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叶种是中国著名的茶树良种,是云南省大叶类茶树的品种总称。分为有性系和无性系两大类。有性系如勐海大叶种、勐库大叶种、易武大叶种、凤庆大叶种、邦东大叶种等,无性系如云抗10号,云抗14号、长叶白毫、云选9号、云梅、云瑰、矮丰等。
有性系。也称为云南原始群体种,以种子形式进行繁植,实生苗,多为乔木型植株,具主杆,树姿高大,有的树高20余米。是我们先辈,世代用其茶果有性繁植的茶树品种。或是其茶树开花结果后,自然繁植而成。这类原始群体种都是茶树自身通过开花、授粉、结果后,茶果生根发芽生长成茶树,其都具有主根,所以我们常说,树大根深,树有多高,根就有多深。其在长期的自然杂交繁衍过程中,就会形成一定变异,个体之间存在差异,从而演变形成丰富的个体特征。这也就是我们在一片古茶园里,都可以看到其外姿形态不一,树龄大小不一,口感呈味各有差异的古茶树。这种丰富的自然之美,是自然界的馈赠和先辈长期辛勤劳作,共同作用的结果。这类古茶园,是我推荐最适合制作成普洱茶的,其内含物质丰富,味浓质厚,经久耐泡,口感层次丰富,是保证普洱茶越陈越香不可多得的原料,后期醇化,也最为优秀,无可替代、无可超越。
无性系。扦插苗,抗逆性强,分枝低而密集,树姿矮小。是从云南有性系原始群体种中选育,采用扦插、嫁接、压条、分株等无性繁育方式培育的茶树品种。就如“克隆植物”,繁植有着比较稳定的母本遗传性,可以较好的保持母本性状特征的一致性。无性系茶树无主根,树龄相对较小,大多较为密植,滋味平淡,口感单一,协调性、平衡性相对较差。从收藏角度来说,我不推荐茶友们选择这类茶品。
云南大叶种,依叶片大小,划分为大、中、小叶,其划分主要是根据茶树典型成熟叶片的面积大小进行划分的(计算公式为:叶面积=叶长×叶宽×0.7)。叶面积大于等于60平方厘米属特大叶,叶面积在40-60平方厘米之内的属大叶,叶面积在20-40平方厘米之内的属中叶,叶面积小于20平方厘米的属小叶。
云南大叶种,称云南普洱茶种更为准确。早期归为阿萨姆种。八十年代,中国著名植物分类学专家张宏达教授,经过多年来无数次深入产区考查和反复研究论证,阿萨姆茶是普洱茶一个变种,最后根据铁的事实,1998年,在其主编的《中国植物志》中,把阿萨姆种改称为普洱茶种,正式命名普洱茶。从此,茶叶学术中,再无阿萨姆茶。因国际惯例,英文名字仍为ASSAMICA阿萨姆,而非PUERH普洱,这对于发源地的中国茶人来说,是非常遗憾的。
云南大叶种是普洱茶越陈越香的基础关键。按植物学划分,准确来说,“大叶种”、“中叶种”、“小叶种”其叫法是错误的,通俗来说,称“大叶茶”、“中叶茶”、“小叶茶”更为准确。现今不少茶友将倚邦、曼松、景迈、困鹿山等产区茶叶称为小叶种,也是不妥当的。陈椽教授认为:“原产地的大叶茶,在迁移、环境条件变化的过程中,逐步进化变成中叶茶和小叶茶”。这些产区的茶叶,是普洱茶中的大叶茶(大叶形)、中叶茶(中叶形)、小叶茶(小叶形),而不能称其为种。这些茶叶实际仍属普洱茶种,其是普洱茶种变异,称其为小叶形更为准确。基础篇中不作过多论述,高级篇中再细细论述。
待续......
1939年,“滇红之父”冯绍裘在云南凤庆以当地大叶种茶试制的第一批红茶投向海外,为当时的抗战换回了可贵的外汇;1958年,云南红茶在伦敦拍卖会上拍出国际红茶历史高价,“滇红”之名得此享誉全球,同年,这款云南红茶被国务院指定为外事礼茶,此后一直有“国茶”美誉;1986年,滇红金芽茶被作为国礼赠送给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名声远播,远销欧美30多个国家和地区,可谓盛极一时。
以下为方可先生2020年1月15日的口述实录:
安徽农业大学
之所以采取这样的方式是因为中国是一个小叶种茶的生产大国,当时能够生产大叶种茶的只有海南、广西和云南,但海南、广西的产量都很少,云南就不同了,它95%以上都是大叶种茶。且众所周知,国际上是以红茶为核心的茶叶交易市场,中国茶叶出口能够满足国际需要的主流产品是大叶种红茶,中小叶种红茶不是国际主流产品,所以就出现了云南大叶种红茶产品与其他省的中小叶种红茶产品进行拼配后再进行出口的情况。另一方面,从价格和销量上来说,如果没有这样形式的拼配出口,中国茶叶在国际市场上的销价和销量都会受到很大影响,按照我的经验估计的话,中小叶种红茶出口到国际市场上只能卖中下游水平价格,但将云南大叶种红茶作为类似于“味精”调味剂的东西与中小叶种红茶拼配后,我们国家的红茶出口到国际上,价格就能达到中上游水平。所以,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我们都说云南红茶在国家经济的复兴上起到一个无名英雄(味精)的作用。
云南红茶不仅拓展了国外市场,也拓展了国内市场。从内销来说,中国原来也是以中小叶种红茶销售为主,比如东北、西北、华东地区,江苏丹阳、无锡、镇江、常州一带,包括广东区域等都是红茶的传统销区,这些市场在云南红茶还没有全面适应市场经济放开之前,主要消费的红茶还是以中小叶种红茶产品为主。这种消费形势的扭转也是发生在1985年后,在国内市场的拓展中,云南红茶凭借着滋味浓强、经久耐泡、价格实惠的特性,在市场中不仅得到了很多以前喝习惯中小叶种红茶消费者的喜爱,更得到了广东、华东、东北、西北等传统茶叶消费市场的认可,所以在内销市场上,云南红茶的拓展速度也非常迅猛。
滇红茶园
云南红茶的衰落,还得从企业改制说起。原来国营体系,现在变成私有,股份制,企业家追求的一定是利益最大化。改制后由于市场无序竞争非常激烈,从而导致企业利润逐渐下滑。作为一个企业来说,没有利润,就要想办法创造利润,然而所有的营销环节的利润没有了,就只能考虑从生产成本上创造利润,尽可能降低生产成本,这也是当时唯一可以主动调控的。因此,在红茶加工工艺上面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以晒红茶为代表的新工艺茶出现。
红茶第一个工艺,是萎凋。鲜叶在一定的条件下,均匀地散失适量的水分,使细胞胀力减小,叶质变软,便于揉卷成条,为揉捻创造物理条件. 伴随水分的散失,叶细胞逐渐浓缩,酶的活性增强,引起内含物质发生一定程度的化学变化,为发酵创造化学条件,并使青草气散失,挥发茶香。
第三个工艺发酵完成后就到了最后一个环节——干燥。干燥的目的是:利用高温迅速钝化(破坏)各种酶活性(灭活温度85℃),停止发酵,使发酵形成的品质固定下来;去除水分到足干(含水量在6%左右),利于成茶贮藏;结合去水过程在制品塑性变化,缩小体积,固定外形;利用热化学作用发展香味,做火功,散发大部分低沸点的青草气味,激发并保留高沸点的芳香物质(不溶性碳水化合物焦糖化,形成红茶特有的蜜糖香)。因此,红茶的干燥方式只能是烘干。
晒红
注:部分资料与图片由方可老师提供
我国部分现行茶叶标准简述
(一)现行绿茶系列国家标准
1.GB/T 14456.3~6-2016《绿茶 第3部分至第6部分》系列国家标准,是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3年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国标委综合[2013]56号)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供销厅科字[2013]65号”通知,《绿茶 第3部分至第6部分》,即:中小叶种绿茶、珠茶、眉茶国家标准列入了制修订计划,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牵头,负责制修订工作。《绿茶 第6部分:蒸青茶》是根据2013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下达的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进行制修订的,由杭州市余杭区径山蒸青茶业协会等单位负责起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6年6月14日发布,2017年1月1日实施。2.GB/T 14456.2-2018《绿茶 第2部分:大叶种绿茶》,是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5年下达的标准制修订计划(国标委综合[2015]73号),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承担修订工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8年2月6日发布,2018年6月1日实施。(二)现行红茶系列国家标准
现行红茶系列国家标准主要包括:①GB/T 13738.1-2017《红茶 第1部分:红碎茶》、②GB/T 13738.2-2017《红茶 第2部分:工夫红茶》、③GB/T 13738.3-2012《红茶 第3部分:小种红茶》、④GH/T 1116-2015《九曲红梅茶》、⑤GH/T 1118-2015《金骏眉茶》、⑥GB/T 24710-2009《地理标志产品 坦洋工夫》。
1.GB/T 13738.1-2017《红茶 第1部分:红碎茶》和GB/T 13738.2-2017《红茶 第2部分:工夫红茶》,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4年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国标委综合[2014]89号),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牵头,负责制修订工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7年11月1日发布,2018年5月1日实施。
2.GB/T 13738.3-2012《红茶 第3部分:小种红茶》,是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2010年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国标委综合[2010]87号、供销厅科字[2011]4号),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牵头,负责制修订工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12月31日发布,2013年7月1日实施。3.GH/T 1116-2015《九曲红梅茶》和GH/T 1118-2015《金骏眉茶》,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批准立项,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牵头,负责制修订工作,于2015年12月30日发布,2016年6月1日实施。(三)现行青茶(乌龙茶)系列国家标准
现行青茶(乌龙茶)系列国家标准包括:①GB/T 30357.1-2013《乌龙茶 第1部分:基本要求》、②GB/T 30357.2-2013《乌龙茶 第2部分:铁观音》、③GB/T 30357.3-2013《乌龙茶 第3部分:黄金桂》、④GB/T 30375.4-2015《乌龙茶 第4部分:水仙》、⑤GB/T 30357.5-2015《乌龙茶 第5部分:肉桂》、⑥GB/T 30357.6-2017《乌龙茶第6部分:单丛》、⑦GB/T 30357.7-2017《乌龙茶第7部分:佛手》、⑧GB/T 18745-2006 《地理标准产品 武夷岩茶》、⑨GB/T 19598-2006《地理标志产品 安溪铁观音》。
1.GB/T 30357.1-2013《乌龙茶 第1部分:基本要求》,2013年12月3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颁布,并于2014年6月22日实施。
2.GB/T 30357.2-2013《乌龙茶 第2部分:铁观音》,2013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该标准规定了铁观音产品分为清香型铁观音和浓香型铁观音,其中清香型铁观音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浓香型铁观音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2016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GB/T 30357.2-2013《乌龙茶 第2部分:铁观音》,自2016年4月26日实施。
(四)现行再加工茶系列国家标准
再加工茶是以茶叶为原料,采用特定工艺加工的、供人们饮用或食用的产品。主要分为花茶、紧压茶、袋泡茶、粉茶等。目前,再加工茶类标准有国家标准12项,行业标准2项,基本建立了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作为配套的再加工茶类标准体系。对再加工茶的品质、卫生、加工、包装、标志等全过程实施标准化管理,示范带动作用初见成效。但同时也因市场上新产品开发速度较快,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跟不上产品的多元化发展。这也是再加工茶类标准体系需进一步完善的方向。边销茶,因其主要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而得名,有称紧压茶、砖茶。作为一种特殊商品,边销茶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和政策性。它是边疆少数民族同胞的生活必需品,也是事关民族团结和边疆地区社会稳定的民贸产品。再加工茶类标准体系中包括系列紧压茶、砖茶国家标准。再加工茶类标准相关标准包括:①GB/T 9833.1-2013《紧压茶 第1部分:花砖茶》、②GB/T 9833.2-2013《紧压茶 第2部分:黑砖茶》、③GB/T 9833.3-2013《紧压茶 第3部分:茯砖茶》、④GB/T 9833.4-2013《紧压茶 第4部分:康砖茶》、⑤GB/T 9833.5-2013《紧压茶 第5部分:沱茶》、⑥GB/T 9833.6-2013《紧压茶 第6部分:紧茶》、⑦GB/T 9833.7-2013《紧压茶 第7部分:金尖茶》、⑧GB/T 9833.8-2013《紧压茶 第8部分:米砖茶》、⑨GB/T 9833.9-2013《紧压茶 第9部分:青砖茶》、⑩GB/T 22292-2017《茉莉花茶》、⑪GB/T 24690-2018《袋泡茶》、⑫GB/T 31751-2015紧压白茶、⑬GH/T 1117-2015《桂花茶》、⑭GH/T 1120-2015《雅安藏茶》。茶制品是以茶树根、茎、叶、花或其制品等为原料,采用相应的物理、化学或生物技术制备的含茶全部、部分或单一有效功能性成分,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中间制品或终端产品。
2.茶制品产品种类及用途茶制品产品形态包括:茶粉(抹茶、超微茶粉)、固态速溶茶、茶浓缩液、茶浸膏、其它茶叶提取物(如茶多酚、茶氨酸、茶色素、茶皂素)等。茶制品可作为食品配料和添加剂(饮料原料、营养强化剂、食品保鲜剂、调味剂、着色剂等),也可用于保健食品领域(抗氧化剂;降血脂;解抑郁等)医药领域(医药原料等)以及日化领域(抗氧化、美白、保湿、镇静、去污等)。固态速溶茶、茶多酚、茶黄素、抹茶等茶制品是茶叶深加工行业的初级产品,也是食品、日化、保健、医药等领域的生产原料。
为进一步引导、规范和促进茶制品行业健康发展,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相关单位制定了茶制品系列国家标准。目前已发布实施的茶制品产品系列国家标准有:⑴GB/T 31740.1-2015《茶制品 第1部分:固态速溶茶》、⑵GB/T 31740.2-2015《茶制品 第2部分:茶多酚》、⑶GB/T 31740.3-2015《茶制品 第3部分:茶黄素》、⑷GB/T 18798.4-2013《固态速溶茶 第4部分:规格》、⑸GB/T 34778-2017《抹茶》5项。
GB/T 31740.1~3-2015《茶制品 第1~3部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南农业大学、安徽农业大学、浙江农业大学、浙江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牵头研制。2015年7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于2015年11月实施。GB/T 18798.4-2013《固态速溶茶 第4部分:规格》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北京远东正大商品检索有限公司、福建仙洋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牵头进行研制。2013年1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2014年6月实施。该标准修改采用了ISO 6079:1990《固态速溶茶 规格》。与ISO 6079相比,该标准增加了固态速溶茶的分类、感官要求、卫生指标、微生物指标等,化学特性中增加了咖啡碱及茶多酚的含量要求。GB/T 34778-2017《抹茶》,由浙江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宇治抹茶(上海)有限公司、安徽农业大学、江苏鑫品茶业有限公司、绍兴御茶村茶业有限公司牵头进行研制。2017年1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GB/T 34778-2017《抹茶》,于2018年5月实施。随着茶叶深加工技术的不断创新和深加工的优化升级,以固态速溶茶、茶多酚、茶粉等为代表的大宗茶制品的产能发展迅速,但与国外如日本等对茶叶的深加工利用度比较,我国茶叶深加工产业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为此,如何破解茶制品的深度开发利用难题,一方面,从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方面有待不断注入创新活力,推动茶叶深加工行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随着消费者对安全、健康需求层次的升级,茶制品的功能特性、质量特征和安全保障在消费意识中的权重上升,从标准角度引领茶制品行业绿色、健康发展颇为重要和迫切。今后很长一段时间,茶制品系列国家标准体系将不断完善,进一步保障我国茶制品的生产有标可依,引导和促进生产企业加工技术升级和产品质量稳定,为茶制品的标准化、优质化生产奠定坚实的基础。茶制品部分标准填补了国内外标准空白,不仅是对我国现代茶制品标准体系的完善和发展,也是对ISO标准体系的有益补充。2019年度茶制品项目交流会在中茶院举行
(六)茶叶国家标准样品
茶叶标准样品是指具有足够的均匀性,代表该类茶叶品质特征,经过技术鉴定,符合该产品标准的并附有质量等级说明的一批茶叶样品。主要分为两类:
1.感官分级标准样品,归属GSB 16。这类标准样品均为配合相应的茶叶产品文字标准,作为相应茶叶分等定级、质量判定的实物依据。如GSB 16-3636-2013《西湖龙井茶分级标准样品》等。
2.茶叶中活性化合物标准样品,归属GSB 11。这类标准样品可用于相关产品的质量控制。如GSB 11-1439-2012《表没食子儿茶素没食子酸酯标准样品》、GSB 11-1440-2001《儿茶素ECG》、GSB 11-2544-2010《茶黄素标准样品》等。
5.团体标准制定原则:制定标准应当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增强产品的安全性、通用性、可替换性,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6.《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对团体标准监督管理的具体要求:
第三十三条:对于已有相关社会团体制定了团体标准的行业,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行业特点,制定相关管理措施,明确本行业团体标准发展方向、制定主体能力、推广应用、实施监督等要求,加强对团体标准制定和实施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对举报、投诉,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采取约谈、调阅材料、实地调查、专家论证、听证等方式进行调查处理。相关社会团体应当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第三十六条第三款:对于全国性社会团体,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和相关政策要求进行调查处理,督促相关社会团体妥善解决有关问题;如需社会团体限期改正的,移交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地方性社会团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团体依据职责和相关政策开展调查处理,督促相关社会团体妥善解决有关问题;如需限期改正的,移交同级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移交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有效衔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7.团体标准的评价机制:为了协调和指导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工作, 2018年7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GBT2000.2-2018《团体标准化第2部分:良好行为评价指南》,于2019年2月1日实施,对社会团体应用实施GBT20041-2016《团体标准化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的情况进行评价。8.茶叶团体标准的实际效果: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 vww.ttbz.org.cn//)对社会团体的注册、团体标准信息的发布等监管统计,截至2019年8月,完成公示并审核通过的社会团体2443家,共发布团体标准9561项。其中:茶叶行业社会团体53家,2018年以来共发布涉茶类团体标准116项,内容包括茶叶产品、代用茶、含茶制品、茶叶机械、生产技术、茶叶品牌、服务规范等,对全国现有茶叶标准体系进行了补充,对我国茶产业的三产融合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9.我国团体标准发展面临的问题:综合起来看,我国团体标准的审核、发布还存在审核把关不够严、标准质量良莠不齐的现象。具体包括:①在认识上:对团标的定位、功能等认识存在偏差,与政府标准没有很好区分,存在“抢地盘”现象,制定标准的目的、目标不明确;②在能力上:标准化专业人员缺乏、标准质量难以保证、制标主体能力不足;③在管理上:会员企业(单位)水平参差不齐、参与单位动力不足、程序欠规范;④在宏观环境上:团体标准处于建设初期,监管机制不完善,监管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的信用监督管理体制和第三方评估评价监督机制。(1)现行有效的ISO茶叶标准:ISO/TC34/SC8主要负责茶叶产品标准、测试方法标准和质量管理标准等的制修订工作,不涉及茶叶安全卫生标准的制定。现行有效的ISO茶叶国际标准共26项,其中:25项为国际标准,1项为技术报告。
(2)现行有效的ISO茶叶重要产品标准:①ISO 3720:2011《红茶定义和基本要求》、②ISO 6079:1990《固态速溶茶 规格》、③ISO 11287:2011《绿茶 定义和基本要求》。3.中国从事ISO/TC34/SC8茶叶标准化工作的路径ISO/TC34/SC8在中国的技术归口单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简称中茶院),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指导下,中茶院一直代表国家组织参加国际茶叶标准化工作,推动茶叶国际标准化进程。标准作为世界“通用语言”,是国际贸易的通行证,为促进中国茶叶标准“走出去”,满足国际贸易对国家标准外文版的迫切需求,目前已经出版了紧压茶系列以及绿茶、红茶等11项国家标准英文版,未来将持续推进绿茶系列、黑茶系列、茶叶分类、抹茶、茉莉花茶、白茶等重要国家标准的英文版翻译工作。由我国主导的《绿茶 术语》、《茶叶分类》、《乌龙茶》三项国际标准也在积极推进之中。
2019年世界标准日
标准的宣贯、应用实施与监督管理
(一)标准的管理与监督体制标准是由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转化的规范性文件,标准化不仅包括规范化过程,而且包括标准的实施以及改进、提高的无限循环过程。标准作为一门学科,其研究对象就是这个过程以及对这个过程进行管理的理论、原则和方法。经济发展的全球化趋势,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阻挡的潮流。贸易全球化、经济全球化,都直接影响着世界各国的标准化。从宏观层面看,标准化是科学管理的有效手段,在一个国家直至全世界范围内普遍建立了相应的标准化机构,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标准化工作。在我国,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标准化工作。1949年10月成立了中央技术管理局,内设标准化规格化处,1952年颁发了我国第一批钢铁标准。1961年国务院颁发了我国第一个标准化管理法规——《工农业产品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管理办法》。1978年5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国家标准总局,加强了对标准化工作的管理。1988年7月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管理全国的标准化工作,1988年12月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自1989年4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规定了标准化工作管理体制。截止到2018年12月,我国共设立了1274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737个分技术委员会;拥有现行国家标准35081项、行业标准58539项、地方标准37377项,企业标准超过百万项;行业标准发布部门42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近5万名。其中:全国农业标准体系中国家标准7000项,行业标准640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760项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新《标准化法》对标准的制定、标准的实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做出了明确规定。1.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对拟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否符合规定进行立项审查;国务院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标准化重大改革,研究标准化重大政策,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2.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在标准制定、实施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机制解决;根据标准实施信息反馈、评估、复审情况,对有关标准之间重复交叉或者不衔接配套的,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或者通过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机制处理。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和宣传工作,传播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化经验,推动全社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发挥标准对促进转型升级、引领创新驱动的支撑作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2008年3月22日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9,National Technical Committee 339 on Tea of Standardization of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全国茶标委”)正式成立
根据《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行业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标创函[2019]176号)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供销合作行业标准复审和信息数据核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对实施时间超过5年以上的行业标准组织进行了复审。
2016年中英标准化合作会议
发展与展望
(一)国际标准化发展趋势许多国家都确定了国际标准化优先原则,大力采用国际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按照“一个标准、一次检验、全球接受”的要求,突破贸易壁垒,发展本国经济。主要特点:一是标准化领域、标准化内容越来越广泛。国际标准化逐渐扩展到能源、安全、卫生和环境领域,信息技术、生命科学更是国际标准化的热点。标准化内容正从传统经济领域向社会领域发展,管理标准、服务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化的重要内容,像能源、气候变化等需要全球统一应对的领域更是三大国际标准化机构的战略重点。二是国际标准更新速度不断加快,数量不断增加。三是标准与知识产权的结合越来越紧密,在高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主要为专利)与标准结合,将使知识产权的拥有方获取巨大利益。有创新、专利的“标准”,将为企业以及行业发展带来“红利”。(二)中国标准化战略我国正在大力实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经历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战略转变。主要目标:一是践行新发展理念,以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用最严谨的标准筑牢质量安全底线,用最适用的标准满足消费结构升级需求,用最有效的标准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用最科学的标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推进中国与国际国外标准体系兼容,推进标准的互认,以标准互联互通促进产能合作和经济贸易便利化,打通新技术向新产业转化的标准通道,推进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标准体系的建设,服务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中国-南亚标准化合作工作会议
主要参考文献:
[1]李大祥,张正竹.《茶叶分类方法》.
[2]翁昆.《茶叶标准体系》.
[3]赵玉香.《绿茶标准》.
[4]杨秀芳,孔俊豪.《茶制品产品标准》.
[5]杜颖颖,张俊.《茶叶质量安全标准》.
[6]鲁成银,傅尚文,韩文炎.《茶园管理技术规范》.
作者简介:尹祎,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