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景迈茶产业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入选创建名单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七部门下发通知,同意116个单位创建第三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以下简称示范园),单个示范园建设项目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总规模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其中,云南5家单位入选创建名单,普洱有1家入选。

资料图 吴再忠 摄

云南入选创建名单如下:

第三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名单(云南省)

保山市腾冲市司莫拉幸福佤乡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普洱市澜沧县景迈茶产业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红河州开远市花卉产业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昭通市昭阳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怒江州泸水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新华社记者 江文耀 摄

那么,国家对上榜示范园,有哪些要求呢?

《通知》指出——

一、明确示范园创建任务。各示范园创建单位要进一步优化创建方案,完善发展思路,明确功能定位和创建范围,创新产业融合模式,健全利益联结机制,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依法依规使用土地,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完成既定创建任务,努力将示范园打造成为本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平台载体和示范样板。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商务、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动态跟踪和宣传推介,指导和督促示范园切实做好创建工作。示范园所在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示范园创建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示范园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三、积极支持示范园建设。各地可以示范园为重点,在不改变资金用途和管理要求的基础上,按规定统筹利用有关资金支持示范园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示范园入园企业优先申报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企业债券,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示范园及入园优质企业予以必要的信贷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要完善示范园用地保障机制,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要求,加大示范园创建用地支持力度。因地制宜搭建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加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公共服务供给,为示范园建设提供便利条件。

四、做好阶段性总结工作。2021年年底前,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各成员单位将通过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联合对各示范园创建情况进行考核,择优认定100个示范园。省级有关部门、示范园所在县(市、区)政府以及各示范园要及时做好阶段性总结工作,为示范园考核和认定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什么是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特色鲜明、融合模式清晰、产业集聚发展、利益联结紧密、配套服务完善、组织管理高效,具有较强示范作用,发展经验具备复制推广价值,且经国家认定的园区。

《管理办法》指出

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央预算内投资优先支持位于脱贫县(市、区、旗)的示范园、优先支持能够辐射吸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群众就地就近就业的示范园。

同时,视示范带动和模式创新情况,对创建成效突出的非脱贫县示范园给予适当支持。

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支持范围包括

中央预算内投资不得用于各类楼堂馆所建设,不得安排已列入其他规划、已纳入其他中央预算内投资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得用于已安排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或中央财政资金的项目。

中央预算内投资采取定额方式

中央预算内投资采取定额方式,分两年安排,单个示范园建设项目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总规模不超过4000万元。其中,第一年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第二年安排与否、安排规模将视第一年项目建设成效、相关评价指标完成情况,通过指标动态监测和综合打分等方式,按照奖优惩劣的原则统筹确定。

鼓励各地按照规定积极统筹整合相关资金,创新支持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示范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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