体系,促进茶叶的生产、贸易、质量检验和技术进步,推动我国茶叶标准化工作发展。

▲ 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经过各部门30多年的标准化工作,现已初步建立了我国茶叶标准体系。

  01、我国茶叶产品标准的发展

  产品标准是指对产品必须达到某些或全部特性要求所制订的标准,主要作用是规定产品的质量要求,包括品种(产地)、规格(等级)、质量特性及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要求等。如GB/T 14456.3—2016《绿茶  第3部分:中小叶种绿茶》、GB/T 22109—2008《地理标志产品  政和白茶》等。

  1、毛茶标准样

  毛茶标准样又称毛茶收购实物标准样,是对样评茶、评定毛茶等级及价格的实物依据,即作为收购毛茶的质量标准。

  (1)毛茶标准样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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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毛茶标准样的管理与审批

  90年代以前,国家主管茶叶收购的部门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毛茶标准样换配的品质水平及审批按部管标准执行,由商业部下达和审批;省管标准,由省下达和审批。

  ①部标准:产量较大涉及面较广的主要茶类及品种由商业部管理,共有40套。其中绿毛茶类中又分为炒青(屯、婺、遂、舒、杭、温、平、湘、鄂、豫)、烘青(徽、浙、闽、湘、苏、粤)、晒青(桂、滇、黔、川、陕),共计23套;红毛茶类的红毛茶(祁、滇、宁、宜、湖、浙、川、闽、粤),共计9套;黑毛茶类的六堡毛茶、湖南黑茶、湖北老青茶、川南边茶、康南边茶等5套;乌龙毛茶类的粤水仙、闽南色种2套;黄茶类的黄大茶1套。

  ②省标准:产量较少而有一定代表性的品种由省级主管收购茶叶的部门管理,即地方标准。

  90年代以后,由于茶叶市场放开,国家茶叶主管部门不再统一下达毛茶标准样的制订及换配计划,改由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相关的国标和行标的制修订工作,将部分毛茶产品按照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列入国家、行业标准的管理规范中。部分毛茶产品由省级质量监督部门会同供销、农业、科研、茶叶公司、茶厂等单位,制订地方标准,并负责进行毛茶实物标准样的审核。

  2、加工标准样

  加工标准样,又称加工验收统一标准样,是对毛茶再加工时按照外销、内销、边销成品茶标准茶样进行对样加工,使产品质量规范化的实物依据,也是成品茶交接验收的主要依据。

  1953年开始制订各类茶叶加工标准样,其中内销、边销茶加工标准样根据各地区产品特点和传统风格制订,由内贸主管茶叶部门审定和管理;外销茶加工标准样根据对外贸易需要结合生产实际制订,由外贸主管部门审定和管理。加工标准样茶有绿茶、红茶、乌龙茶、压制茶等。

  (1)绿茶加工标准样

  绿茶加工标准样主要是外销眉茶、珠茶及花茶级型坯。眉茶加工标准样于1953年开始制订,按分别销往前苏联、新民主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分为苏销、新销和资销三种规格。1963年,取消苏销茶,建立统一的绿茶加工标准样,并分两种方式制订,一种方式是按地区品质特征单独制样,分珍眉、贡熙、特针、秀眉、绿片等花色。珍眉从一级至七级(其中七级又分为之一和之二两级)共八个级别,贡熙从一级至五级(其中五级又分为之一和之二两级)共六个级别。另一种方式是根据外销茶的传统风格及市场需要,采用各茶区眉茶拼配方法制成标准样,分特珍、珍眉、雨茶、贡熙、特针、秀眉、茶片等花色。珠茶标准样分珠茶、雨茶等花色。

  (2)红茶加工标准样

  90年代,参照历年来红碎茶4套加工标准样设置的花色和产品质量水平,结合国际市场惯例,在非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 3720-1986《红茶  定义及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制订了第一、第二和第四套红碎茶国家标准。目前,该系列标准修订为GB/T 13738.1—2017《红茶  笫1部分:红碎茶》、GB/T 13738.2—2017《红茶  第2部分:工夫红茶》和GB/T 13738.3—2012《红茶  第3部分:小种红茶》。▲ 滇红工夫全国第一套加工标准样

  (3)花茶级型坯

  花茶级型坯是烘青毛茶经精制加工后用于窨制花茶的素茶,为便于销区统一拼配不再返工筛制,规定了统一的外形筛制规格,制订了全国标准水平的“统一茶坯”。1967年将原来的特级至七级改为一级至六级,1984年商业部下达计划,由商业部杭州茶叶加工研究所(现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简称“中茶院”)承担制订了GB/T 9172—88《花茶级型坯》,这是我国第一个茶叶产品国家标准。

  (4)紧压茶标准

  1987年和1988年,商业部批准发布茯砖、黑砖、花砖、康砖、金尖、紧茶、沱茶等7只压制茶国家标准,1993年制订了米砖茶和青砖茶紧压茶等2只国家标准。至此,我国基本建立了紧压茶主要产品的国家标准,2013年进行了修订。此外,紧压茶标准还有NY/T 779—2004《普洱茶》、和GB/T 22111—2008《地理标志产品  普洱茶》、GB/T 24614—2009《紧压茶原料要求》和GB/T 24615—2009《紧压茶生产加工技术规范》发布实施。

  3、贸易标准样

  贸易标准样指对外贸易标准样,是国际茶叶贸易中成交计价和货物交接的实物依据。我国茶叶的贸易标准样于1954年开始建立,从大宗出口绿茶着手建立等级标准茶号,到建立外销工夫红茶、小种红茶、乌龙茶、白茶等的等级标准样茶,至1962年初步达到了贸易标准样规格化和标准化的要求。其中绿茶有眉茶、珠茶、龙井茶等,花茶有茉莉花茶、珠兰花茶、玫瑰花茶等。各茶类、各花色按品质不同分若干级,各级都编有固定号码,即贸易标准茶号或样号,如祁红三级80304,贸易中可直接凭茶号买卖,同时贸易标准样与加工标准样相适应,便于产销结合和货源供应。

  目前我国出口茶叶以散装茶叶和小包装茶叶为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进出口茶叶(海关编码[HS编码]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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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2021年版)

  02、我国茶叶质量安全标准的发展

  1、茶叶质量安全标准的发展过程

  作为世界上主要的茶叶生产、消费和贸易国,保证茶叶的质量安全对我国茶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1982年6月1日实施的GBn 144—81《绿茶、红茶卫生标准》是我国最早的茶叶卫生安全标准,规定了感官指标和理化指标,在理化指标中对铅、铜、六六六和滴滴涕做了限量要求。该标准1988年由GB 9679—88《茶叶卫生标准》代替。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原标准提出的茶叶卫生质量要求已不能满足市场需要,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于2005年1月颁布并实施GB 2763—20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和GB 2762—20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对茶叶的农药残留限量和污染物限量做了进一步要求。

  2001年,农业部发布了 NY 5017—2001《无公害食品  茶叶》、 NY 5020—2001《无公害食品  茶叶产地环境条件》、NY 5018—2001《无公害食品  茶叶生产技术规程》、 NY 5019—2001《无公害食品  茶叶加工技术规程》等一系列无公害茶农业行业标准。

  2009年国家颁布实施了《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现行的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010年成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对我国有关食品质量安全的标准进行整体规划,安全限量和检测方法均作为强制性标准由卫生部统一发布,涉及农产品的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由农业部和卫生部共同发布。自2010年起,我国卫生部、农业部相继制订了包含茶叶在内的农药残留限量指标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如GB 26130—2010《食品中百草枯等54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82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阿维菌素等85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

  经过十多年的努力,目前已基本完成了对原有标准的整合修订任务,统一为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和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2、目前我国现行的茶叶质量安全标准

  目前,我国与茶叶及相关制品有关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共有13项,包括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污染物限量、标签、卫生规范、检测方法等,这是我国茶叶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的重要依据。

  目前,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的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已于2020年2月15日正式实施,涉及茶叶的农残限量指标增加到了65项。

  03、我国茶叶试验方法和规范、规程等标准的发展

  1、茶叶感官审评方法标准的发展

  茶叶感官审评是茶叶审评人员运用正常的视觉、嗅觉、味觉、触觉等辨别能力,对茶叶产品的外形、汤色、香气、滋味与叶底等品质因子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的过程。其分析与评价的依据是审评人员对该茶产品的原料特征、加工工艺与技术、品质变化和产品标准的充分掌握,在此基础上所做的评价与判断。

  1984年商业部发布实施的GH 016—84《屯婺遂舒杭温平七套  初制炒青绿茶》,是我国第一个跟茶叶感官审评方法有关的标准。之后,1986年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发布实施了《出口茶叶感官审评方法》。1988年后,国家茶叶产品国家标准亦有相应规定,如GB/T 9172—88《花茶级型坯》等。1993年商业部发布了SB/T 10157—93《茶叶感官审评方法》,2004年农业部发布了NY/T 787—2004《茶叶感官审评通用方法》。2009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首次发布了GB/T 23776—2009《茶叶感官审评方法》,对感官审评做了定义,规定了茶叶感官审评的条件、各类茶的感官审评方法、审评结果的计算与判定,经过多次优化、修订,目前执行的是GB/T 23776—2018《茶叶感官审评方法》,具有较高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茶叶理化检测方法标准基本完善

  茶叶的化学组成相当复杂,国内外公认的决定茶叶色、香、味的主要成分是茶多酚类、氨基酸类、生物碱、芳香物质、叶绿素及茶色素等,以及有益元素硒、锌等。

  茶叶理化成分测定方法的标准经历了如下发展历程。1987年11月,商业部组织上海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商业部茶畜局制订实施了GB/T 8302~8314—1987《茶理化检验方法》系列国家标准13个,填补了我国茶叶检验方法标准的空白。内容包括茶叶取样、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的测定、水分测定、水浸出物测定、总灰分测定、水溶性灰分和水不溶性灰分测定、水不溶性灰分碱度测定、酸不溶性灰分、粗纤维测定、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咖啡碱测定、茶多酚测定、游离氨基酸总量测定等。经过2002年、2008年、2013年和2018年的几次修订,以及2016年部分标准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接轨,目前,除了 GB/T 8313—2018 《茶叶中茶多酚和儿茶素类含量的检测方法》外,大部分国家推荐性标准是按照2013版实施的。2013年茶叶理化检测方法标准又补充了茶黄素的测定方法(GB/T 30483—2013《 茶叶中茶黄素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2017年修订了茶氨酸的测定方法(GB/T 23193—2017 《茶叶中茶氨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从而使茶叶标准更加完善。

  随着人们对茶叶中有益元素的认识的加深,制订了茶叶中硒、铁、锰、铜、锌、钙、镁、钾、钠、磷、硫的测定方法,如GB/T 30376—2013 《茶叶中铁、锰、铜、锌、钙、镁、钾、钠、磷、硫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另外,还制订了茶叶卫生安全指标的检测方法标准。

  3、茶叶生产加工技术等相关规范规程

  (1)茶园田间管理的标准

  GB 11767—2003《茶树种苗》、GB/T 8321《农药合理使用准则》、GB/Z 26576—2011《茶叶生产技术规范》、NY/T 3168—2017《茶叶良好农业规范》、NY/T 2798.6—2015《无公害农产品  生产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  第6部分:茶叶》等。

  (2)茶叶加工技术标准

  GB/T 32744—2016《茶叶加工良好规范》、GH/T 1077—2011《茶叶加工技术规程》等。

  (3)不同茶类加工技术规程

  GB/T 32742—2016《眉茶生产加工技术规范》、GB/T 32743—2016《白茶加工技术规范》、GB/T 35810—2018《红茶加工技术规范》、GB/T 35863—2018《乌龙茶加工技术规范》等。

  (4)有机茶叶加工技术规程

  NY/T 5197—2002《有机茶生产技术规程》、NY/T 5198—2002《有机茶加工技术规程》、NY 5199—2002《有机茶产地环境条件》等。

  4、茶叶物流标准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T 30375—2013《茶叶贮存》、GH/T 1070—2011《茶叶包装通则》等。

  5、管理标准

  管理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订的标准,主要针对管理目标、项目、程序、组织,如GB/Z 35045—2018《茶产业项目运营管理规范》等。管理标准可分为体系标准和程序标准。管理体系标准通常是指ISO 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SO 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OHSAS 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ISO 50001能源管理体系标准以及其他管理体系标准;管理程序标准通常是在管理体系标准的框架结构下,对具体管理事务(事项)的过程、流程、活动、顺序、环节、路径、方法的规定,是对管理体系标准的具体展开。

  6、工作标准

  工作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统一的工作事项所制订的标准。包括部门工作标准和岗位(个人)工作标准,对工作责任、权利、范围、质量要求、程序、效果、检查方法所制订的标准。如GB/Z 21722—2008《出口茶叶质量安全控制规范》、GH/T 1119—2015《茶叶标准体系表》等。

  ▲ 2020年12月,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三届二次会议在杭州余杭召开。

  文章来源于中国茶叶加工 ,作者尹祎

孟祥生:鹤峰茶叶“全域有机”建设的先行者

自2017年湖北省鹤峰县委、县政府加快推进茶叶“全域有机”发展后,该县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主任、高级农艺师孟祥生潜心钻研绿色有机农业,倾力推广茶叶“全域有机”标准化生产,在茶叶栽培、技术培训、宣传报道、产品认证、项目争取、产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近年来,孟祥生多次到省农业农村厅、省农科院汇报鹤峰县产业发展情况,先后成功争取和实施了“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 “全国茶叶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 “全国产业强镇项目”“全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省级特色农产品(茶叶)优势区建设项目”“省级特色产业发展项目”等31个项目,资金达到2.6亿元。

图文无关,仅供参考

在孟祥生的直接指导下,2017年至2020年鹤峰县新增绿色食品茶叶认证15个、有机食品茶叶认证9个,创下了鹤峰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最高记录,位居恩施州前列。

他先后主持绿色食品茶叶标准化生产、有机茶标准化生产、茶园减肥减药、茶叶绿色高效创建、农业专家大院试验示范等课题研究,成绩斐然。并先后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涉茶类论文和宣传报道30多篇次。

在孟祥生的直接策划下,今年9月22日,国家生物农药工程研究中心和鹤峰县政府共同组建鹤峰有机茶产业技术研究院,也是湖北省首家有机茶产业技术研究院,将为鹤峰县乃至武陵山区有机茶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力的技术支撑。

目前,该县正着力将研究院打造为服务县域创新发展的“孵化器”、服务县域绿色发展的“大课堂”、服务县域开放发展的“引智场”和服务县域共享发展的“动力源”。

2017年以来,孟祥生以茶叶为抓手,以科技为支撑,主编了《鹤峰县绿色食品茶叶标准化生产技术手册》《鹤峰县有机茶生产技术手册》等实用技术资料,指导乡村开展绿色茶园和有机茶园建设,并参与组织举办茶产业技术培训班35期,发放技术资料1.5万余份,培训茶农6800人次。

艰辛付出,终有回报。孟祥生先后荣膺“湖北省“三品一标”工作绩效考核优秀个人”“恩施州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等荣誉称号,被誉有机茶产业发展的先行者。(廖亮 龚俊 )

注:内容来源中国发展网,信息贵在分享,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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