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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文献提到了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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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为“万病之药”?查证过吗?不要再自欺欺人和误人子弟了!

本文作者:陆鹏LuPeng,Ph.D.东京大学农学与生命科学研究科应用生命化学专业博士后

最近,我在豆瓣读书上看到了一本评分高达8.0分的书,是由浙江大学茶学系王岳飞教授和徐平老师编写的《茶文化与茶健康》。该书于2014年1月首次出版,经过修订后又在2017年9月出版了第二版。从大家的留言可以看出该书在饮茶爱好者中的评价非常不错[1]。

茶叶为“万病之药”?查证过吗?

我本人也十分喜欢王岳飞教授有关茶学概论的大学网络公开课[2]。在听课的过程中,我学到了不少关于茶叶相关的生化知识。王岳飞教授也是我本人十分尊敬的一位教授,他在园艺学领域的研究颇有价值。但是,当我看完《茶文化与茶健康(第二版)》的第五、六、七章之后,我觉得其中有一些地方与我自身的想法不太一样。因此,我想借此机会谈一下我自己的浅见。

《茶文化与茶健康(第二版)》的第五、六、七章的标题分别为“茶食品与保健品”、“茶为‘万病之药’”、“茶保健九大功效”。主要内容为介绍茶叶的保健效果。行文方式对读者来说十分亲切,使人有非常良好的阅读体验。不过令人遗憾的是,在通篇阅读之后,所有的关键论证部分都没有标注明确的信源,这大大降低了文中论点的可信程度。读者如果想要查证其观点的正确性也变得十分困难。其中有一些论述也有待商榷。下面我们就第六章“茶为‘万病之药’”为例(《茶文化与茶健康》第二版,第54页),做一个详细的剖析,也希望大家在听完我的浅见后能自己思索一下。

万病之药查证信源

王岳飞教授在第六章开篇说:“茶为什么可以叫做‘万病之药’?大家知道如果一个药是‘万病之药’,如果我说我这个药能够治百病,那一定是狗皮膏药、假药,对不对?你这个药什么都能治那肯定谁都不信,但‘茶为万病之药’这句话绝对正确。怎么去理解这句话?先来了解一下‘茶为万病之药’这句话的历史回顾,然后再了解“茶为万病之药”的理论依据是什么。”

我的观点是:任何药物对某种疾病是否有效,最直接简单的科学证据就是去看权威期刊发表的临床医学论文。就算没有临床研究,至少也得引用经过科学界同行审评后发表的学术论文来进行论证。某项药物的有效性,只能通过科学实验来证明。悠久的历史文化和人们对它的情感都是过于主观和片面的。如果你同意我的观点,那么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茶为‘万病之药’”的论证。

【原文1】:

茶叶在我国最早作为药物使用,以前把茶叶叫茶药。最早的药理功效的记载是在《神农本草》里面茶的起源部分。这里面说神农“日遇七十二毒,得茶而解之”。到了汉代就把它当成长生不老的仙药。医圣张仲景在《伤寒论》里面有关于茶的评论“茶治脓血甚效”。名医华佗也讲了一句“苦茶久食益思意”,就是说茶对身体有很大的好处。唐代陆羽在《茶经》里也记载了很多茶的功效。所以在唐朝以前的人就认识到茶的功效不少,不仅可以让我们提神、明目、有力气、精神愉快,还可以减肥、增强思维的敏锐度等。那么宋代以后,关于茶功效的记载就更加深入了。像苏东坡的《茶说》、吴淑的《茶赋》、顾元庆的《茶谱》,包括李时珍的《本草纲目》里面都描写到茶的功效。

【查证1】:

已经有农业考古学者指出,《神农本草》里根本没有真正记载过神农“日遇七十二毒,得茶而解之”的语句[3],[4],[5],不过这不是我们今天关注的重点。

我认为这一段文字有以下两点主要问题:

1,企图在古文中寻找答案;

2,树立无关权威。

咱们先讨论第一个。文中引用了张仲景在《伤寒论》中的一句“茶治脓血甚效”;华佗的一句“苦茶久食益思意”;陆羽的《茶经》以及李时珍的《本草纲目》等等。这些文献的记载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但是我们必须清楚的认识到中国的古代并没有科学思维,一般是基于个例的主观推测。古代医书中的记载本身就需要通过现代科学来验证。仅仅因为茶叶的功效在古代文献中有所记载就得出它确有这些功效的结论,这样的论证并不可取。

至于第二点,如果引用张仲景、华佗、陆羽、李时珍等古人的理由是他们与医学相关的话,那么引用苏东坡、吴淑、顾元庆等文人的作品就不太能够理解了。就算是一位科学家,不管他的名气有多大,在他擅长的领域之外,都有可能犯常识性的错误。古代的这些文人虽然名气很大,但是都是与医学不相干的名人。如此树立无关权威,似乎透露着这么一个信息:让大家认为古代名人们都说喝茶有这些功效了,你还不信吗?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文人也只是文采好,对茶叶的功效怕是没有什么研究,文人的记载并不能证明茶叶就一定具有那些功效。

【原文2】:

茶的功效在《本草纲目》里面有记载:“茶苦而寒最能降火”。“火”会引起身体很多问题。那么像日本种茶的鼻祖——荣西,“茶禅一味”是他提出来的。他在《吃茶养生记》里面讲到“茶者养生之仙药,延龄之妙术也”。他觉得茶能够养生,能够延长我们的寿命。茶刚开始传到欧洲去时,它不是放在食品店、茶叶店里卖的。它是放到药房里卖的,它是作为一种药去卖的。

【查证2】:

这段论证原文比较散,我按顺序依次发表一下我的浅见:

1,本草纲目的例子,我的理解是,“火”会引起身体很多问题,茶叶能降火,所以茶有很多功效,是“万病之药”。上火是一个我们经常听到的比较神秘且不能被定量的一个概念。为此我去查了一下中医对于火的描述。根据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中医学基础》关于热(火)邪的记载:凡致病具有燔灼、炎上、急迫基本特性的外邪,称为热(火)邪。热邪,又称温邪、温热之邪。热之极则为火。温、热、火邪三者仅程度不同,没有本质区别。然而热(火)邪只是中医学中致病“六淫”中的“一淫”。“六淫”中其他的致病因素还包括“风邪”、“寒邪”、“暑邪”、“湿邪”和“燥邪”[6]。茶叶能不能降火我不知道,不过就算能降火,那么茶叶是否也能治疗其余“五淫”引起的疾病呢?

2,日本荣西法师的例子也涉及树立无关权威。我们知道,哪怕是在当代,医学知识的更新换代都是非常快的。一名老医学专家的个人观点如果没有经得住同行审评,也是不能被科学界所认可的。日本荣西法师虽然有名,但是他个人对茶叶能够延长寿命的观点,也仅仅只是他个人的观点。并不能因为他有名,就用他说的话来论证茶叶能够延长人们寿命。

3,欧洲人把茶叶当药的例子。我不否认茶叶有一定的药用价值,但不能证明茶叶是“万病之药”,这过于夸大茶叶的功效。

【原文3】:

20世纪80年代以后,再次出现了研究茶的高潮,因为日本科学家最早揭示了茶里面的茶多酚能够抑制人体的癌细胞活性。所以从那个时候开始,研究茶的科学家越来越多了。浙江中医药大学的林乾良教授总结了很多的文献,把茶的传统功效归结为让人少睡、安神、明目等24项。从这些总结来看,茶真的可以预防治疗很多的疾病,这句话“茶为万病之药”应该是非常正确的。

【查证3】:

这段话其实已经不证自明了。林乾良教授总结了24项茶叶功效。我认为与其称“‘茶为万病之药’应该是非常正确的”,这24项就包含了人类所有的疾病了吗?我实在无法理解怎么就“非常正确”了,不如展开介绍林乾良教授总结的24项有限功效

【原文4】:

现代医学又证明了整个论断,像我们现在中外营养学家评的“十大健康长寿食品”、像中国的《大众医学》2003年评了一个“十大健康食品”里面都有茶叶。美国的《时代周刊》和《时代》杂志都把茶作为最好的抗氧化食品或者营养食品去推荐。德国的《焦点》杂志把茶列为十大健康长寿食品。而且绿茶有神奇的功效,它能够防止动脉硬化、防止前列腺癌、能够减肥、能够燃烧脂肪。茶的这些功效在其他中外文献中都有论及。现在全世界对茶与健康关系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很多科学家在研究茶跟健康的关系,从1985年到今天世界上有茶与健康关系的文献数量越来越多。1985年只要三五篇,到2005年就有500多篇,现在有1000多篇。这表明全世界科学家都在关注茶的健康作用。

【查证4】:

这一段开头虽然说了“现代医学又证明了整个论断”。但是下文的例子中没有一个是现代医学的相关的。中国的《大众医学》,美国的《时代周刊》和《时代》以及德国的《焦点》都不是科学界广泛认可的现代医学领域权威期刊。而且就算这些杂志的报道是可信的,他们也仅仅刊登了茶叶的有限功效,而并不是把茶叶报道为“万病之药”。比如:美国的《时代周刊》和《时代》报道了绿茶的抗氧化功效。德国的《焦点》杂志报道了长寿。《大众医学》2003年评了一个“十大健康食品”里面都有茶叶”就更有意思了。按照这个逻辑是不是当年同样被评为“十大健康食品”的花椰菜等十字花科蔬菜;牛奶、酸奶;海鱼;番茄;黑木耳、松蘑等菌菇类;胡萝卜;荞麦(燕麦);禽蛋蛋白[7]都能被称为“万病之药”了?

原文段落最后提到了研究茶叶的论文越来越多,这固然是一件好事。但是我们仔细分析一下就可以意识到,随着教育和科技的发展,大部分研究领域的论文都会只增不减,研究茶叶的论文多了,并不代表茶叶就是“万病之药”。茶叶的功效是一个客观实在。有什么效果就是什么效果,这与发表论文的数量有什么关系呢?

【原文5】:

第二方面我们要了解一下茶为什么可以叫做“万病之药”。它的功效成分很多,茶里面有茶多酚、氨基酸、咖啡碱,对人体的身体功能有很多的好处,所以有人把茶树叫做合成珍稀化合物的天然工厂。这个茶树长成以后,你把叶片采下来以后,可以作为一个药物去使用。有人甚至把茶里面的茶多酚叫做“第七营养素”。我们知道食品有六大营养素,现在有人把茶多酚提高到这个高度了,表示茶的功效与人体健康的关系非常大。现代医学有一个学说叫做“自由基病因学”,它可以解释“茶为万病之药”的说法。

【查证5】:

“有人把茶树叫做合成珍稀化合物的天然工厂”,“有人甚至把茶里面的茶多酚叫做‘第七营养素’”。如果王教授是写散文,我没意见。但如果是严肃的论证,这种“有人”实在太不严肃了,你至少应该告诉我们到底是什么人吧?否则我们如何知道这个“人”是不是某个茶叶厂的厂长呢?某人有比较新颖的观点这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可以,但是不管是谁提出的科学观点,都必须经过科学界的同行审评才能被广泛认可。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某一个国际权威机构和国家级组织把茶树叫做合成珍惜化合物的天然工厂,也没有把茶里面的茶多酚叫做“第七营养素”。这怕只是“某人”的一厢情愿。

自由基病因学也检索不到,所有的词条均来自于王岳飞教授本人。因此,自由基病因学也并不是广泛认可的一个理论。只怕是故意创造听上去高大上的词汇提升所谓的可信度。

科学精神证据为王

其实这本书的第五、六、七章充斥着大量类似的论述。时间有限,就不一一列举了。写在最后,我觉得科普文不能因为读者是小白,就丢失了科学精神和论证的逻辑。作为科研工作者所创作的科普文更应该摆事实讲证据,否则不仅起不到科普的效果,反而愚弄了大众,岂不贻笑大方。

参考信源:

[1]https://book.douban.com/subject/25808052/

[2]https://www.icourse163.org/course/0901ZJU181-1206695831

[3]林乾良.神农得茶之说不可信[J].中国茶叶,2013,35(06):37-38.

[4]陈椽.《“神农得茶解毒”考评》读后反思[J].农业考古,1994(04):187-189.

[5]周树斌.“神农得茶解毒”考评[J].农业考古,1991(02):196-200.

[6]谢宁.中医学基础.中国中医药出版社(新世纪第四版),2016,p190

[7]http://unn.peopledaily.com.cn/GB/14739/22118/2216932.html

《茶经》三句义:2 工艺的源头

2工艺的源头

通过焙火这道工序,我们发现,现代的工艺理解,可能让我们忽略了古人的一些见地和智慧,其实还不止于此,我们现在来重新考察一下唐茶的工艺。

我们一般的了解,唐宋的工艺都是所谓的蒸青,其实这个蒸青和现在的蒸青有很大的不同,如果不了解,就不能真正理解唐茶的性质。

现在中国的蒸青绿茶,基本上是蒸过之后再烘,或者是蒸过之后再炒,因为涉及到做叶形的考虑,这个定型一般是在烘或炒的过程中通过揉捻整形等方式完成的。日本的蒸青有两种,一种是叶型完整的蒸青,大致过程是蒸、揉、烘干;另一种则是用来做末茶的,蒸之后不需揉捻,直接干燥。无论是中国,还是日本,现在这些蒸青做法都和陆羽《茶经》中所说的唐代制茶有很大区别,不能混为一谈。

要了解中国制茶、制香这些工艺的来源,有一本书是非常关键的。那就是《雷公炮炙论》。这本书成书于南朝宋,是现存最早的中药制药的专著。虽然原书已亡佚,但还保存有不少条目,通过这些内容,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的先民是如何看待和利用自然界中矿物、动植物资源,来解决我们身体的问题。

说到这本书,我想起一件有趣的往事。有一次,一些喜欢宋茶的朋友在微信群里讨论刘禹锡的“斯须炒成满室香”这句诗,有的朋友从讲中国饮食历史的书上看到,唐代炒菜还是很少见的,所以推论这个应该是误记,唐代大概没有炒青。

我当时讲,这个推论的思维可能反了,技术传导的顺序应该是从服食、中药这些领域向日常饮食传递,而不是相反。就好像美国很多的技术在军方早就有了,大规模民用则要等多年后。

对于古人来说,仙药服食、中药制备,这些是高精尖领域,制茶更接近于这些领域,而不是日常饮食。从这个角度来说,不加油的炒,加油脂的炒(炙),加其他辅料的炒(类似现在街边炒栗子),这些在南北朝的中药炮制领域都很常见了,对于制茶来说,用到这些方法,也是顺理成章的。

虽然目前没有非常确切的证据,但我想在唐代这么做的人肯定是有的,至少我如果在那个时代,我肯定要试试的,至于是不是有普遍的大规模的生产加工,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和时代的机缘了。

回到《雷公炮炙论》,书中记载的炮制方法很多,后人加以总结为“雷公炮炙十七法”:炮、爁、煿、炙、煨、炒、煅、炼、制、度、飞、伏、镑、摋、?、曝、露。(注释,这十七法严格来说,来源于宋人笔记对《雷公药性论》的记录,《雷公药性论》早佚,与《雷公炮炙论》有何关系还不能确定。)不仅古代的制茶、就连现代的制茶;不仅是制茶,就连制香,都离不开这些基本的方法。

比如说,这里面有个我们看着不认识的“爁”字(音làn),这个陆羽茶经没有提到,但是在宋代是包括在制茶工序里的。赵汝砺《北苑别录》在讲“过黄”工艺时说:“茶之过黄,初入烈火焙之,次过沸汤爁之”。

如果我们翻开现在的字典,会看见对爁的解释是“1.焚烧。2.烤。”,这个当然不能说是错的,但是显然不符合这个语境,在沸汤(开水)里是不能焚烧,也不能烤的。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回到《雷公炮炙论》,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很遗憾,尽管“爁”在《事林广记》里记录的雷公炮炙十七法中排在第二位,但《雷公炮炙论》现在仅存的条目里面并没有“爁”字,有人猜测,现存条目中杏仁的制法,在沸水中煮就是“爁”,这也不对,因为我们看宋代医书里面,“爁”是甘草常用的制法,如果甘草用沸水煮来煮去,药用成分早就流失了,还能剩下多少药效?茶也是一样,煮来煮去(《北苑别录》焙火加爁的程序要走三次),那还能剩下什么?

结合《北苑别录》和宋代的一些医典,我猜测,这种爁,其实就是用沸水的蒸汽来“燎”,和蒸不同,用较强的热力,但是整体上并不渗入太多的水汽。这个有点类似现在普洱茶压饼之前的那一道过蒸汽。虽然叫“蒸压”,但是并不像蒸的那种湿淋淋的,这个比较能符合《北苑别录》的语境,也符合爁的本义,只不过火变成了蒸汽。

这个程序有意义吗?当然有,你去问问藏茶有经验的人,散茶和紧压茶存下来一样吗?哪怕过这道蒸汽之后不紧压,只要过了蒸汽,存下来也不一样。

这只是举个例子,来说明所有的制茶,制香工艺,基本的处理方法,都已经在这本书里了,而这本书的背后,是古人在中医药的理论框架下对世界的认知。

如果我们再向上追溯,就进入了一个更高的层面,那就是丹道。也可以说《雷公炮炙论》本身也是深受丹道影响的一部作品。这个涉及到的内容就更深刻了,以后如果有机会可以展开,我们这里举两个最简单的例子。

无论唐茶还是宋茶,都是需要研磨的,有研钵、有碾子、也有石磨,这些都是用来破碎的器物。这个你细想一下,有点奇怪,我们现在都是想办法保证外形的完整好看,避免碎末,即使不好避免,也不必刻意弄碎(除了红碎茶,那也主要是供外国的低端茶),即使弄碎,也没必要碎到粉末的程度。

其实这个就不完全是中药制备的影响,我们知道对于植物类中药,一般不需要破碎到粉末的程度,这个更多是受到丹道传统的影响,丹道在早期,认为金石药是比草木药更高贵的,而处理金石药,一般都需要达到粉末的程度。金石药从南北朝直到唐还比较盛行,后来因为太容易出问题,唐朝皇帝都因为服药挂了好几个,外丹后来就慢慢不那么流行了,但这个制法的传统通过制茶流传了下来。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古人对茶这个东西是非常慎重的,一般芽叶类的中药不会用这种方法研成细粉,蔬菜就更不用说了。古人似乎认为茶很特别,蕴藏着天地的精华,需要破坏掉其中的一些东西,充分磨碎提炼,才能为人体所吸收,有点像面对金石类的药物,这是我们需要注意的一点。

再说一个例子,《茶经》里面用来煮茶的器物是鍑,但无论是从文献还是考古上来看,唐代更常用煮茶器其实是“铛”。鍑需要配炉子、配支架(交床)、相对麻烦,而铛就相对简单一些,点上柴就可以直接煮茶。

这个用铛的传统,很可能还是来自于丹道,在《雷公炮炙论》里现存条目里面,大量提到了用铛,而如果我们看同时期丹道的文献,也很容易发现丹道中铛的使用是比较普遍的,而在丹道盛行之前,很少看到相关记载。随着唐代丹道的盛行,铛逐渐成为了煮茶很常见的一种器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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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恒和元”茶号引出的思茅普洱茶历史

民国早期,思茅县(今普洱市所在地)继续扮演着茶叶交易中心的地位,而思茅的茶号在这个舞台上出演了一幕幕令人难忘的悲喜剧。但由于普洱、思茅档案的多次毁灭,思茅茶号的历史除“雷永丰”尚有遗存外大都湮灭在时间的长河中了。

本文写思茅“恒和元”茶号引申出来的故事是由于以下两点:一是“恒和元”的老板陈鑑(镜若)在1922年至1925年担任思茅商会会长期间为茶号厘金、税捐问题多次向官府反映,有些文档幸运地保存了下来;二是在1982年,“恒和元”的一个伙计写了一篇回忆文章,这篇文章中提到的事件、数据多被其他民国文档所佐证,基本可作为信史看待。基于上述两点,激发了笔者将“恒和元”茶号的故事或者是“恒和元”讲的故事记载下来,以充实完善民国思茅那段模糊的影像。

  

滇藏路上的马帮

从现存民国文档中可以看出“恒和元”茶号是从清末(约在1901年左右开办)延续下来,至1934年末消亡。虽然消亡的具体原因不清,但在税费厘金茶捐的重压下;在驿路上麻匪的掠夺中;在思茅茶号生产假茶的丑闻里;在佛海滇缅印藏新茶路开辟的影响下;在几十年“瘴疠”肆虐的狂风中,大部分思茅茶号走向消亡的不归路均属正常。

1915年2月,一个叫做“刘瑞斋”的伙计由石屏来到了思茅,进入“恒和元”茶号当学徒。刘瑞斋跟陈鑑老板没有亲戚关系,仅仅是石屏同乡。在清末,思茅有22家茶号,其中石屏人开的有17家,包括“恒和元”。其余5家为思茅、四川、河西人(今属玉溪通海县)所经营。22家的数据有民国档案可佐证。

在思茅的四川商号即“同信公”商号。

壬子四月初七日(1912年5月23日),思茅同信公罗松林给省城五老爷王炳之有一封函。信函的内容是:

“由马脚何朝刚、李学章的牲口运往省城各类货品。其中有“雷永丰”顶细茶二十七担二十四筒。豫顺春茶四担二十四筒。平安抵省后,祈照单查收,顺次登记。倘有差少、水湿等弊,请向该足(指马户)根究,脚价已在思茅言明”……

信函虽仅有百把字,但承载的信息可不少。

民国六年(1917)八月。在省城的四川茶号,熙记、同信公、谦益祥和德兴永等13家联名向云南总商会提出:

“川号向以贩运川货运滇销售,沽后由滇向各茶行购买普茶运川沽销,多历年所以成习惯。而每年各川号贩运此项普茶为数甚巨,货亦精良。殊自近年来滇省出产杂来甚多(指滇茶掺杂使假,笔者注)。”

四川茶帮要求禁卖假茶,整顿市场。“同信公”在滇省省会的四川茶商中大致可排在第二,实力不小,在思茅的“同信公”不过是它的一个分支。

“恒和元”的伙计刘瑞斋记:

“思茅各茶号加工制造的有七子圆茶和紧团茶两种。七子圆茶是由前路马帮运昆明分销四川、运石屏、蒙自,推销广州、香港,推及南洋群岛,这就是誉满中外的普洱茶。紧团茶进西藏销售。每年冬春两季,迤西的维西、中甸、德钦各属古宗民族,赶着所养的骡马,载运土杂货品来思茅行销,兼卖牲口,就是为来运紧团茶进西藏销售。冬季约来牲口一千余匹,春季较多,约在三千余匹。若来数较少之年,茶业就要受到影响,市场也因之逊色。”

刘瑞斋所说的思茅各茶号加工制造的“七子圆茶和紧团茶”及所谓的“侨销圆茶”和“藏销(庄)紧茶”。当时思茅两大茶品有不同的销场。

1982年,刘瑞斋在回忆录中提到“誉满中外的普洱茶”时,在云南本土除茶业专业人士外普罗大众几无人知晓。普洱茶在云南已经断代,市场上不售“普洱茶”,云南人也不喝“普洱茶”。

1934刘瑞斋年离开思茅。根据他亲身经历叙述,思茅市场从1915年到1920年期间,逐年发展欣欣向荣,是为发达兴盛的时代。如“恒和元”商号,在1920年度推销了七子圆茶三百余担,紧团茶一千二百余担,运销石屏县属宝秀镇棉花二百余担,为“恒和元”号在思茅经营棉花、茶三十多年的最高纪录。


刘瑞斋回忆录文章

刘瑞斋记:

……

“迤西腾冲洪盛祥来思茅开设分号“洪记”,开始是在思茅加工制造紧团茶,其原料散茶购运自十二版纳。随着思茅经商环境恶化,从猛海(改为佛海县前的称谓)到西藏新茶路的开通,“洪记”离开思茅转到猛海设立茶庄,在猛海中心区就产地釆购散茶,由思茅雇请揉茶技工到猛海制造,取道缅甸、印度、运销西藏。”

……

“肆虐几十年的瘴疠等多种原因使常年春冬两季来思茅购运紧团茶的古宗马帮因此绝迹,思茅的茶业更一落千丈。茶号停业倒闭,直到一九四九年解放前夕,仍然是一个死城。”

……

刘瑞斋的这些回忆资料多被后人在志书、文章中所采用,且不注明来源,对这位老人来说确实有点不够厚道。

刘是1934年离开思茅的,距他1982年写回忆文章时已将近五十年。算他1915年到思茅时十四五岁,此时他应是过八十岁的老人了,如此的记忆令人叹服。但更主要的是我对他掌握如此众多情况,又如此具体、准确,有些不可思议。

刘毕竟只是茶号中的一个伙计,不是股东、不是经理、甚至不是管家、账房。他为什么会知晓这么多情况,还记得那样具体?这些情况如不是亲手经过,半个世纪后怎可能记忆的那样清楚。

当我看到刘的老板陈鑑在任思茅商会会长期间给官府的那些呈文时,有了一个猜测,刘瑞斋作为一个当时识字,有些文化的伙计很可能参与了这些案册的整理,如抄抄写写,跑腿送各商号征求意见,商号开会时,作为会长的伙计为会员端茶倒水,旁听各茶号的讨论,甚至担任记录这些皆有可能。

陈鑑在任思茅商会会长前,在思茅也是有相当身份的人物。当时思茅设有富滇分银行,这是思茅独一家金融机构,银行在南门外戴家巷,总办就是陈鑑。县署还设有统一经费局,在思茅南教场,总理也是陈鑑。局里有职员2人,杂役4人。岁入七千一百元,岁出五百元。其余银款还分别负责学校、民团和警局的开销。可见地位之重要。

陈鑑任思茅商会会长后给官府的呈文目前发现的有两件。一件是民国十一年(1922)十月十日,他与副会长秦明昌联名给云南总商会的公函。内容是思茅茶商雷永丰,恒和元等十二家茶号,呈请思茅县公署取消县议事会议提议加抽茶捐一案;第二件是民国十四年(1925)十二月十二日,他与副会长秦明昌联名给省财政司、实业司的呈文。内容是雷永丰,恒和元等十二家茶号要求思茅县署取消抽收紧茶茶捐一案。

民国云南政府历来对茶政十分重视。还在民国二年(1913)五月,蔡锷任云南军都督府都督时,就决定派留学生到日本专门学习茶叶种植、加工先进技术。民国八年(1919)十二月三十一日,云南省省长唐继尧任命从日本学茶回来的留学生朱文精充云南省立茶叶实习所所长。民国时期,朱文精不但是云南到日本学茶第一人,同时也是中国到日本学茶第一人。

省立茶叶实习所和茶叶试验场成立后,即要求全省有条件的县相应成立茶叶实习所或模范茶园。思茅县当然也不例外。但县里经费拮据,拿不出开办费来,只好想其他办法。1922年10月,经县议事会议决定其开办费拟由茶叶抽捐,拟抽收茶捐每驮一角。这个决议立刻遭到了思茅全体茶号的反对。“恒和元”的老板陈鑑以商会会长的身份代表商号向上递交了呈文,呈请思茅县公署取消县议事会议提议加抽茶捐一案。这个呈请被省里批准了,茶捐被废,商号获得了成功。“恒和元”茶号的威信得到很大提升。

商号高兴之际,县府就作辣了。


思茅县知事李绍汉呈文

1924年4月,省府检查相关各县设立茶叶试验场或培植模范茶园一事。思茅县知事李绍汉只得如实禀报:关于设立制茶工厂或培植模范茶园一事,一是没钱,地方款项已罗掘迨尽,筹无可筹,实业款也甚微,一切种植实在难以着手;二是思茅土地于种茶一门不甚相宜,自清光绪末季至今离二十有余年,屡种无效,现普洱道的苗圃试种了数亩,尽力培护均高不满尺,即行枯焦,实难望收效果。所以恳请省里俯念筹款维艰,准予缓办。落到最后还是钱的问题。但李绍汉不敢直说是我筹钱被你否了,你叫我咋办?

省里也拿不出这笔钱,怎样回复思茅县?

同年4月,云南实业司下达指令第311号。指令是给思茅县知事李绍汉的。指令大意说:你上报没钱是实情,但发展茶业就是开辟利源,以济艰窘,钱仍应勉力筹措。你所称种茶无效一节,应该是种植未尽得法所致。你县应以省茶叶实习所毕业生专任其事。该毕业生于种植之道己学习有年,且屡经派往宜良茶叶实验场实习,学有心得。土质既有不易种茶,可以酌情改良啊。茶业必须切实提倡种植,不许再推诿延误,仍将办理情形,具报考核。

这事看来还得办,好歹上峰开了个口子叫“钱仍应勉力筹措”。

李绍汉和县议会商定后,报经省里批准,决定对凡出关(思茅海关)的紧茶每担抽银两角。因为上次成立茶业实习所的理由被否,这次用的理由是县府和议会经费奇缺。1925年11月,思茅县府发布了布告:

“呈奉省公署核准,试办三月,如无窒碍,再行呈请立案,应自14年12月1日起,凡出关紧茶每担抽银两角。饬商等加价出售,赴局报验登记,按月汇缴。”

为安抚各茶号,布告提出这个每担加抽的两角,茶号可相应提高售价。

布告一出,茶号大哗。商会又开始商量对策,这一次茶商们与县府彻底撕破了脸皮,茶号们拿出了一个很坚刚的公呈给省财政司、实业司。这次依然是“恒和元”老板陈鑑以商会会长名义递上去的。

试茶图

公呈中提出五条理由驳斥加抽的茶捐:一,茶情滞销,抽收繁多。上次筹办茶业实习所,尚系为本县改良茶业起见都被呈请取消了,足见茶税之重,今次怎么能一再加捐;二,茶号自沿边各猛采购茶叶,起运即纳团费1角5仙。江干费2角7仙,及扺思茅城又纳马驮捐1角3仙,牛运者抽牛捐5仙,茶叶揉制出关又纳厘税3元3角,每马抽1角,尚不论其他经过各地附捐,名目繁多,抽收太重;三,除了正税外,茶号已于进口时(指原料从产地运入思茅,须经思茅海关)纳了驮捐1角3仙,在思茅加工运出怎么又要纳捐?议会怎能征收驮捐于先,继抽茶捐于后。同一物品,岂可完纳二税?譬如预征布匹厘金,先于棉纱入境时征收,不能復于织成布匹后重征;四,思茅商务向以棉花、茶业为大宗,棉花进口,每担纳洋9角,子口税或内地厘金4角8仙,合计仅1元3角8仙。而棉花在思茅售价在71元,厘税占1.9%。紧茶在思茅仅售15、6元,上纳税厘3元3角合抽21%,如此不公,尤当酌减,何能再加附捐;五,现在政务纷繁,机关林立,民之负担已较往昔几增十倍,议会为法定机关,经费年达1000余元,自应量入为出,不能扰民,怎么能用征收茶捐来筹增他们的薪津?

思茅商会会长陈鑑呈文

说完这五条理由,商会还是意犹未尽,呈文开始对县长和议员们大加挞伐“李县长不恤民命,征收税捐名目繁多,商民负担也重,不易再事剝削。”“县令加价出售,缴纳茶捐,商等誓不承认。”“竭泽而渔,后将何继?”“似此壅蔽上聪,剥削商民,不料共和国家,首倡民治,实行新制之长官而实施专制,箝民若是也。”议会“未闻振兴事业,只知筹增薪津,以商民之脂膏,而徒供人之饜飫(意为口腹饱足之美食、笔者注),于理其平?”

这些“剥削”,“实施专制”,“以商民之脂膏,而徒供人之饜飫”的话已经把个思茅县说得是暗无天日了。

议员们要茶商当思食毛践土之恩(笔者注,这里的意思是茶商从外地来,应当对思茅有贡献回报。),茶号们也怼了回去,说:你们议员哪个祖,哪个宗不是从外地来此?议参两会衮衮诸公一毛不拔,你们既生於斯长於斯,为民代表怎么不应思食毛践土之恩乎?还叫我们纳捐?若论纳捐,思茅例外的附捐,如猪牛肉捐,百货捐,驮捐,酒捐,油捐,米线捐,土布捐,瓦窑捐,那个我们没纳,还有什么不被你们罗掘净尽的?其他临时筹集之款如迭次募兵、筹办防疫,造修桥路,义赈救荒诸慈善事业,我们每次都捐数百元或数十元。有按户摊款时,商号等都为前列。连个乞丐捐,我们也是按月纳洋3角。

脸皮既已撕破,茶号们干脆要求“准予援造棉花之列,永不能再加附捐,以维茶业。”

思茅茶号们为何这么硬气,是什么给他们如此底气?这当然跟思茅“雷永丰”茶号有关。“雷永丰”茶号是思茅茶商们的带头大哥,思茅茶号每次告状,给政府的呈文都是“雷永丰”打头阵。1923年,“雷永丰”在思茅的第一代经营者雷逢春还担任着云南省议会第三届议员,其长子雷恩溥,早些年曾任过云南总商会副会长,雷家是有社会地位的茶商。况且,以“雷永丰”为首的思茅茶商与地方官府打官司也不止赢过一次。

但这次是与整个思茅县的议员和县长对着干,强龙能够压过地头蛇吗?

为了更有把握,茶商们又丢出了个实锤。1926年1月26日,思茅税务委员给云南财政司长、实业司长发来电报。电报说:

“茶商雷永丰等呈请取消茶捐一案续,现迤西古宗马户到思茅购茶,即多卖马匹,少办紧茶,厘税均减。并面称茶叶正杂税收繁重,一再加捐,力不能负,明春不敢来思茅运茶,要求维持前税。紧茶概销古宗,而夷性悍直,难以理喻。既称不敢来,思茅紧茶当无销路。如果茶商相率停业,不惟於西南商情大有窒碍且贻害税收尤巨。思茅之厘税全恃於茶业征收。收不够委员难负重咎。转请省长体念民困,迅予电令思茅县署取消。”

这次连税务委员也与茶商站在同一阵线,茶商们满怀信心翘首以待省里的批复。


云南省内务司训斥雷永丰批文

正当省实业司、财政司为此案怎样回复挠头时,省内务司杀了出来。1926年2月19日,内务司批复:

“思茅县议会经费不敷及各参事津贴数微经会议决,抽收紧茶公益捐每担二角以资弥补,函由该县李县长专呈奉省公署核准。茶商雷永丰等乱发狂言,起而反抗。此项紧茶该茶商等向末纳有何种捐款。所请取消之处未便准行。”

这样的批复对思茅茶商无疑当头一棒,更是对“雷永丰”茶号的直接训斥。“恒和元”老板陈鑑的日子当然也不会好过,毕竟呈文是他以商会会长名义递上去的。

商会及茶捐的问题不是应该由实业司、财政司管吗?怎么内务司站了出来?原来那时地方文官的管理是由内务司负责。你们既然将李县长和议员们说得如此不堪,内务司当然要站出来说话。

在民国留存的纷繁文档中,此后再未见到“恒和元”老板陈鑑的声音。雷逢春也在1926年这年去世了,虽然此时雷老太爷已回归故里石屏,但这一事件对雷老太爷的打击和刺激确实很大。“雷永丰”的影响江河日下,而他儿子雷恩伦经营的思茅“雷永丰”日后却陷进了更大的漩涡中。

如果当初茶商们就事论事,事情可能是另一个结局。毕竟当时省实业司已拟文倾向取消此项茶捐。

不管如何,“恒和元”留下的文档为我们今天了解那个时代,在普洱茶光鲜的外表下面,思茅茶业错综复杂的情形远非我们臆想的那样简单。

2019年8月14日第一稿,2023年10月1日第四稿。本文图文均有李路老师提供,如需使用,需经同意。

李路老师普洱茶历史著作《普洱贡茶——清代六大茶山的崛起与衰落》一书即将出版,敬请期待。

本文由作者授权“晓德书号”首发。《民国“恒和元”茶号引出的思茅普洱茶历史》,是作者基于恒和元茶号亲历者刘瑞斋的回忆录及民国时期的相关档案记录,梳理民国时期,思茅茶号的普洱茶经营的真实状况,对了解民国时期的思茅普洱茶的发展情况有一个全面了解。

作者简介:

李路,云南茶马古道学会特约学术委员,自由撰稿人。

2005年发起组织云南普洱茶产业诚信自律活动并发表全行业《昆明共同宣言》。2007年参加第二届普洱茶国际研讨会发表《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论文。此后十余年专注民国云南茶业历史,先后在报纸刊物上发表文章数十篇。2019年撰写的五篇文章收入云南省档案馆出版专著。

来源:晓德书号 李路 ,信息贵在分享,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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