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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茶感官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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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茶叶感官国家标准样品的研制和展望

标准样品是实物标准,是国家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颁布实施,正式明确了标准样品的法律地位。标准样品是科学制定与有效实施文字标准、提升产品质量、促进科技创新的重要技术基础,标准样品与文字标准共同构成完整的标准体系。

茶叶标准样品是茶叶生产、加工、贸易、检验和管理等过程的重要依据。我国最早的茶叶实物样品制作工作始于20世纪50年代,主要有毛茶实物样、加工标准样和贸易标准样。随着我国茶叶销售模式由计划经济统购统销向市场经济转型,实物标准样制备工作一度滞缓。近年来,随着我国茶叶文字标准体系不断完善,以及标准样品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和规范,茶叶领域标准样品研制工作也愈显重要。

01茶叶国家标准样品研制现状

标准样品是指具有一种或多种规定特性足够均匀且稳定的材料,已被确定其符合测量过程的预期用途。

根据GB/T15000.2—2019关于标准样品中有证标准样品的定义,有证标准样品是指采用计量学上有效程序测定的一种或多种规定特性的标准样品,并附有证书提供规定特性值及其不确定度和计量溯源性的陈述。

目前,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有证茶叶标准样品主要为国家标准样品,数量较少。茶叶领域的有证标准样品主要分感官分级标准样品和茶叶中某种或某类成分的基体标准样品两大类。

1、用于感官品质评定的茶叶国家标准样品

茶叶感官标准样品主要是针对茶叶的等级要求,通过评茶师的视觉、嗅觉、味觉和触觉,依据GB/T23776《茶叶感官评审方法》中的描述对茶叶的滋味、香气、色泽、外形、叶底“五因子”按不同权重进行评审打分,最后根据可溯源的文字标准,制作可以与相应茶叶等级相符的一种实物样品。

目前茶叶中已经研制发布的感官标准样品有19项,其中大多数已经过了有效期。根据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目前现行有效的感官标准样品有GSB16-4161-2023机制茯茶感官标准样品、GSB16-4162-2023沱茶感官标准样品、GSB16-4163-2023六堡茶(散茶)感官分级标准样品、GSB16-1524-F07-2023武夷岩茶标准样品、GSB16-4168-2024龙井茶感官分级标准样品5项。

正在研制的有茉莉花茶感官分级标准样品、白茶感官分级标准样品、黄山毛峰茶(特级二等)感官标准样品、太平猴魁茶(特级)感官标准样品、祁门红茶(特级)感官标准样品、霍山黄芽茶(特一级)感官标准样品、六安瓜片茶(特一级)感官标准样品、坦洋工夫茶感官分级标准样品等。已完成验收待发布的有晒青茶感官分级标准样品等。

2、茶叶中某种或某类成分的基体国家标准样品

GB/T15000.2—2019中对基体标准样品的定义为具有实际样品特征的标准样品,在定义的注中解释基体标准样品可直接由生物、环境、工业源中获得,也可向现有材料中添加相关成分而获得。

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意识的不断提高,茶叶中农药残留控制也越来越严格。在提高农药残留检测的准确性、可靠性以及溯源性方面,基体标准样品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茶叶相关的基体标准样品主要包括一些农药成分的基体标准样品以及一些稀土元素及同位素的标准样品。

根据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茶叶中目前发布并现行有效的基体标准样品有GSB11-3918-2021茶叶中稀土元素钪、钇、镧分析标准样品,以及正在研制的红茶中碳氮稳定同位素标准样品、绿茶中碳氮稳定同位素标准样品、茶叶中铅分析标准样品、茶叶中三氯杀螨醇、氯氰菊酯分析标准样品、茶叶中甲氰菊酯和溴虫腈分析标准样品、茶叶中氯氟氰菊酯和茚虫威分析标准样品、茶黄素-3,3'-双没食子酸酯标准样品、没食子儿茶素标准样品、茶叶中硫丹、三唑酮、哒螨灵和二嗪磷定量分析标准样品等。

02茶叶感官国家标准样品研制主要技术

根据国家标准样品管理办法,标准样品的研制主要遵循《标准样品工作导则》系列国家标准。目前标准样品的研制主要依据GB/T15000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按照策划方案生产出能够提供某种特性的规定特性值及其不确定度和计量溯源性、符合预期用途的实物样品。

标准样品的研制过程一般包括生产策划、原材料选取、样品制备、均匀性及稳定性评估、定值测量、特性值确定和不确定度评估以及后期研制报告的撰写与附带文件的编制等。

对于茶叶的标准样品研制,除了遵循GB/T15000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GB/T18795《茶叶标准样品制备技术条件》对茶叶领域的感官标准样品的制备有相应的规定和要求。

对于茶叶感官标准样品的研制一般应有相应的文字标准作为其技术溯源的依据,研制的标准样品应符合文字标准中对相应产品等级的感官品质要求。因此在原料选取上,选取的样品除有代表性、广泛性外,还应基本符合文字标准中有关感官品质的要求。同时供样企业应有一定规模,对送样的同批次同规格样品应具有一定的留存样,以便于后期制备样品时候保持前后样品的一致性。

样品制备阶段,结合茶叶领域的特点,一般分小样拼配和大样匀堆两个阶段。

小样拼配

小样拼配方案对于最终标准样品的质量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建议由资深的拼配专家和主产企业专家共同完成。小样拼配方案确定后,根据最终需要制备的标准样品数量计算每个原始样品的使用量,供样企业根据选中的样品批次提供大样原始样品。

大样匀堆

在大样匀堆过程中,要根据留存原始样品跟大样原始样品进行一一对样,完全一致后,根据小样拼配方案同比例放大完成大样的匀堆。大样匀堆完成并进行感官检验后,标准样品的样品制备基本完成,待采用一定科学合理的包装后,根据标准样品定值和均匀性与稳定性评估国家标准的规定程序,对所研制的标准样品的品质水平进行检验。

定值与不确定度评价是标准样品制备的重要环节,对于茶叶感官标准样品的定值,主要由具有一定资质的茶叶感官审评专家进行,每位审评专家相当于一个独立的实验室,依据标准样品可溯源的文字标准中的感官描述,结合GB/T23776《茶叶感官审评方法》进行独立感官审评打分,计算标准样品特性值及不确定度,完成对标准样品的赋值。

03茶叶感官国家标准样品研制中的问题

目前茶叶感官国家标准样品与基体标准样品研制存在较大差别,尤其采用现有标准样品的检验方法和理论进行感官标准样品的研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对于茶叶感官国家标准样品,主要表现在标准样品的稳定性检验周期与茶叶样品本身之间的保质期以及标准样品有效期之间的关系。

由于标准样品在运输或贮存期间,其特性值可能会随运输条件的变化或贮存时间的改变而变化。在标准样品研制技术领域,一般认为在合适的运输条件下,在运输期间标准样品特性的变化程度称为短期稳定性;把保存在合适的贮存条件下,标准样品特性随时间变化的程度称为长期稳定性。

对于茶叶感官国家标准样品,通过感官检验打分作为特性值检验的方法。短期稳定性一般可通过模拟运输或实际运输来检验特性值的改变,而对于长期稳定性一般通过定期抽取贮存的样品感官检验打分来分析特性值的变化区间。

由于目前茶叶的长期稳定性周期与保质期息息相关,一般认为在一定时期内稳定即这个时期就等同于标准样品的有效期,所以导致茶叶感官标准样品在完成相应长期稳定性检验工作申请验收时,标准样品本身已基本超过了规定的有效期,从而限制了茶叶感官标准样品的研制和发展。

04茶叶感官国家标准样品研制展望

目前我国的茶叶标准(文字标准)已经构建了完善的国家茶叶标准体系,尤其在产品标准中已有绿茶、红茶、乌龙茶、黑茶系列等标准,对规范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茶叶产品标准的核心内容就是感官品质要求和理化指标要求,其中感官品质要求主要通过文字描述来实现,因此研制与茶叶文字标准相配套的感官标准样品就尤为重要。同时,茶叶国家标准样品可以为质量监督、技能培训、科学研究、市场流通、茶文化普及提供权威科学支撑。

近几年随着各地的重视,除了国家标准样品,各地方也相继推出地方标准样品、团体标准样品,甚至企业标准样品等。

在机构建设方面,2022年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茶叶标准样品专业工作组成立,主要负责组织茶叶感官分级标准样品的研复制工作。

未来茶叶标准样品的研制,希望能研究提出适用于茶叶的稳定性评估、均匀性检验、定值测量方法等技术要素的评价方法,建立一套适用于茶叶的国家标准样品研制管理规则,提升茶叶标样研制效率,确保茶叶标准样品研制高效有序供给。

作者简介:张亚丽

副研究员,现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所标准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职秘书,兼任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技术审核专家。主要从事茶叶领域国内、国际标准化研究以及制修订管理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茶叶加工》杂志,2024年第1期文章《茶叶感官国家标准样品的研制和展望》,页码:5-7,作者:张亚丽,尹祎*,李文萃。

来源:中国茶叶加工,信息贵在分享,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删除


中国茶叶检验发展概述

  

▲安徽黄山茶园

中国是茶叶的故乡,茶资源极为丰富。作为全球最大产茶国家之一,2020年,我国茶叶年产量达298.6万吨;茶叶种植面积已达316.5万公顷,占全球茶叶种植总面积的62.1%。随着市场的逐步扩大,茶叶在生产销售中的质量安全问题备受关注,茶叶检验作为鉴定其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研究它的历史起源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概述了我国茶叶检验的发展历程,以期对今后的茶叶检验工作提供借鉴。

01
茶叶检验概况

茶叶检验及质量安全事关消费者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茶叶检验,从茶叶成为商品那时起就已开始。中国茶叶检验,自唐宋至今,手段越来越多,对茶叶的质量要求也是千变万化。

茶叶检验包括物理检验和化学检验。物理检验是指采用物理方法来检测茶叶品质的一种手段,一般包括感官检验、粉末碎茶含量检验、茶叶包装检验、茶叶夹杂物检验等;化学检验主要是茶叶内含成分的检验(水分、灰分、多酚类、咖啡碱、氨基酸、香气等)、农药残留量、重金属含量等。

茶叶检验贯穿茶叶的栽种、加工、贸易及科学研究的全过程,是维护茶叶品质和保证茶叶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在茶叶生产和贸易中,茶叶检验起着规范和指导作用。根据安全标准推荐的检测方法,按照标准规定的定量限,对茶叶中农残、重金属等安全指标进行检验,可以规范生产加工中农药的使用;通过感官、理化成分检验能够评定茶叶的优劣,保证茶叶在贸易中的品质,促进国内外良好的贸易关系。

02
中国茶叶检验的平缓发展

1、我国茶叶检验的萌芽时期

在古代,小农经济一直占据主导地位,茶税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因此政府重视茶叶贸易中的假茶问题,对于假茶有明确的律法及处罚。

唐朝建中元年,政府开始对茶叶征税;太和九年始行榷茶制,但私茶盛行对政府的税收造成一定损失,也给榷茶制的施行带来挑战,故政府颁布禁止私茶的律法。宋朝出现了制作及售卖假茶的现象,政府加强对假茶的管制。例如,元丰时期实施水磨茶法;建隆时期,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中记载了首条针对贩卖假茶的律法,此后政府又颁布打击制造假茶的条例。

2、我国茶叶检验的初步发展时期

假茶的出现与泛滥跟政府政策和商品经济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明代茶法最重视茶马贸易,对川陕地区的茶叶贩运立法管控极严,造成不同地区茶价悬殊,因此诱发私茶的泛滥;明初所立茶叶律法,大多与打击私茶贩运相关,针对假茶的立法至弘治以后方才出现;弘治时期,朝官上数道奏议,论及禁异省私茶、假茶等事项;嘉靖朝清理茶法,将弘治时期的奏议刊布通行。清朝道光以后,中国与外国建立贸易往来关系,茶叶贸易成为重要的一项,但其可观的利润也促使假茶的肆虐。综上,各朝代针对假茶虽设置了茶叶相关律法,但这些律法零散且不成体系。

1840年鸦片战争后,不法商贩为扩大利润,大量售卖着色茶、回笼茶和劣质茶叶等掺假茶。英国在18世纪禁止茶叶掺假条例的基础上,于1869年颁布了第一个由议会通过的《食品与饮品掺假法》,中国被迫在与印度等国的竞争中发展茶叶出口检验。1871年,在汉口活动的茶叶六帮自发筹建汉口茶业公所。1890年,张之洞于汉口先行创办茶叶公栈,“既便查色样掺杂之弊”。1896年,户部在以陈炽《振兴商务条陈》的基础上颁行茶照、设立茶政局和茶叶公所。对比中央政府,浙江、福建、台湾等地方政府更有作为,其律令皆侧重处罚力度和没收处理方式,如福州地方政府对贩卖窝屯伪劣茶等行为采取管理惩治行动,“经迭次被获章焚毁从重惩办奸徒,稍知敛迹,南台税厘统局,已出示严禁,如有造作贩卖及窝屯等事,立即照律治罪”。1900年,南台税厘统局发布公告重申禁止伪劣茶,并告知商户严禁制售,同时以奖励形式鼓励民众检举告发制售伪劣茶者。此前茶叶检验仅作为一项茶叶出口的程序存在,且多以有经验的茶师品尝为主,并无详细规定客观的检验方法和标准。直至1905年,清政府颁行《茶叶改良章程》,对茶叶种植与生产的各个程序做出了规定,以保证茶叶的卫生与品质。

从总体趋势来看,这段时期茶叶检验的发展缓慢,仅涉及茶叶掺假问题,而无其他检验标准。

03
中国茶叶检验的曲折发展

1、茶叶检验的快速发展时期

1911年,为推动社会经济复苏与秩序建立,政府开始设置机构并制定标准,对出口茶叶进行检验,有效改善了中国茶叶贸易在国内外市场中的声誉和经济地位。1914年,农商部部长张骞拟定《拟具整理茶叶办法并检查条例呈》和《茶叶检查条例》,奠基了中国茶叶检验制度的基础。1915年浙江温州设立了第一个由茶商自发组织的地方性检验试点——永嘉茶叶检验处,作为中国地方性出口茶叶检验工作的开始。1923年台湾总督府设立茶叶检验所,是中国正式办理茶叶出口检验的标志。

1931年,中央实业部批准了第一个由官方制定并实施的出口茶叶检验条例——《出口茶叶检验规程》,条例中设置了茶叶出口的各项标准及检验程序,其中规定绿茶暂以平水夏茶八号珠为最低标准;红茶暂以湖南次红为最低标准;其他各种茶,香味相当即可。水分以8.5%为合格,灰分以5%~7%为合格。随后,上海、汉口两地商检局相继根据实业部后续发布的《茶叶检验实施细则》实施检验,这标志着全国性茶叶出口检验的开始。1932年茶叶检验标准更加详细,主要对不同茶类的水分做出了不同规定,更加切合实际。1933~1935年间茶叶检验标准大致与1932年类似。1935年实业部公布了《商品检验局茶叶检验施行细则》,扩大了不合格茶叶的范围,对人为因素造成的茶叶品质的破坏进行限制。1936年上海、汉口商检局对茶叶检验标准条例重新厘定。1937年的茶叶检验标准在茶叶品质最低标准、取缔着色茶等方面都进一步完善,颁布了《经济部商品检验局茶叶检验实施细则》和《着色茶叶取缔办法》。至此,茶叶检测体系初具雏形,并一直沿用到新中国成立后。

1936年,全国经济委员会召开全国茶叶技术会议,提议实行茶叶产地检验,颁布《实业部茶叶产地检验规程》10条。1937年茶叶产地检验监理处于上海设立,并在浙江、安徽、江西设立产地检验办事处。同年,广州商检局在福州、厦门设立商检处,并在福鼎设立办事处。但由于抗日战争的爆发,茶叶产地检验及出口检验工作受阻,于1938年改由各省办理。

2、茶叶检验的低靡时期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茶叶外销受阻,茶叶检验告停,茶叶产区各自为政,矛盾混乱。抗战结束后,各地商品检验局逐渐恢复,出口检验亦由出口检验局办理;1946年解放战争爆发,茶叶出口萎靡不振。解放后又遭帝国主义封锁,茶叶出口更加困难,夹缝中求生存,茶叶检验发展缓慢。

3、茶叶检验的复苏时期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国家百废待兴。1950年,中央贸易部在北京召开第一届全国商品检政会议,制订了全国统一的出口茶叶检验暂行标准,决定恢复茶叶产地检验,并拟订《茶叶产地检验暂行办法》。由此,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茶叶检验工作开始复苏。1951年,上海商品检验局举办全国茶检业务集训,统一技术人员的评检、检验技术和操作规程。1952年,我国决定禁绝着色茶叶。1954年,中国茶业公司福建省公司和福州商检处厦门联合召开会议,规定红茶、绿茶、乌龙茶以及花茶的出口检验标准。

自1950年制订出口茶叶检验暂行标准以来,外贸部先后于1952、1955、1960年对其进行修订。1955年,将适用茶类删去砖茶,增列花茶类和白茶类。1962年,《输出茶叶检验暂行标准》正式施行,成为建国以来较为全面的一部茶叶标准。该标准规定了绿茶、红茶、乌龙茶、花茶的水分、灰分、粉末含量指标及包装要求。1963年外贸部商检局召开茶叶检验工作会议,主要对某些特种化验项目的检验方法进行明确规定。1964年,对外贸易部将乌龙茶、花茶增列为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

自1950年恢复茶叶产地检验,贸易部商检局发布《茶叶产地检验暂行办法》以来,贸易部商检局在核定实施产地检验的地区分别设立工作站。如上海商检局先后在浙江、安徽、福建等主要产茶省分别设立工作站、驻厂小组和驻厂员;汉口商检局在江西、湖南、湖北等省份设立工作站或驻厂检验小组。此时,产地检验工作主要由商检局设立的检验机构负责,检验项目以输出检验规定为准,但茶叶粉末、水分两项比原标准提高10%。1958年,对外贸易部将茶叶产地检验工作移交给各省茶叶公司和各地茶厂自行办理,部分商品检验局将出口茶叶原始检验工作移交给口岸公司办理。

建国后,茶叶检验工作总体发展平稳。

04
中国茶叶检验的蓬勃发展

1、茶叶检验相关机构及政策的完善

改革开放初期,茶叶检验工作围绕商业部杭州茶叶加工研究所(现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各地方商检局等机构展开。1980年,出口茶叶原始检验工作再次改由各口岸商检局自行办理。1981年对外贸易部和国家商检总局下达《部暂行标准——茶叶》(WMB48—81)及《出口茶叶取样、检验皙行技术规程》,对出口茶的茶类、等级划分、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均作出具体规定。同时,国家商检总局下达《出口茶叶检验工作试行细则》,加强茶检工作的科学管理。自此,各地在国家商检总局的领导下对出口茶叶展开了有条不紊的检验工作,为完善我国茶叶检验体系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为全国茶叶检验工作的开展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提高其约束性、操作性和公认性,对外贸易部和国家商检局在1987年至1990年组织召开多次全国茶检工作会议及专家座谈会,对出口茶叶感官审评评分方法标准及《部暂行标准—茶叶》执行情况、卫生注册等问题进行讨论。1989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标志着我国商检工作进入了法制管理的新阶段,茶叶检验同样受此法律的管理,成为由国家强制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1988年,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现更名为国家茶叶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隶属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成立,是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唯一法定的国家茶叶检验机构,并于1998年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能出具得到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成员国相关机构承认的检验报告。

1998年,中国商品检验局、中国卫生检疫局、中国动植物检疫局三个机构合并组建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筹并细化各项茶叶进出口检验工作。次年,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召开全国进出口茶叶检验检疫监管工作会议,对进出口茶叶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进出口茶叶残留物质检验监管计划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讨论研究。2000年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生监管司召开出口茶叶农残检测工作专家组会议,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茶叶卫生检验监督管理的通知》及有关文件。

21世纪初期,茶叶产地检验及生产许可证审查制度和机构进一步完善。2001年,农业部正式推行“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实行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制度,并于2002年和2003年相继颁布了“无公害茶叶”和“有机茶”的农业行业标准及检验要求。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于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自次年起施行。同时,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关于印发糖果制品、茶叶等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决定自2005年起对茶叶等13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并逐年完善细则内容,提高各地茶叶在国内外茶叶市场中的门槛。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对出口茶叶种植基地实行检验检疫备案管理的通知》,规定茶叶的原料必须直接来自于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种植基地,对输入欧盟、日本的茶叶自2006年起生效,对其他出口茶叶自2008年起生效。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详细规定了26项茶叶产品质量检验项目。

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工作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2012年,浙江、湖南、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同发布《进出口茶叶检验规程》,规定进出口茶叶抽样、检验和检验结果的判定规则及处置,并沿用至今。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不再保留国家质检总局,茶叶检验工作自此明确划分为以下三块内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要承担茶叶抽检、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茶叶生产许可审查等工作;海关总署主要负责出入境卫生检疫和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等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茶叶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2021年,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印发《关于促进茶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十四五”时期,将通过六大举措力促茶产业健康发展,其中包括强化引导、监管服务,严格市场准入等措施。

综上,中国茶叶检验已建成全方位、全覆盖、全参与的机构及政策体系,对中国茶叶内外贸易蓬勃发展提供了指导和保障。

2、茶叶理化检验指标及方法的更新

茶叶理化指标检测手段在科学方法的指引下不断更新。从国家标准层面演变,1983年,上海进出口商业检验局、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商业部杭州茶叶加工研究所研究联合制定13项茶叶理化检测方法标准,于1987年开始实施。该标准主要包括茶叶取样、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水分、水浸出物、总灰分、水溶性灰分和水不溶性灰分、水不溶性灰分碱度、酸不溶性灰分、粗纤维、粉末和碎茶含量、咖啡碱、茶多酚、游离氨基酸总量等测定。其中理化成分的测定方法随着研究的深入快速更新,例如水分的测定方法在1983年仅规定一种测定方法,即103℃±2℃恒重法(仲裁法);2002年,国家标准《茶水分测定》更新,将茶叶烘干时间由6h改为4h;2013年,在2002年的基础上增加了120℃烘干法(快速法)作为茶叶中水分测定的第二种方法。2016年,《茶水分测定》并入GB5009.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规定茶叶中水分测定的方法有四种,分别为直接干燥法、减压干燥法、蒸馏法和卡尔·费休法。1987年,茶叶中咖啡碱、茶多酚、游离氨基酸等理化成分测定标准首次发布。其中,咖啡碱的测定方法在2002年修订,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高效液相色谱法,随后在2013年完善,拓宽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茶多酚的测定方法标准先后在2002年、2008年、2018年修订,其中2008年修订变化最大,将茶多酚总量的测定方法由酒石酸亚铁法修改为福林酚比色法,增加了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儿茶素含量的方法。茶叶中氨基酸的测定标准自1987年游离氨基酸总量的测定方法发布,曾先后在2002年、2013年对其标准格式及内容加以完善。

商检出口标准的变化,1986年,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发布出口茶叶抽样、粉末、碎茶含量等11项进出口茶叶理化检验方法标准,于1987年开始实施。其中进出口茶叶抽样方法、茶叶包装检验和茶叶重量鉴定等标准现行有效,水分、总灰分、水溶性灰分和水不溶性灰分、酸不溶性灰分等相关标准于2017年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替代。

为满足国内外茶叶市场的发展需求和食品质量与安全的高标准,茶叶中多酚类物质、氨基酸类物质组分分析的测定方法应运而生。目前常用的检测咖啡碱、茶多酚、儿茶素和游离氨基酸的方法如下:咖啡碱的测定方法主要包括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分光光度法、近红外光谱法、波层扫描法等;茶多酚的测定方法包括分光光度法、电化学分析法、光谱分析法、质谱法、色谱分析法等;儿茶素的测定方法主要有高效液相色谱法、薄层色谱法、气相色谱法等;游离氨基酸总量的测定方法主要有茚三酮比色法,测定氨基酸组分的方法有柱后衍生离子交换色谱法、柱前衍生高效液相色谱法、ACCQTag法、毛细管电泳法、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液相色谱-蒸发光散射检测器法等。

总体而言,茶叶中理化指标的检测方法不断完善,并朝着更准确、快速、高效、简便的方向发展。

3、茶叶检验标准的健全(包括判定标准和方法标准)

1979年,中央卫生部下达全国食品卫生科研规划增加茶叶卫生标准制定研究项目的任务,至此开启新中国后茶叶卫生标准的建设。1981年制定GHn144—1981《绿茶、红茶卫生标准》,经修订于1988年发布GB9679—1988《茶叶卫生标准》。此次修订取消了重金属砷的检测项目,将其并入GB9674—1988《食品中污染物的限量》标准。1988年,我国率先提出以茶汤中残留量作为“有效风险量”的概念,于2016年在第48届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会议上获得通过。

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农药残留是茶叶质量安全中最受关注的检测项目,其次是重金属。早在1972年,政府即下令禁止茶园使用六六六、滴滴涕;1984年,我国停止生产、销售、使用六六六、滴滴涕,开启了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禁用。90年代,我国规定在茶树上禁止使用的农药达20多种。至2020年,我国禁止在茶树中使用的农药和化学品多达59种。加入WTO后,我国对茶叶中农药检测要求不断提高,2005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3中涉及茶叶的农残限量仅9项,经2012年、2014年、2016年、2019年、2021年五次修订,最新版GB2763—2021涉及茶叶的农残种类高达106种。目前,我国农残限量标准已领先于世界上其他发展中国家。我国茶叶农残检测技术始于20世纪70年代初期,采用薄层层析法分析亚胺硫磷、乐果等有机磷农药。上世纪80年代,气相色谱法和液相色谱法是农残分析的主流技术,主要用于检测茶园中广泛使用的有机氯农药和拟除虫菊酯农药。自进入21世纪以来,色谱-质谱串联技术成为茶叶农药残留监测、残留行为与风险评估研究的主要手段。现阶段,茶叶农残检测技术相对完善,针对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的GB23200.113—2018提供了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残的检测方法,而GB23200.13—2016和GB23200.121—2021都采用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在茶叶中448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基础上再次补充,且共同适用。目前,茶叶中农残速测技术主要包括ELISA法、基于量子点横向流动免疫分析法、离子迁移谱法、表面增强拉曼光谱法。

2005年,随着GB9679—1988《茶叶卫生标准》的废止,茶叶重金属指标并入GB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该标准取消了对铜含量的要求,并对重金属铅的指标进行适当放宽,新增了稀土限量指标。其后又在2017年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取消了茶叶中稀土的限量指标。目前涉及到茶叶重金属有害物质的限量标准主要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农业部标准NY659—2003《茶叶中铬、镉、汞、砷及氯化物限量》及NY/T288—2018《绿色食品茶叶》,涉及的重金属限量分别为铅5.0mg/kg、铬5.0mg/kg、镉1.0mg/kg、汞0.3mg/kg、砷2.0mg/kg。

《茶叶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于1985年首发,经1996年和2003年两次修订,规定茶叶中砷、铅、铜的测定方法参照食品中的测定方法进行。2008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进出口行业标准《进出口茶叶中铅、砷、镉、铜、铁含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规定了茶叶中以上重金属含量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测定方法,该标准于2017年并入GB5009.2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规定了食品中多元素测定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2013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GB/T30376—2013《茶叶中铁、锰、铜、锌、钙、镁、钾、钠、磷、硫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该标准规定了运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测定茶叶中铁、锰、铜等10种重金属的含量。目前,比较常用的重金属前处理法是微波消解法,也有研究采用酸提取法、悬浮液直接进样法、超声辅助液相微萃取法等。重金属的检测方式主要有原子光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液相色谱法、电化学法、试纸法、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术和激光诱导击穿光谱技术等。

在茶叶安全监督管理中,食品添加剂的非法添加和使用不当受到高度重视。在2001年农业标准NY5017—2001《无公害食品茶叶》中规定,各类无公害茶叶不得添加任何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和香味物质。按照GB275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茶叶生产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添加非食品原料或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因此,使用铅铬绿、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亮蓝等着色剂或其他工业染料等加工茶叶均属违法。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国家茶叶监督抽检检验细则中对茶叶中的外加色素(着色剂)的检测方法采用GB5009.3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目前,检测茶叶中添加剂的方法主要是高效液相色谱法,检测工作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样品的前处理,即合成着色剂的提取、净化,二是上机分析和测定。

与食品添加剂相同,20世纪80年代对茶叶中微生物的检验大多参考食品检测标准,如GB/T4789.2—198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计数》、GB/T4789.3—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杆菌测定》和GB/T5009.1—1996《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总则》。2001年,农业部发布NY/T456—2001《茉莉花茶》,规定茉莉花茶中大肠杆菌菌群数不得超过500MPN/100g(mL)。2004年农业部发布标准NY5244—2004《无公害食品茶叶》,规定茶叶中检测的大肠杆菌菌群数不得超过300MPN/100g(mL)。2008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GB/T22111—2008《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规定茶叶中检测的大肠杆菌菌群数不得超过300MPN/100g(mL),同时要求不得检测出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菌。而对于黑茶品质特征形成具有重要作用的有益菌落,如茯砖中的冠突散囊菌,也有相关标准规定其最低含量。2013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GB/T9833.3—2013《紧压茶第3部分:茯砖茶》,要求茯砖中检测出的冠突散囊菌含量不得低于20×104CFU/g。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中涉及微生物的指标主要有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致病菌等,对于不同食品其指标限量值不同。国家标准中检测茶叶微生物的方法主要有GB4789.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等。

总体来说,我国农药残留检测方法由一开始的单项检测逐步向高通量分析方向发展,茶叶农药残留检测指标向多农残、高效率的方向不断完善;我国重金属检测起步较晚,目前的检测还比较依赖高精密仪器,未来应该考虑根据不同的需求选择合适的检测方式。另外,微生物检测项目和方法逐步增加,同时对有益和有害菌落的含量分别进行了限制,未来需从增菌培养、快速检测技术和设备等方面持续加强对食品的微生物检验。

05
展望

茶叶检验旨在更好地发展生产和促进贸易,它对鉴定茶叶品质好坏和提高茶叶品质具有重要的作用。中国的茶叶检验在发展过程中,从早期的零散、无体系发展到如今的较为完善的茶叶检验体系。今后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向前发展,茶叶的检验手段必将更为简便易行、先进可靠,向着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不断迈进。

作者简介:

安琪

安徽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茶叶审评与品质调控,先后以第一作者和共同作者发表学术论文7篇,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绿茶新鲜度的风味感官表征及化学基础研究)以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导师简介:

戴前颖

安徽农业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一级评茶师,考评员,安徽茶产业体系专家,主要从事茶叶感官审评与品质调控方面的教学、科研工作。先后主持了国家基金2项、安徽省重大攻关项目1项、安徽省重点研发项目1项、安徽省质量工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项目1项、安徽省质量工程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项目1项,主持制定安徽省地方标准2项;参与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项、973项目、星火计划项目等,参与制定了国家标准2项,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论文30余篇,申请专利并获授权4项。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茶叶加工》杂志,2022年第2期文章《中国茶叶检验发展概述》,页码:56-62,作者:安琪,张莹,肖明霁,邱桐,陈颖琦,张沥元,王悦悦,戴前颖*。

来源:中国茶叶加工,信息贵在分享,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删除


【茶叶标准化⑩】最新《红茶加工技术规范》标准,你了解吗?

2018年6月1日,GB/T 35810-2018《红茶加工技术规范》正式实施(于2018年2月6日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红茶加工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工艺流程、初制技术、精制技术、质量管理、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下面就带大家了解一下《红茶加工技术规范》这项标准的内容——

1.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部分所引用的文件,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本部分所引用的文件,会在内容介绍中陆续进行说明,就不再此处一一列举了。

2.术语和定义

GB/T 30766《茶叶分类》(此标准规定了茶叶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原则和类别)、GH/T 1124 《茶叶加工术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熏烟 smoking

利用松柴燃烧产生的热量和烟气,使茶叶吸收烟味,形成小种红茶特殊松烟香味的工序。

2.补火 re-firing

茶叶在制品或需匀堆装箱的茶叶最后一道干燥工序,以控制产品的安全含水率。

3.要求

1.鲜叶

鲜叶质量要求芽、叶、嫩茎新鲜、匀净,无污染和无其他非茶类夹杂物,采摘标准以单芽、一芽一叶、一芽二、三叶或同等嫩度对夹叶为宜。

鲜叶中出现的红变叶应拣出单独加工;腐败变质、受污染的鲜叶,应剔除。

2.鲜叶装运

应符合GB/T 31748《茶鲜叶处理要求》的规定。(本标准规定了茶鲜叶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运输和鲜叶处理)

3.加工场地、用水

茶叶加工场地、加工用水、厂区布局和加工车间等应符合GH/T 1077《茶叶加工技术规程》的要求。(本标准规定了茶叶的加工场所,加工设备和用具,加工,加工和检验人员,运输、贮存和标识,记录等)

4.加工条件

加工过程中的设备、用具和人员的要求应符合 GH/T 1077《茶叶加工技术规程》的规定。

4.工艺流程

1.初加工工艺流程

(1)红碎茶初制工艺流程

鲜叶—萎凋—揉切—解块筛分—发酵—干燥—毛茶。

(2)工夫红茶初制工艺流程

鲜叶—萎凋—揉捻—解块—发酵—干燥—毛茶。

(3)小种红茶初制工艺流程

鲜叶—萎凋(熏烟)—揉捻—解块—发酵—熏焙(干燥)—毛茶。

2.精加工工艺流程

(1)红碎茶精制工艺流程

毛茶—筛分—风选—拣剔—拼配匀堆—补火—成品。

(2)工夫红茶精制工艺流程

毛茶—筛分—风选—拣剔—拼配匀堆—补火—成品。

(3)小种红茶精制工艺流程

毛茶—筛分—风选—拣剔—拼配匀堆—补火(熏烟)—成品。

5.初加工技术

1.萎凋

(1)红碎茶萎凋

1)摊叶厚度

摊叶厚度为15cm~30cm,嫩叶薄摊、老叶厚摊,雨水叶及露水叶薄摊。摊叶时要求抖散摊平呈蓬松状态,保持厚薄一致。

2)加温萎凋温度

进风口温度,中小叶种宜控制35℃~38℃,大叶种应低于35℃,温度先高后低,下叶前10min~15min停止加温,只鼓冷风。若是雨水叶(即雨水或露水打湿的鲜叶),应先用冷风吹干表面水,再进行加温萎凋。

3)萎凋时间

萎凋时间宜控制在8h~12h。

4)萎凋程度

根据揉切方式不同进行掌握,盘式揉切机萎凋叶含水率以58%~62%为宜;转子揉切机萎凋叶含水率以58%~64%为宜;C.T.C揉切机萎凋叶含水率以62%~68%为宜。

(2)工夫红茶和小叶种红茶萎凋

1)摊叶厚度

自然萎凋摊叶厚度应小于3cm,室内加温萎凋摊叶厚度宜为10cm~20cm,摊叶时要求抖散摊平呈蓬松状态,保持厚薄一致。

2)萎凋温度

自然萎凋适宜温度20℃~28℃;日光萎凋叶温不宜超过30℃;加温萎凋温度:进风口温度25℃~35℃,温度先高后低,下叶前10min~15min停止加温,只鼓冷风。若是雨水叶,应先用冷风吹干表面水,再进行加温萎凋。生产小种红茶时可利用松柴燃烧产生的热量,提高室内的萎凋温度。

3)萎凋时间

自然萎凋时间宜为12h~24h,加温萎凋时间宜为8h~16h。

4)萎凋程度

萎凋叶含水率以60%~64%为宜,其感官特征为:叶面失去光泽,叶色转为暗绿,青草气减退;叶质柔软,折梗不断,紧握成团,松手可缓慢散开。

2.揉捻(切)

(1)红碎茶揉切

采用C.T.C揉切机或转子式揉切机组进行揉切,将萎凋叶切细,并使茶颗粒紧卷重实。或采用大型揉捻机(如90型)进行,装叶量以自然装满揉筒为宜。

加压应掌握轻、重、轻的原则,以揉捻叶紧卷成条,有少量茶汁溢出为宜;时间宜30min~40min,成条率80%以上;叶色绿中带黄,发出浓烈的青草气。

筛分后,筛下茶为叶茶,直接发酵;筛上茶用揉切机揉切,切后筛分,筛头进入转子机反复揉切,直到仅有少量茶头为止。

(2)工夫红茶和小种红茶揉捻

装叶量以自然装满揉筒为宜,先不加压揉捻10min~15min,再掌握“轻—重—轻”原则交替进行,时间宜在45min~120min,嫩叶轻压短揉,老叶重压长揉,成条率90%以上(叶脉微红),条形紧结,茶汁外溢而不滴流。嫩度不一的揉捻叶经解块筛分后,筛面茶需进行复揉。

3.发酵

(1)红碎茶发酵

大叶种发酵温控制在22℃~28℃,中小叶种控制在25℃~30℃,相对湿度≥90%;摊叶厚度8cm~12cm,中小叶薄摊,厚薄均匀,保持通气良好(如采用输送带式连续发酵机摊叶厚度为0.5cm~1cm,送风式发酵车摊叶厚度45cm~60cm)。时间30min~60min,至发酵叶青草气基本消失,呈现花果香味时为宜。

(2)工夫红茶发酵

发酵室温度宜在22℃~32℃,温度先高后低,相对湿度≥90%,堆叶厚度6cm~20cm,时间宜在3h~6h,并保持空气流通,以满足发酵过程所需氧气;叶面积70%~80%的色泽达到红黄色至黄红色,透露花果香为适宜。

(3)小种红茶发酵

发酵室温度宜在20℃~32℃,温度先高后低,相对湿度≥90%,堆叶厚度6cm~30cm,时间宜在4h~10h,并保持空气流通,以满足发酵过程所需氧气;叶面积50%~80%的色泽达到红黄色至黄红色,透露花果香为适宜。

4.干燥

(1)红碎茶干燥

分为毛火和足火。采用烘干机进行,毛火进风温度以110℃~120℃为宜,均匀摊叶,厚度:1cm~2cm;烘至含水量18%~20%,颗粒紧实,有较强刺手感,手捻成片为宜,及时摊凉。足火温度100℃~110℃,厚度:2cm~3cm;烘至含水量4%~6%为宜,用手指碾茶即成粉末。

(2)工夫红茶干燥

1)毛火

温度:110℃~130℃;均匀摊叶,厚度:1cm~2cm,时间宜在10min~15min,烘至含水量20%左右,手握有刺手感。

2)摊凉

将茶叶均匀摊开,叶温降至常温。

3)足火

温度:80℃~100℃;均匀摊叶,厚度:2cm~3cm;烘至毛茶含水量6%~8%,用手指碾茶可成碎末。

(3)小种红茶熏焙

熏焙是小种红茶特有的干燥工序,将发酵叶薄摊于竹筛上,利用松柴燃烧产生的热量和烟气,进行干燥。温度宜保持在70℃左右,历时6h~12h,毛茶含水量7%左右。

6.精加工技术

1.红碎茶精制

(1)筛分

使用平面圆筛机配筛网12目、14目、18目、24目进行筛制,12目头子茶付切后复筛;24目底茶配筛网18目、24目、36目、40目进行二次分筛;40目底茶配筛网(36目、40目、60目、80目)进行第三次分筛,筛分出各号茶。

(2)风选

分筛所确定的各号茶通过风选机选别,分出正口茶、子口茶及副茶。

(3)抖筛、飘筛

将正口茶及子口茶经抖筛机分出少数条茶并抖出茶头及茶尾,再经飘筛分离轻质朴片、毛衣等次杂物,以弥补风选的不足。

(4)拣剔

采用机拣、电拣、色选,剔除茶类或非茶类夹杂物,只要不影响茶叶净度,一般尽量不拣或少拣。

(5)拼配匀堆

根据产品各等级的感官指标要求,选择各筛号茶拼配匀堆,保证产品品质符合各等级的感官指标。

2.工夫红茶精制

(1)筛分

1)毛茶精制先经滚筒圆筛机(筛网配备4目、5目、7目、9目、10目)或抖筛机(筛网配备8目、9目)初步分离长短、粗细、老嫩。

2)筛下茶经平面圆筛机(配备5目~10目筛网)进一步分清长短,10目以下茶再经平面圆筛机(筛网配备12目、14目、16目、18目)分清碎片茶以及配备24目~50目的筛网分出末茶。筛面茶经齿切机切细后,再经平面圆筛机反复操作。

3)经第二道工序得到的5目~6目茶和7目~8目茶经过紧门抖筛机分清粗细、进行外形定级(根据各等级茶的外形感官条形指标要求配备筛网,特级配备11目、12目筛网、一级配10目、11目筛网,二级配9目、10目筛网,三级配8目、9目筛网)。

4)将各筛号茶经风选机(轻重定级)选出正身茶、轻身茶(需根据各等级的外形感官条形指标要求复选)、筋梗及片茶。

(2)拣剔

采用机拣、电拣、色选,根据各等级的外形感官条形指标要求剔除非茶色老梗或非茶类夹杂物,提高茶叶净度。

(3)拼配匀堆

根据产品各等级的感官指标要求,选择半成品筛号茶,按比例拼配匀堆,保证产品品质符合各等级的感官指标。

(4)补火

补火温度80℃~110℃,以透发香气,防止高火,保证含水量符合产品标准。

3.小种红茶精制

(1)筛分

筛制时配置4.5目筛网,筛上茶经切筛,使全部在制品通过筛网,反复三次,以整饰外形,分出不同筛号茶。

(2)拣剔

采用机拣、电拣、色选,剔除茶类或非茶类夹杂物,提高茶叶净度。

(3)风选

经清风除去断碎和片末。

(4)拼配匀堆

根据产品各等级的感官指标要求,选择各筛号茶拼配匀堆,保证产品品质符合各等级的感官指标。

(5)熏烟

若毛茶烟味不足,则置熏烟房中,经1h~4h熏烟,熏至茶叶烟味足、含水量≤7%。

7.质量管理

1.加工过程的卫生管理、质量安全应符合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本规范规定了食品企业的食品加工过程、原料采购、运输、贮存、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基本卫生要求与管理准则),加工过程不能添加任何非茶类物质。

2.鲜叶、毛茶、在制品应按批次经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下一生产工序,并做好检验记录。

3.企业应对出厂的产品逐批进行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品质、净含量、水分、碎茶和粉末。

4.产品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此标准中规定了食品中污铅、镉、汞、砷、锡、镍、铬、亚硝酸盐、硝酸盐、苯并[a]芘,N-二甲基亚硝胺、多氯联苯及3-氯-1,2-丙二醇的限量指标);

产品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此标准中规定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包括2,4-滴等433种农药4140项最大残留量)。

8.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1.标志、标签

毛茶应有标签,标签应包含产地、加工日期、等级、数量等内容。

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此标准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不适用于为预包装食品在储藏运输过程中提供保护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的标识)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的相关规定。

运输包装箱的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此标准中规定了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名称、图形符号、尺寸、颜色及应用方法)。

2.包装

产品包装应符合GH/T 1070《茶叶包装通则》的要求。(此标准中规定了我国茶叶包装的基本要求、运输包装、销售包装、试验方法和标签、标志)

3.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防雨、防潮、防晒、防曝晒;不得与其他物品混装、混运。

4.贮存

毛茶、半成品、成品茶应分别存放,贮存应符合GB/T 30375《茶叶贮存》的规定。(此标准中规定了我国各类茶叶产品贮存的要求、管理、保值措施及试验方法)

参考资料:GB/T 35810-2018《红茶加工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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