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中国普洱茶网 整体品牌升级,更名为「茶友网」

做微商茶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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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正式生效!做茶微商发生了什么改变?

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正式落地实施。



其中,最让人关注的是,电商法将微商、代购纳入监管范围,想做微商、代购者,必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相关行政许可,还要纳税。


距离电商法落地实施已经好几天了,但小编依然看到朋友圈内微商层出不穷,发布的信息真假难辨,实在头疼,仿佛还看不出电商法的实施,对我们有什么影响,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为此,小编以身试法,去“实践”了一遍。希望能给想做茶叶微商的茶友们提供一些借鉴。


既然是做微商,基本是用社交软件——微信,通过朋友圈营销,所以很大程度跟“微店挂钩,所以本次小编以微店为例。


1月5日,小编注册了一个微店(店长版)。目前微店注册暂时不需要收费,只需要准备身份证号便可,不需要拍证件照图片上传验证,只需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注册,之后添加店铺名称、上传店铺LOGO,再完善生意档案即可,操作简单。


但接下来,有一步非常关键。


完善基本信息后,平台弹出了一条信息,大意是因为电商法的出台,在完成微店认证后,还需要办理主体登记。


完成了这步以后,接下来就是要将证明打印出来,然后拿上身份证和证明一起,去距离你最近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填写《开户申请表》,即可申请办理主体登记。


那么,也许有茶友会问,我目前有了微店,但是没有办理主体登记,要怎么办?


这里划重点!依据电商法的规定,并不是所有商家都必须办理营业执照。


《电商法》第十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除了以下五种类型:


1.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

2.家庭手工业产品

3.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4.零星小额交易活动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


不属于以上情况,都要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但反过来讲,针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商家却不办理登记这种情况,目前官方尚不存在有因为没有上传主体登记而受到处罚的情形。但退一步来说,随着《电商法》出台,消费者也会提高警惕,也会网络自查商家的登记信息,一旦发现微商营销不正规,受伤的还是商家自己。


而针对微商没有实体店、只有网店这种类型,则可以在认证好微店后,按下面步骤做即可。


那么,办理了主体登记以后,对微商后续有什么影响?

1.从无证经营变为有证经营;

2.按规纳税,虚报将受处罚;

3.若查实网购产品是假货,电商平台将承担“连带”责任。另外,消费者买到假货、信息遭泄露,且电商平台未尽到审核义务时,电商最高可面临二百万的高额罚款;

4.“刷好评”、“删差评”,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

这是最主要的几个影响,如果有茶企还没有开设“微商”渠道,建议做好一些准备,如果已经开设渠道了的,建议尽快完善相关信息。毕竟,生意的本质还是诚实经营,实现双赢。

部分图片来源截图自官方微店

【聚焦】《电商法》来了,茶叶微商何去何从?

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意味着,我国电子商务领域从此进入有法可依的阶段。作为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该法明确规定了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了电子商务行为,为网购消费者撑起了法律的“保护伞”。

那么,它将为茶行业带来哪些影响呢?

茶业电商不规范    行业发展“受牵连”
在电子商务法颁布之前,茶行业可以说是不法电商最严重的灾区。

都说茶叶轻便,市场成熟,非常适合电商发展。因此近些年来茶产业领域电子商务获得极大发展,对茶叶流通带来了巨大的改变,其中也不乏负面的冲击。比如说通过“网络低价”的错误诱导,大量倾销假冒伪劣茶产品。不仅在现实利益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对茶产业的健康发展也带来极为不利的后果。

一是冲击了守法、正当经营的茶企业,形成一种价格战的趋势,最终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不利局面,导致茶叶质量的下降;

二是品牌成长受到阻碍。很多知名品牌成为网络上山寨、仿造的对象和网络欺诈的工具。在本法律出台前,仅靠各产区工商部门的“专项治理”,很难彻底解决顽疾。

三是不规范的电子商务导致良莠不齐的“茶农卖茶”,阻碍了产业链上下游的整合与规模的提升。本质上是阻碍了中国茶产业走向产业集中、企业做大的现代化之路。

对茶业电商的规范发展   起到“定盘星”作用


即将于明年上岗的电子商务法,对茶行业、对整个经济来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首先是“定盘星”的作用。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回应电商带来的层出不穷的社会关切,电子商务法抓住电商平台、电商经营者、消费者三者矛盾的主要一方,通过加大违法处罚力度,促进电商平台自身的规范和提升。

其中,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如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销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如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电商运营的各个环节细节上也做出了明确法律规定。比如在保护消费者网络交易安全上,在完善对商品与服务交付方面,规定“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时,应当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交由他人代收的,应当经收货人同意”;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或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网络安全保障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这些法条对此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明确的规定,对茶产业电商的规范发展,不无益处。


茶业微商也必须守法经营


近年来,微商发展很快,但也是消费者权益受损的重灾区。中消协的《2017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网络消费投诉多发,微商交易维权困难”占第一位。同样,茶业的微商也问题多多。前段时间“拼多多”暴露的诸多产品质量问题,茶业也未能幸免。

中国法学会有关专家表示:微商作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法律上被明确,相应地就要承担起对应的义务与责任,这将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据分析,虽然“微商”并非法律专业术语,但在实践中大量存在,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的新型表现形式之一,其经营者理应属于电商经营者范畴。因此在法律上明确给它“身份证”,既是规范促进,也为打击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过去那种出了问题玩消失,换个名字再出山的把戏,今后不被允许了。法治的世界,任何经营主体都必须守法、违法都理应受责罚。

“相应责任”提升平台“责任心”


保护消费者权益责任最大的是电商平台。那么如何对电商平台的法律责任做出准确清晰的界定,无疑是提升“违法成本”促进“法律责任心”的根本。如果消费者权益在电商交易中受到损坏,电商平台该承担何种责任?电子商务法草案审议过程中,曾在“连带责任”“补充责任”中犹豫不决。最终表述为“相应责任”。何为“相应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家介绍,“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在责任认定和赔偿时有不同。“连带责任”对平台的要求更高,可以作为消费者赔偿的第一顺位;而“补充责任”则先找经营者,不足的或没有能力的,再找平台。几经修改后,电子商务法对这一条款最终敲定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有关专家认为,相应的责任可包括多种责任,如“补充责任”“按份责任”“连带责任”等。按照此法律表述,意味着平台承担的法律责任更细更严谨,无疑会提升电商平台的规范意识和守法责任心。

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只是近20年的事情,但对各行各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中国茶产业也在电商的带动下,出现了各种积极的变化,也承受着复杂的挑战。但不论怎样,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必将从法律方面给行业提供最基础、也是最有威力的支撑!从这个角度说,茶行业电商流通领域的混乱浑浊成分必将会逐步下降,行业发展的法治、市场环境也必将会越来越好。

再见,茶叶微商!国家正式出手,明年1月1日开始……

中秋节、国庆节、春节

每逢佳节朋友圈总有一个人准时“问候”

不忘让你买上一份茶叶

他就是:茶叶微商!

前不久,微信上

用纯情语言包装出的“绿茶妹妹”

让许多男人乖乖掏了腰包

但她们靠的都是套路。

微信卖茶妹妹

朋友圈常见的茶叶微商

用抖音推广茶叶

国家重拳出击!

最近有一个劲爆的消息

做代购和微商的朋友都要注意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划重点

别以为自己平时

在朋友圈里打打广告、卖卖茶就没事

从现在开始多了一个

“专业名词称呼”——

电子商务经营者

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

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

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

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

以后怎么管理代购和微商?

1

必须进行登记

如果你卖的是食品,

需要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电商法》明确规定,

没有中文标签、

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

未获取配方注册证的婴幼儿配方奶粉

不得在网络平台销售

除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

都必须依法进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

否则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必须依法纳税

《电商法》的出台

并不是打压电商平台

而是给消费者带来了

更好的消费环境

除了对电商、代购、微商等立法

还有一些新规都很有好处——

1  买到假货几率小了

《电商法》实施以后代购、

微信朋友圈卖假货、劣质商品,

恐怕不会那么容易了

的确,监管越来越严格,

我们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几率也会越来越小

2  电商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平台上卖家的商品有问题,

比如奶粉是假的,

红酒、化妆品是是假的……

那么平台也得承担责任

这样以后在大型电商平台买东西,

更加放心,更有保障

3  严禁“刷好评”、“删差评”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

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

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欺骗、误导消费者

简单来说就是禁止“刷好评”、“删差评”,

否则最高罚款50万

4  不得无故拒退押金

《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

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

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

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

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

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以后再无“订了就不给退”的霸王条款

 

 The 8th Shanghai International Tea Expo

第八届上海国际茶业博览会(秋季)

时间:2018年9月20-23日

地点: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徐汇区漕宝路88号)

 

2018中国(昆山)茶叶博览会

时间:2018年12月21-24日

地点:江苏昆山国际会展中心(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东路388号)

 

The 16th Shanghai International Tea Expo

第十六届上海国际茶业博览会(春季)

时间:2019年5月9-12日

地点:上海世博展览馆(浦东•博成路8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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