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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商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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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茶”牌商标的几个问号?

“中茶牌”商标

“八中”商标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的70多年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特别是从新中国成立之初到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的茶叶流通体制改革这三十多年的时间里,在中国茶行业中处于绝对的品牌垄断地位,也是所谓“印级”普洱茶的标志性时期。

但有关“中茶牌”商标,常常有的几个疑问:

01第一、“八中”商标是谁设计的?

1951年3月25日,当时的中国茶业公司在《人民日报》第4版刊登了一则“国营中国茶业公司征求商标图案“的启事:

國營中國茶業公司徵求商標圖案

茲徵求商標一種,應徵者請以十六公分見方紙張繪就圖案加說明並注意(一)簡單明瞭醒目便於縮小(二)能表示茶葉特徵或機制品質優良意義(三)最多二套色。限四月底前寄北京東四禮士胡同本公司。經評定選用者透明酬人民幣一百萬元二名五十萬元三名卅萬元”

2016年12月,中国茶叶股份有限公司官方在《与品牌同行·纪念中茶商标注册65周年》这样介绍关于“八中”商标的设计者:“最终上海曹承熙先生设计的方案(八个红色“中”字组成圆圈,中间绿色“茶”字)脱颖而出”。

但在1951年7月5日的《人民日报》第四版中,刊发征求商标的评选结果启事中却没有曹承熙先生:

“我公司征求商标图案经评选结果如后:第一名吴祖望,第二名袁迈,第三名陈霍。应致奖金另函通知。此启”。

照片拍摄于昌兴·乐人谷茶文化博物馆

而另一位设计者周令钊先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等的设计者),“晓得书号”2021年4月14日,有过专文介绍:“那个标识是我设计的”。关于周令钊设计“八中”的商标,在2019年新华社的文章《百岁周令钊:为新中国设计“ 国家形象”的人》一文中,介绍:“周容说,父亲到底设计创作过多少艺术作品,他自己没有概念,也从来没有统计过,“以至于只有再见才能想起”。“喏,那个标识是我设计的。”一次在长沙街头,周令钊指着临街商铺上大大的“中茶”标识告诉女儿。“我当时一惊。”作为清华美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系的教授,周容曾多次拿着这个标识作为经典案例讲给学生,但她却不知道这构思巧妙的著名标识竟出自父亲之手。

真正的作者到底是谁?仍有待考证。

02第二,中茶商标的注册证号究竟是多少?

1951年10月23日,中茶云南公司以云业【51】字第1639号文,第一次发出《抄转关于转发我公司统一商标图式希按规定使用案由》的“中茶”商标通知, 文中说:奉中茶西南办事处10月11日茶业【51】字第2684号公函开:“接总公司9月21日茶业【51】字第1199号通知,以我公司统一商标图式业已印就,并正向商标处申请注册中,兹先检发图式分发所属各单位使用,绘制时必须按照规定比例等因,兹随函附发,希即照规定绘制,并设计各种茶类包装用纸上之正商标为荷”。

因为这个时候这个“中茶”商标还有没有被批准注册,只是提前通知做好使用的准备,当然也就没有注册号码。

1952年1月13日,中茶云南公司发出云业52字第0023号通知,转中茶公司西南办事处和中茶总公司的通知:“我处‘中茶牌’统一商标,茲经中央私营企业局审查,认为合法,发给第8071号商标审定书。惟依照商标注册暂行条例第14条,审定公告应付刊该局第16期商标公报,俟期满四个月无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审查不能成立时,始发给注册证书……”

1952年7月19日。中国茶业公司西南办事处发出茶业【52】字第1978号通知《转知“中茶牌”统一商标注册已经核准 并领得商标注册证由》,正式通知西康、云南省、川南、川西各分公司及各茶厂:兹抄转总公司7月3日茶【52】业字993号通知开“我处中茶牌统一商标注册已经中央私营企业局核准,并已领得第13072号商标注册证,此项商标的专用权年限自1952年3月1日起至1972年2月28日止,特此通知,并请转知你处所属单位”。

《中国茶叶进出口公司经营史录1949一1993》一书中介绍:1951年12月15日,中茶公司“中茶”商标(八个红色“中”字组成圆圈,中间是绿色“茶”字),经中央私营企业局核准,发给商标审定书,取得专用权。专用年限20年(1952年3月1日至1972年2月28日)。商标注册证为第13072号。

1955年7月25日,中茶云南公司又一次以云生【55】字第661号《为检寄中国茶业公司正商标图案由》的通知,并附正商标图案一本。

从这个商标小册子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到对于“中”和“茶”之间的位置、比例关系和角度都进行了非常明晰的规范,同时对使用范围、图意表示和图案绘法做了说明。在这个正商标图案的“中茶牌”商标旁注:审定商标第8071号;申请日期:公元1951年9月14日呈文(51)17130号,全文均未标注商标注册证为13072号。

那么,1951年12月15日,获证注册的中茶牌商标应该是13072号?还是8071号?亦或是17130号?

从中茶总公司后来延续的注册号看,也许1955年的这个中茶正商标图注说明的号码17130为13072的笔误。

从目前能够在国家知识产权信息系统查到的“中茶”商标的信息看,改革开放以后,中茶公司又按照新的商标规则延续商标注册,商标注册号依然承继了原来的13072号,并一直续展至今。但不知道什么原因,新的公告中,商标申请的最初时间变成了1951年的1月7日。不仅和1955年正商标图所述的1951年9月14日有较大差距,而且也早于最初对外征集商标的启事时间。

▲上图由万慧达云南分公司提供

03第三,为什么由私营企业局核准?

一个堂堂的国有中央企业的商标注册,为什么要由“私营企业局”来核准?这个疑问,主要是对当时的情况不尽了解,实际上,根据1950年7月28日政务院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最早的一个《商标注册暂行条例》的第二条规定:“一般公私厂、商、合作社对自己所生产、制造、加工或拣选的商品,需专用商标时,应依本条例的规定,向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中央私营企业局申请注册。”

来源: 下关沱茶订阅号

下关沱茶集团的商标演变(下)

  本文转载自《普洱》2020.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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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朝以前,云南的茶叶更多是以散茶的形式进行交易,尽管也有不同的团茶、饼茶存在,但相对于大宗的散茶而言,还是小众。没有标准化的加工、储运和销售,很不容易产生差异化的独立包装,也就很难产生区分品牌的商标。1902年碗臼状的沱茶在云南大理的下关问世,开下关茶叶精制加工之先河,也培下了紧压茶牌号和商标产生的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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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焰商标的传承

  1941年初,康藏茶厂在下关创建,随即开始了紧茶的揉制加工,9月在大理的聚星石印号印刷了内票、外票等“宝焰牌”商标标识,包括“宝焰牌”商标在内的广告画,为下关茶正式使用“宝焰牌”商标的开端。

  ▲康藏茶厂1941年使用的宝焰牌商标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茶云南公司接收新康藏并改名为下关茶厂。在云南中茶的企业中率先恢复了茶叶生产,并沿用原来的“宝焰牌”商标来进行紧茶的生产与销售。1951年8月24日,中茶云南公司同意下关茶厂“印制“宝焰牌”内商标和大商标,版面图文除将原生产企业改为“中国茶叶公司云南分公司下关茶厂出品”以外,其他的所有板式和标识都未做调整。从此后下关茶厂为其他企业代为印制商标和包装纸的档案记录来看,这个“宝焰牌”商标当时不仅仅只由下关茶厂使用。

  1952年,“中茶牌”商标注册,在全国进行推广,以后“宝焰牌”商标的命运几经坎坷。1955年4月16日,中茶云南公司批复:“同意废除大商标,同时将统一商标印于棉包纸上....并希望销区加强宣传工作,保证品质同前一样”。1955年4月26日中茶云南公司丽江办事处向丽江专区各县贸易支公司和供销合作社发出通知:取消“宝焰牌”饼茶大商标,用中茶牌统一商标....请即向消费者解释,并请反映情况。使用了十几年的“宝焰牌”商标,逐步增加了“中茶牌”商标的元素。

  根据1955年5月17日,中茶云南公司批复下关茶厂紧茶商标意见处理情况,在商标使用中,使用“中茶牌统一商标,并附用藏文...藏文注语,已请民族事务委员会批准代译”。1956年四月,中国茶叶采购局根据驻缅甸大使馆及仰光中国银行反映的情况:为维护紧茶在西藏和国外市场的信誉,我局拟将“宝焰牌”紧茶办理商标注册。在这段要求全国使用统一的”中茶牌”商标的过程中,下关茶厂及边茶主销区的丽江等各地都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当地茶商及所联系的其他大部分茶商认为:取消内商标会影响销售,因为西藏人民不识字,专以“宝焰牌”作为识别标记,为了符合民族地区习惯,建议该项商标暂时保留。1956年11月16日,中茶云南公司关于紧茶大小商标的批复,同意民族地区之商品标识不宜轻易改变,故对大小商标均不取消,以符合民族地区的习惯,便于当地人民,易于识别。

  ▲下关茶厂50年代使用带有宝焰牌的中茶牌商标

  此后十年,除了统一的”中茶牌商标以外,独具特色和市场的“宝焰牌”商标依然作为双商标之一正常使用。1966年9月7日,中国茶叶土产进出口总公司发出了,《关于更换带有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色彩的茶名装潢图案及茶叶经营上陈规陋习的通知》,同年9月30日,云南省茶叶进出口公司也转发了这一文件,认为我省现行市场销售茶叶名称,很多品名是带有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色彩,需根据“文化大革命”破四旧立四新的要求,应重新研究。

  1966年12月12日,中茶云南公司向中国茶叶总公司,报送了《关于改革紧茶商标和体形的报告》。认为我省“宝焰牌”商标带有封建主义色彩,商标上的一些宣传资本主义经营的词句,也应彻底更改。1967年2月2日,中茶云南公司《关于紧茶改型和改变商标问题的通知》,在征得西藏自治区同意的基础上,把旧商标“宝焰牌”改为新商标,紧茶的形状也从蘑菇形改为砖片形,同时研讨过使用火炬牌的情况。根据1967年6月1日中茶云南公司的通知,云南砖茶新设计了“中茶牌”商标和说明书,此后,具有地域特征和文化个性的商标被逐步停止使用,“宝焰牌”商标暂时退出历史舞台,下关茶厂的产品全体系使用“中茶牌”商标的大一统形象全面形成。

  直到1983年,新的商标法实施,为“宝焰牌”商标的重新面世提供了可能。1986年10月20日,十世班禅大师视察下关茶厂。为了给十世班禅大师准备礼物,地方政府和下关茶厂都绞尽脑汁,最后还是选择了用蘑菇形紧茶这一深得藏族消费者喜爱的传统产品作为礼品,并为此专门印制了“宝焰牌”商标内飞和包括“宝焰牌”和“中茶牌”商标在一起的大票。这套商标图也最先使用在那套后来被奉为神一样存在的班禅礼茶中,“宝焰牌”商标重新开启了新的里程。

  ▲收藏在下关沱茶博物馆的1986年班禅礼茶

  1989年11月23日,下关茶厂依照新的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申请程序,申请“宝焰牌”商标的注册,1990年11月30日,”宝焰牌”商标在第30类商品中茶叶项下获得第535357号商标注册证,成为改革开放以后下关茶厂的第一份注册商标,享有独家使用权。此后下关茶厂生产的紧茶、饼茶、砖茶、方茶等边销茶系列产品,逐步改用为“宝焰牌”商标。由于包装物料结存等因素,重新恢复使用“宝焰牌”商标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直到90年代中期,同为边销茶体系的云南砖茶、云南紧茶、云南饼茶使用“宝焰牌”商标,还有细微的差别,产销量较小的云南方茶,依然还使用中茶商标的包纸。

  “宝焰牌”商标在后期使用的过程中,还有一个小插曲,随着下关沱茶公司和西藏面对面交往的增加,不少西藏文化人士提出了“宝焰牌”商标中存在瑕疵,下关沱茶公司还曾经试探性地把修正瑕疵后的商标使用到产品上,但因为不被边疆民族地区的消费者所接受,又重新回到注册商标上来。为此,下关沱茶集团公司还在2014年重新申请了修改后的“宝焰牌”注册,2015年3月28日被获准注册,注册证号为12826703号。也许修改后的”宝焰牌”商标依然不是那么完美,所以迄今为止实际使用在商品上的“宝焰牌”商标依然还是那个被认为有瑕疵的“宝焰牌”图文组合商标。

  传统的”宝焰牌”商标由红、黄、黑三色组成,图案中的香炉采用宝顶黑边,金色金鼎;炉内四个桃形图像为元宝,象征贡茶;炉中之火焰,象征佛光,金鼎中元宝的熊熊烈火燃烧正旺,象征着佛光普照,吉祥如意。2021年下关茶厂即将迎来建厂80周年,希望那时能有一个没有瑕疵,又能被消费者接受的,能够满足包括藏区民众在内的边疆少数民族日益增长和提升的物质文化需求的“宝焰牌”茶产品。

  撰文︱杜发源

  图片︱关茶

  编辑︱Candylan

50年代大红印与红印沱茶:误打误撞下的不规范茶品

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央在北京成立了新的中国茶业公司(以下简称中茶司),并收编了各地的分公司,而中茶云南分公司(以下简称省茶司)自然也不例外。

这些分公司原来都属于国民政府,成立初期返聘来很多茶叶人才也与旧中国茶叶公司有关,但中茶司与旧中国茶叶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继承关系。

为此,中茶司取缔了旧中茶的盾牌商标,并就新的替代商标公开征求意见,在第4版《人民日报》上发表启事:“茲徵求商標一種...最多二套色...限四月底前寄北京東四禮土胡同本公司...”


八中茶商标的注册与使用

1950年5月10日,省茶司制定出建国后首批“业务计划概算书”,包含藏销紧茶五千担、川销沱茶三千担、饼茶两百担等,并强调”沱茶及紧饼茶应以下关厂制造为主,总公司为副“。

而在1950年人民政府接管茶叶生产后,到1951年末,新商标都尚未投入使用,国营下关茶厂就主要使用“复兴”牌商标生产沱茶。


1951年10月23日,中茶司初步完成了商标的征集和修订,并通过云茶[51]字第1639号文,向最先开展生产工作的国营下关茶厂和顺宁茶厂下达通知:

接总公司9月21日茶业[51]字第1199号通知,以我公司统一商标图式业已印就,并正向商标处申请注册中,兹先检发图式分发所属各单位使用...上项商标图样已交由李格风代转,希遵照。

文末提到的李格风同志,是当时部队派驻到下关茶厂的军代表,他从中茶云南公司带回来的,则是迄今为止,我们能见到的最早的八中茶商标图。

误打误撞生产出的大红印

1952年7月,中茶司正式启用新设计的“中茶牌商标“,以全面取代原先的盾牌商标和其他商标,其造型为八个红色的中字,围绕着一个绿色的茶字。

“八中”商标最早使用在哪款茶品上,目前业内尚有争论,一说是大红印,一说是下关茶厂生产的复兴牌沱茶内飞及红印沱茶上。

(注:无论是“大红印”,还是“红印沱茶”,亦或是这一时期所有的“印级茶”,这些名称都是后人为方便记忆而起的,当年并没有这样的叫法。)

至于这一说法是否正确,我们可以从亲历者李格风同志晚年所著的大理地区(尤其是下关茶厂)《真假云南沱茶考》一文寻觅线索:

1955年7月25日,云生[551]字第661号《为检寄中国茶业公司正商标图案由》通知中,提到各下属茶厂存在”商标随意绘制、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查我属各厂在过去所用的中茶商标有随意绘制,未按图案规格,说明我们对正商标的使用在思想上不够明确,应将改正等情通知你处,将现用商标进行检查核对....”

省茶司这里所说的印刷不规范,一是指下关茶厂最早使用“八中”商标时,曾错误地多印两支半环绕的麦穗,出现过极为罕见的麦穗中茶标。

二指云茶司曾错印过的一批红“茶”红“中”的“中茶”包装绵纸,中茶司代表祁曾培发现后,认为虽与红绿两色的标准版本不一,但销毁会造成更大的浪费,遂批准使用。

前排右三位为祁曾培同志

而当年的这次不规范使用,反而造就了被后世奉为经典的大红印,这种不巧不成书,之后还会出现在八八青,白菜孔雀等诸多明星茶品上,我们有机会再提。

而下关茶厂也曾在一五计划期间,生产过一批全红的八中商标沱茶,1955年通知下达后,这批“红印沱茶”不再外销,但为避免浪费,仍然允许在内销渠道将这些绵纸用完。

(注:历史上曾生产过红印沱茶与大红印,并不代表所有大红印都是这一时期生产的正品;假大红印等茶品的横行,亦无法证伪这段生产历史,需辩证看待。)


省茶司的创立与获权

1956年底,为期三年的“三大改造”运动完成,国内所有的茶叶生产,都被纳入统一收购,计划分配的统购统销体制,诸如以上的错误用法也不再出现,普洱茶生产更加规范。

当时茶产业上的各环节都由不同的国家部门分管,其中农业部主管茶叶种植,轻工部管辖茶厂生产,商业部统管销售,茶叶收购则由供销社负责。

而下达到各省份时,这么分管显然不合适,于是各省的茶叶生产就被一个公司统管茶叶的收购、加工及内销业务,归口贸易系统,体制属中央地方双重领导。

而当时主管云南省茶叶生产的,就是中国茶业公司云南省公司,后来历经多次改革后,就是我们熟悉的省茶司,即云南茶叶进出口公司。

在这一时期,云南只有勐海茶厂、昆明茶厂、下关茶厂、临沧茶厂等部分国营茶厂,能以省茶司每年下达的指标生产普洱茶,即“以销定产”,生产相对僵化。

在这一时期,云南并没有取得茶叶自主出口权,普洱茶的外销产销格局,几乎由广东茶叶进出口公司和港商把控,省茶司并没有多少话语权。

在这一时期,云南普洱茶在外销市场上需要与香港产普洱茶,“重庆沱茶”,“广元贡饼”,甚至是泰国普洱茶相竞争,并没有展现出云南茶叶的品质与优势。

直到1973年,云南终于争取到了普洱茶的自主经营权,此后出口最多的云南普洱熟茶,风靡香港的7542,8582等青饼,火爆欧洲的销法沱等才得以出现。

而这一切,都离不开当时全权管理云南普洱茶的实权部门——省茶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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