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中国普洱茶网 整体品牌升级,更名为「茶友网」

微商代购茶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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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正式生效!做茶微商发生了什么改变?

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正式落地实施。



其中,最让人关注的是,电商法将微商、代购纳入监管范围,想做微商、代购者,必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相关行政许可,还要纳税。


距离电商法落地实施已经好几天了,但小编依然看到朋友圈内微商层出不穷,发布的信息真假难辨,实在头疼,仿佛还看不出电商法的实施,对我们有什么影响,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为此,小编以身试法,去“实践”了一遍。希望能给想做茶叶微商的茶友们提供一些借鉴。


既然是做微商,基本是用社交软件——微信,通过朋友圈营销,所以很大程度跟“微店挂钩,所以本次小编以微店为例。


1月5日,小编注册了一个微店(店长版)。目前微店注册暂时不需要收费,只需要准备身份证号便可,不需要拍证件照图片上传验证,只需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注册,之后添加店铺名称、上传店铺LOGO,再完善生意档案即可,操作简单。


但接下来,有一步非常关键。


完善基本信息后,平台弹出了一条信息,大意是因为电商法的出台,在完成微店认证后,还需要办理主体登记。


完成了这步以后,接下来就是要将证明打印出来,然后拿上身份证和证明一起,去距离你最近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填写《开户申请表》,即可申请办理主体登记。


那么,也许有茶友会问,我目前有了微店,但是没有办理主体登记,要怎么办?


这里划重点!依据电商法的规定,并不是所有商家都必须办理营业执照。


《电商法》第十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除了以下五种类型:


1.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

2.家庭手工业产品

3.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4.零星小额交易活动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


不属于以上情况,都要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但反过来讲,针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商家却不办理登记这种情况,目前官方尚不存在有因为没有上传主体登记而受到处罚的情形。但退一步来说,随着《电商法》出台,消费者也会提高警惕,也会网络自查商家的登记信息,一旦发现微商营销不正规,受伤的还是商家自己。


而针对微商没有实体店、只有网店这种类型,则可以在认证好微店后,按下面步骤做即可。


那么,办理了主体登记以后,对微商后续有什么影响?

1.从无证经营变为有证经营;

2.按规纳税,虚报将受处罚;

3.若查实网购产品是假货,电商平台将承担“连带”责任。另外,消费者买到假货、信息遭泄露,且电商平台未尽到审核义务时,电商最高可面临二百万的高额罚款;

4.“刷好评”、“删差评”,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

这是最主要的几个影响,如果有茶企还没有开设“微商”渠道,建议做好一些准备,如果已经开设渠道了的,建议尽快完善相关信息。毕竟,生意的本质还是诚实经营,实现双赢。

部分图片来源截图自官方微店

再见,茶叶微商!国家正式出手,明年1月1日开始……

中秋节、国庆节、春节

每逢佳节朋友圈总有一个人准时“问候”

不忘让你买上一份茶叶

他就是:茶叶微商!

前不久,微信上

用纯情语言包装出的“绿茶妹妹”

让许多男人乖乖掏了腰包

但她们靠的都是套路。

微信卖茶妹妹

朋友圈常见的茶叶微商

用抖音推广茶叶

国家重拳出击!

最近有一个劲爆的消息

做代购和微商的朋友都要注意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划重点

别以为自己平时

在朋友圈里打打广告、卖卖茶就没事

从现在开始多了一个

“专业名词称呼”——

电子商务经营者

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

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

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

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

以后怎么管理代购和微商?

1

必须进行登记

如果你卖的是食品,

需要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电商法》明确规定,

没有中文标签、

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

未获取配方注册证的婴幼儿配方奶粉

不得在网络平台销售

除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

都必须依法进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

否则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必须依法纳税

《电商法》的出台

并不是打压电商平台

而是给消费者带来了

更好的消费环境

除了对电商、代购、微商等立法

还有一些新规都很有好处——

1  买到假货几率小了

《电商法》实施以后代购、

微信朋友圈卖假货、劣质商品,

恐怕不会那么容易了

的确,监管越来越严格,

我们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几率也会越来越小

2  电商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平台上卖家的商品有问题,

比如奶粉是假的,

红酒、化妆品是是假的……

那么平台也得承担责任

这样以后在大型电商平台买东西,

更加放心,更有保障

3  严禁“刷好评”、“删差评”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

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

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欺骗、误导消费者

简单来说就是禁止“刷好评”、“删差评”,

否则最高罚款50万

4  不得无故拒退押金

《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

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

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

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

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

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以后再无“订了就不给退”的霸王条款

 

 The 8th Shanghai International Tea Expo

第八届上海国际茶业博览会(秋季)

时间:2018年9月20-23日

地点: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徐汇区漕宝路88号)

 

2018中国(昆山)茶叶博览会

时间:2018年12月21-24日

地点:江苏昆山国际会展中心(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东路388号)

 

The 16th Shanghai International Tea Expo

第十六届上海国际茶业博览会(春季)

时间:2019年5月9-12日

地点:上海世博展览馆(浦东•博成路850号)

 

还在网上卖茶叶?这些“雷区”千万别踩!

    2018年8月31日,我国电商领域的第一部综合性法律——《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横空出世,并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天,是《电商法》实施的第6天,作为资深网购达人的小编,对于电商法的实施,当然是十分关注!

    最近《电商法》的实施,不仅多次登上热搜,小编看到朋友圈、微信群中也有不少茶友在讨论《电商法》实施后,茶叶电商销售将走向何方?今天,小编就和各位看官唠唠《电商法》的实施,有哪些“雷区”是千万不能踩的?

雷区一:网上“无证经营”?电商“身份证”时代的来临!

    电子商务经营者包括电子商务平台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九条

    除了传统的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外,此次《电商法》明确的将微商、代购、网络直播也纳入电子商务经营者范围,也就是说无论是淘宝、京东等传统的电商平台,还是利用微信、网络直播等社交平台从事商品及服务经营活动的茶商朋友们,都被纳入此次电商法监管范围之中。

    同时,重点来啦!此次电商法明确规定了经营者需办理营业执照,否则不能经营。当然电商法也规定了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的情况外,都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目前,京东已经发布公告,明确要求必须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许可证,否则,下架相关所有产品!相信其他平台也将陆续跟进。所以,小编也在此提醒,如果有个人经营的网店或者从事网上销售茶叶的看官们,应当尽快办理相关证件,根据法律要求进行规范整改。

雷区二:还在“刷单”、“刷好评”?这些都是违法的!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十七条

    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

——第三十九条

    不知道各位看官在网购时,有没有和小编一样的情况,明明某款茶叶下面的好评如潮,但买回来后却不尽如人意。伴随着商品而来的,就是下面这张“五星好评返现金”的单子。

    在电商法出台之前,很多卖家会用写“好评返现金红包”等方式引导买家写好评,同时买“水军”刷好评。很多消费者购买了质量有问题的产品,反映真实情况的差评却在评论区“消失”了。不过,电商法实施后,这类行为就属于违法行为。同时,《电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删除评论”尤其是负面评价,也属于违法行为,最高处50万元罚款。面对巨额罚款,相信各位看管心中也已经敲响了警钟!所以,类似此类带有欺骗性质的行为一定要杜绝了!

雷区三:网上卖假茶?巨额罚款你承受的住吗?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前一段时间,网上9.9包邮的茶叶层出不穷,其中不乏金骏眉、老班章等这类市场上正火的茶类,这些低价的劣质茶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给茶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让很多人对于茶行业的认知蒙上了一层不好的印象。

    此次《电商法》明确规定了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一经查处,经营者及平台都要承担相应责任,最高可处二百万元罚款!这也说明,茶行业正在转变为“合法者有红利”的时代,这对于各位用心做好茶的看官来说,将是一个巨大的机遇。当然,面对法律规定,各个电商平台也在努力整治严查中,曾经只交押金就能开店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雷区四:误点广告?看清标识再选择!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销量、信用等以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第四十条

    随着各类网络平台的发展,不少信息流广告也充斥其中,小编有时候想要上网搜索某些信息,但是点进去却发现是某款产品的广告,这时就非常恼火!现在,《电商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未显著标明“广告”的,最高处五十万元罚款!以后,各位看官无论是在选购茶叶还是搜索信息时,一定要看清标识,这样就不怕踩“雷”啦!


    《电商法》的实施,对于茶行业是一个走向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撑,在近两年里,茶行业与电商的结合越来越紧密,尤其是在当前互联网的大环境下,线上与线下的相互结合,相互赋能,是茶行业的发展趋势之一。《电商法》的实施表明茶叶电商行业正在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违法的经营者、行为及产品最终会被市场所淘汰,而合法者则将继续群雄逐鹿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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