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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中的农药残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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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照技术在茶叶生产中的应用研究进展

食品辐照是利用电离辐射源为60Co或137Cs放射性核素产生的γ射线、电子加速器产生的能量不高于5 MeV的X射线、电子加速器产生的能量不高于10 MeV的电子束,对目标对象进行辐照处理,以实现在食品中产生的辐射化学与辐射微生物学效应而达到抑制发芽、延迟或促进成熟、杀虫、杀菌和防腐等目的的过程。在现代食品工业中,辐照技术作为一种非热加工技术,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食品辐照的市场价值也愈发显现。

中国发现和利用茶叶的历史悠久。在古代,制茶方式是简单晾晒或蒸制后晒干,而后才发展出炒制、蒸烘结合、烘炒结合等多种制茶技术。目前使用的茶叶加工技术多为热加工技术,以实现杀青过程散发青气、破坏酶的活性,干燥过程挥发水分、高温提香等目的。但是,食品辐照等非热加工技术在实际茶叶生产加工过程中并没有广泛应用。有研究表明,茶树育种中可以利用辐照技术选育新品种,改良茶树品种特性,也可以在贮藏、保鲜上改善茶叶的某些品质特征或延长成品茶保鲜时间。此外,在茶叶贮藏过程中还可以利用辐照杀灭微生物、降低农药残留等。

文章对近年来辐照技术在茶树育种、茶叶加工贮藏等方面的相关研究进行梳理,为茶叶生产加工技术多元化发展提出建议和展望。

01

辐照技术在茶树育种中的应用

茶树是多年生异花传粉的植物,遗传组成复杂。利用60Co-γ射线对茶树进行诱变育种,即把60Co-γ射线作为诱变剂,使茶树的基因结构发生改变,引起植株性状变化,然后通过比较、筛选可以获得具有目标性状特征的新植株。

茶树辐照育种始于20世纪60年代初日本和中国的部分高等农业院校。研究初期发现,利用60Co-γ射线进行茶树育种的适宜照射剂量是休眠茶籽2~6 Kr、实生苗4~6 Kr、扦插苗0.5~1 Kr。20世纪70年代之后,国内外的研究陆续实现茶树的辐照育种实验,如利用60Co-γ射线培育出适制红碎茶的“辐丰20号”和“辐高136号”,苏联与日本用辐照育种选育了多倍体茶树品种,中国、苏联、日本也有辐照育成不育茶树品种。

杨跃华等通过60Co-γ射线人工诱导茶树和茶苗发生突变,并统计其各项生物学效应,实验发现我国南方乔木型大叶种茶树的辐照敏感度大于一般地区的灌木型中、小叶种,而插穗的辐照敏感度则大于种子的辐照敏感度。在茶树各器官的研究中发现,大部分经辐照后的茶树根部伸长、叶部扩大、茎干增粗增高。茶树经辐照后,体内自由基浓度的累积,引发自由基的产生与清除机制的失调,使细胞膜脂质过氧化作用增强,最终导致细胞膜的损伤。此后的研究中,杨跃华等成功利用60Co-γ射线育成国家茶树品种“中茶108”。该品种较对照品种提前两天萌芽,茶树的高幅度、分枝级数和常规品质成分也有显著差异。

杨跃华等在茶树氮离子束诱变育种的研究中发现,经辐照处理后的M1代茶树叶片中的酯酶同工酶数量发生了改变。这一发现对于物理诱变茶树育种提供了一定的研究思路。物理诱变能够改变茶树叶片中的酯酶同工酶的数量,说明辐照处理可以影响茶叶中的酶的结构和组成变化、基因的表达。

除茶树以外的其他山茶属植物中,也有利用辐照技术进行育种的研究,证实辐照处理可以影响山茶属植物的某些生理特征。查钱慧在研究60Co辐照对越南油茶(Camellia vietnamensis)生长影响的过程中发现,越南油茶种子经60Co-γ单因素低剂量辐照处理后,对发芽率影响较小,但是种子的出苗率、苗高、地径生长情况、叶片生长等会受到抑制。同时研究还发现,60Co-γ单因素低剂量辐照处理也会影响越南油茶叶片中的叶绿素含量、可溶性蛋白含量以及超氧化物歧化酶(SOD)、过氧化物酶(POD)的活性。

辐照育种对茶树基因的诱变具有不可控性和难以预测性,对选育具备某个特定性状的新植株有一定困难。随着茶树育种、栽培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新的育种技术被引入。特别是分子育种的出现,可以就茶树某一种或多种特定性状针对性地选育新品种,使以往难以实现的品种选育有了重大的突破,实现茶叶新品种开发的技术升级。但是,茶树分子育种也有一定的难度,必须要先了解茶树基因的功能,才能实现进一步研究。而要搞清楚茶树基因的功能绝非易事,需要很长时间才能逐步实现。因此,当前辐照育种技术仍然有其特殊作用。

随着航天科技的发展,太空育种也是培育茶树新品种的一种方法。利用太空中特有的环境,通过飞船将茶树种子运送到外层空间,经外层空间射线的辐射后产生变异,运回地球后结合分子生物学、杂交等多种技术选育出新的茶树品种。太空育种过程中,茶树种子受到太空环境的影响,染色体断裂的频率会大大增加,非重建性愈合概率提高,进而形成更强的诱导突变能力,使种子有更大机率发生遗传变异。相较于普通的辐照育种研究,太空育种时种子所接受的辐照剂量会更小、更安全,但成本也更高。

02

辐照技术在茶叶加工中的应用

茶叶的加工需要经过很多步骤。以红茶加工为例,加工过程大致分为鲜叶萎凋、揉捻(或揉切)、发酵、干燥等工序。在传统红茶加工中,通过调节温度和热风促进茶树鲜叶的萎凋,控制温湿度和含氧量来实现发酵,干燥过程则需要利用热加工来实现。茶叶中的酶是一种生物催化剂,在茶叶加工时发挥催化、氧化、水解等一系列作用。目前,制茶过程中与化学变化有关的酶主要为氧化还原酶类和水解酶类,其中多酚氧化酶(PPO)、POD、淀粉酶和糖苷酶等是酶促反应的重要参与者,关系六大茶类的产品质量特征。

60Co辐照在茶叶加工领域的研究,见于黑茶陈化处理中。周树红研究表明,利用60Co辐照对普洱茶进行陈化处理,会增加普洱茶中的氨基酸、可溶性糖、茶多酚总量和多酚氧化产物,而咖啡碱、酯型儿茶素则有所下降。经辐照的茶叶存放45天后,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普洱茶的内含物,香气则与自然陈化的品质较为类似,以陈香型为主。相同茶叶存放135天后,以3.5 kGy辐照处理的品质最佳。吴菁箐、何英姿等研究中证实,经过充氧辐照工艺处理的六堡茶,茶汤中水浸出物、可溶性糖、氨基酸、茶多糖、茶红素的含量得到提高,而茶黄素、茶多酚、粗纤维、水分的含量则有所降低。辐照剂量在12 kGy、充氧量为100%处理的六堡茶品质改善明显。

60Co-γ射线对采后鲜叶中酶活性影响的研究暂无发现。根据其他领域的研究发现(如表1所示),60Co照射食物的确可以影响生物体的内源酶活性,并影响食物的贮存和保鲜效果。0.5 kGy的低剂量辐照α-淀粉酶和葡萄糖苷酶酶液,有利于二者活性的提高。而从其他处理方式来看,超声波、紫外线或特定光源等对食物进行处理后,也能刺激或抑制某些酶的活性。不同的超声功率和频率可以改变过氧化氢酶(CAT)、PPO、脂肪酶、淀粉酶等活力,也对酶促反应有不同的影响,适当的超声功率可以加速酶催化反应速率。经一定程度的紫外照射后,金银花体内的CAT活性出现变动,SOD活性会有所增加。黄瓜子叶经紫外线处理后,其抗氧化酶活性也发生变化。刘振等研究则证明,紫外光辐照后,芥蓝体内的脱镁叶绿素酶(PPH)活性会受影响,并呈下降趋势。使用不同波长(2.4~6.0 μm)红外线照射处理碧螺春鲜叶时,随着处理时间及温度的增加,酶活逐渐降低。

综上,辐照技术处理、超声波处理、紫外线照射等方式可以改变食物的内源酶活性。因此,若用60Co辐照处理茶树采后鲜叶,理论上可以改变茶树采后鲜叶内源酶的活性,如PPO、POD、PPH、糖苷酶等,而这些酶的活性变化必将影响茶叶加工过程中化学变化的速度和程度,最终影响茶叶品质。

03

辐照技术在成品茶质量安全控制方面的应用

茶叶在贮藏、保鲜过程中,易受到环境的影响而使茶叶的水分含量、色素物质、香气物质、滋味物质等发生改变,通常表现为茶叶色泽变暗、香气降低、滋味变差或产生异味等,甚至还可能受到微生物、细菌的污染。常见茶叶贮藏保鲜的方法有低温保鲜贮存、真空保鲜贮存、抽氧或充氮保鲜贮藏、化学保鲜贮藏、微生物保鲜贮藏等。

辐照技术可以应用于茶叶产品的贮藏和保鲜中。如表2所示,茶叶辐照杀菌工艺的农业行业标准(NY/T 1206—2006)中规定,红茶、黄茶、黑茶、青茶和白茶辐照杀菌的有效剂量为4~9 kGy,绿茶辐照保鲜的有效剂量为3~5 kGy,花茶、速溶茶和保健茶辐照杀菌的最低有效剂量为4 kGy,最高耐受剂量为8 kGy。

在茶叶辐照杀菌领域,适当剂量处理的茶叶能够降低茶叶贮藏过程中的微生物含量。绿茶经4~6 kGy辐照处理可以将细菌和霉菌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且对茶叶感官指标无明显影响。彭玲等研究发现经4.11~5.93 kGy剂量辐照后,能有效降低安化红茶中微生物的污染程度,使卫生质量达到商检标准,且对茶叶品质无明显影响。研究还发现,经3.6~5 kGy剂量辐照能使普洱茶中微生物的含量降低,且不明显改变普洱茶的主要品质成分。胡蝶研究中,4 kGy辐照剂量处理杀灭了茯砖茶中97.76%的细菌和99.7%的霉菌,2 kGy剂量杀灭了湘尖茶中93.00%的细菌和84.38%霉菌,同时也可以控制千两茶中的细菌和霉菌。钱之江等研究发现,随辐照剂量的增加,杀菌效果越显著,辐照剂量对高档茶色泽变化的影响较显著。

THOMAS等研究发现,在贮存过程中,包装良好但未经处理的对照样品的质量下降,而辐照则可以去除微生物并适当延长红茶的保质期。MISHRA等在γ辐射对茶的微生物净化的研究中证实,γ辐射处理作为一种微生物去除方法在茶叶灭菌中是有效的。在FANARO等的研究中,不同的水活性状态下的红茶和绿茶,经过剂量为0~10 kGy的辐照处理后,可以降低茶叶中微生物的含量且不会显著降低茶叶的总酚含量和抗氧化活性。同时,研究还发现水活性越高,减少微生物污染所需的辐射剂量就越低。辐照处理有效降低茶叶贮存过程中的微生物污染程度,可以延长茶叶的贮存时间和提高茶叶的利用率,提高茶叶的经济效益。同时,降低茶叶的微生物污染程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茶叶变质,减少霉变,提高茶叶的质量安全。

辐照技术可以在一定程度降低茶叶中的农药残留。红茶经30 kGy辐照能降解红茶中拟除虫菊酯类、氰戊菊酯、氯氰菊酯、甲氰菊酯的残留量,但感官指标略有降低。伍玲等研究表明,在10 kGy吸收剂量下辐照,菊酯类农药含量基本不变。50 kGy吸收剂量处理后,限量标准1.4~1.7倍的农药残留量可以降解至接近欧盟农残限量标准。李焱在研究中也发现,当间断时间达到20 min时,γ射线对茶叶中溴氰菊酯的降解率可以达到25%左右,间隔120 min时,降解率能达50%以上。同时,茶叶中含水量增加,也有利于溴氰菊酯的辐照降解。胡祎芳研究表明,在同一浓度下,甲氰菊酯和溴氰菊酯的降解率随辐照剂量的增大而增高,而同一辐照剂量下,二者的降解率随浓度的增加而降低。同时,不同农药的辐照降解率受茶叶中的水分含量影响,但经辐照处理后茶鲜叶中,甲氰菊酯和溴氰菊酯的平均降解率都不高。尽管目前的研究发现辐照处理的确可以降低茶叶中的农药残留,但从大量研究结果来看,辐照的剂量高于食品辐照的安全剂量范围(不超过10 kGy)。过高剂量的辐照处理是否会引起茶叶中某些物质发生变化,产生有害物质,研究中并未明确提及。

茶叶品质在销售之前保持在正常的范围内,是茶叶进行贸易的必要前提之一。辐照技术在食品中可以用来改善和提高食品的品质,如改变谷类某些特定物质的结构和特性、提升食品的香气等。利用辐照技术改善茶叶品质,可以提高对茶叶价值的利用,增加一定的经济效益。如表3,有研究表明,经过一定剂量的辐照处理,茶叶中的部分化学成分和感官品质会有所影响。同时,研究还发现同一茶叶中的不同组分耐受剂量不同,不同茶叶中的同一组分受影响的剂量程度也不同。

研究发现,辐照过程可以产生一定量的自由基,直接或间接地使茶叶中某些成分产生氧化反应,对茶叶的品质特征产生影响。陈亮等在辐照处理茯砖茶的过程中发现,4 kGy辐照处理的茯砖茶,90%以上的霉菌能被杀灭,同时,茯砖茶中香气和滋味较对照组更纯,随着辐照剂量的提高,茶汤颜色也会变深。ZHANG等在电子束辐照处理茯砖茶时,发现4 kGy或7 kGy辐照后,茯砖茶的综合感官质量均得到改善,但与老茶不同的是,辐照后茯砖茶中的咖啡碱和总黄酮类化合物含量下降。同时该研究发现,茶汤的色度与辐射剂量呈正相关,即辐照处理的茯砖茶和未处理的样品相比,颜色更深,从橙黄色变为橙红色。另有研究表明,γ射线辐照处理绿茶时,适当的剂量可以使绿茶产生新的挥发性物质,但过高的剂量反而又会使茶叶产生不愉悦的味道。

04

总结和展望

辐照技术在茶叶中的应用涉及茶树的育种,茶叶的加工和贮藏,但主要研究的是茶叶贮藏过程中杀菌、保鲜和品质改善。在茶树育种领域,辐照作为物理诱变育种的一种方式,为茶树育种做出贡献。而在加工领域,辐照可以改进黑茶的陈化工艺,缩短陈化时间或改善黑茶感官品质特征。同时,辐照还可以延长茶叶的贮存保鲜时长,并能抑制细菌、霉菌或真菌感染以及降解一定量的农药残留,提高茶叶品质。辐照技术能够改善茶叶的感官品质特征,使茶汤颜色加深、滋味更纯,甚至能够增加新的香气物质。部分研究中提到,经辐照后的茶叶,咖啡碱、总酚类物质等的含量下降,则是否可以利用辐照处理研发低咖啡碱或低多酚物质的饮品,使对咖啡碱敏感或者不喜欢茶叶苦涩味的人群也能更好地饮用茶饮品。

已有研究证实,低剂量的辐照能够改变POD、SOD、CAT、PPO等酶的活性,并能利用酶活性的变化改变食物的保鲜时长。在制茶过程中,PPO、POD、糖苷酶、淀粉酶等酶的活性关系到茶叶的色香味品质。因此,如何利用低剂量辐照处理增强或抑制茶鲜叶的内源酶活性,调节茶叶加工过程中的生物化学反应方向和程度,使茶叶品质符合市场需求,从而扩大茶叶的销售规模,提高销售价格,为茶产业带来更高的经济效益,还有待研究。对于上述过程涉及的辐照剂量和辐照时长,以及与之对应的辐照方法和检测技术,也值得进一步研究和应用。另一方面,利用辐照及其他非热加工技术,是否能够提高夏、秋茶的利用率,以实现茶农和茶叶企业经济收入的提高,也需要在研究中进行证明。

辐照技术的一大特点是被辐照样品的变化具有不确定性,用于食品加工领域需要谨慎对待,过高的剂量会诱发有害物质产生。辐照茶鲜叶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自由基,这部分自由基可能会与茶叶中的化学物质发生反应,这一过程是否会生成新的物质,这些物质是否又会对人体产生危害,也需要进一步研究。

来源:中国茶叶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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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茶叶农药残留标准最新变化!

2018年12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763.1-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以下简称GB 2763.1)正式实施。



GB 2763.1-2018是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以下简称GB 2763-2016)的增补版,可以与GB 2763-2016 配套使用。


因此,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了474种农药4442项最大残留限量,涉及茶叶中50种农药残留限量,新增了百草枯和乙螨唑两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一、新增农药百草枯需高度关注


百草枯除草剂在农业生产用量上仅次于草甘膦,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使用。农业农村部(原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2年4月24日发布第1745号公告,决定对百草枯采取限制性管理措施。自2014年7月1日起,撤销百草枯水剂登记和生产许可、停止生产,2016年7月1日停止百草枯水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百草枯曾是我国茶树登记农药,是茶园杂草防治的主要化学农药之一。自2016年7月1日,茶树上禁止百草枯使用。百草枯农药化学性质稳定,与土壤发生键合作用,在土壤中滞留时间长,降解缓慢。由于绿色植物组织对土壤中百草枯的吸附作用,导致农产品中百草枯农药残留。


百草枯被认定为中等极性农药,但该农药对人体器官伤害极大。肺部是百草枯的主要靶器官,肺泡内和肺间不可逆纤维化是百草枯中毒致死的主要原因。百草枯同时引起肝、肾等多器官衰竭,一些喝百草枯自杀者无药可救。鉴于百草枯对人体的巨大危害,目前已被20多个国家包括我国禁止使用,同时规定了农产品中百草枯的最大残留限量(表1)。



我国国家标准GB 2763-2016规定了谷物、油料和油脂、蔬菜、水果、坚果和饮料(啤酒花)等31项食品中百草枯的最大残留限量,除柑橘、谷物、油料和油脂外,百草枯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0.1 mg/kg。


GB 2763.1-2018新增了稻谷和茶叶中百草枯最大残留限量,分别为0.05 mg/kg和0.2 mg/kg。尽管百草枯在茶树上禁止使用,但由于百草枯在土壤中残留期长,以及茶树对土壤农药的吸附作用,因此需要进一步监测茶叶中百草枯的污染水平,确保茶叶中百草枯残留低于限量要求。


二、未登记农药乙螨唑成为下年度监测新参数


乙螨唑,商品名为来福禄,是日本住友化学株式会社于1998年开发的一种杀螨剂,2012年在我国农作物上正式登记使用。乙螨唑是柑橘、水果螨类(尤其是红蜘蛛)的主要化学防治农药之一,其防治效果优于哒螨灵和克螨特。乙螨唑在果树上广泛使用,我国乙螨唑登记农药种类高达144种。目前,乙螨唑未在我国茶树上登记,不能在茶园中使用。


茶叶害螨是茶树防治重点对象之一,主要发生在3月中下旬以后,高峰期为5月中旬至6月下旬和夏季高温干旱后形成。目前我国茶树登记杀螨剂只有5种,包括无机硫农药石硫合剂、矿物源农药矿物油、生物农药苦参碱和化学农药哒螨灵与喹螨醚。由于曾在茶园中广泛使用的三氯杀螨醇杀螨剂被禁用后,茶叶害螨的化学防治农药种类较少。因此,一些在其它作物上登记,并具有茶叶害螨防治效果的除螨剂可能存在违规使用现象,尤其是茶叶害螨高发期。


乙螨唑属低毒农药,ADI值为0.5 mg/kg bw,是茶树登记杀螨剂哒螨灵的5倍,即乙螨唑毒性远低于哒螨灵。乙螨唑对环境安全,对有益昆虫及益螨危害小。因此,除欧盟规定茶叶中乙螨唑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 mg/kg外,其它国家或地区对乙螨唑的限量都非常宽松,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日本、香港和印度规定茶叶中乙螨唑的最大残留限量均为15 mg/kg。我国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2763-2016规定了柑橘中乙螨唑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而GB 2763.1-2018新增了包括茶叶在内的8种食品中乙螨唑最大残留限量,其中茶叶中乙螨唑最大残留限量为15 mg/kg,与CAC标准一致。


因此,作为茶叶最大农药残留限量新增参数,以及在茶园存在潜在违规使用未登记农药现象,乙螨唑将成为我国茶叶质量安全新增监测参数。


三、茶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逐步完善


随着我国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不断完善,茶叶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参数不断扩增,农药残留限量值不断修订,趋于更加合理与完善(图1)。自2012年起,GB 2763每两年修订或增补一次,至今已修订两次,增补一次。


图 1 国家标准GB 2763中茶叶最大农药残留限量的参数数量(*表示现行有效)


我国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共规定了茶叶中50种最大农药残留限量(表2),其中包括22种在我国茶树上登记的农药,18种禁限用农药和10种未登记农药。现行有效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不仅为登记农药的卫生指标提供了判定依据,同时为茶园病虫害防治提供了指导。禁限用农药残留限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以及未登记农药残留限量的参数扩增,为我国登记农药提供了指导意义,为保障茶叶生产和消费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据悉农业农村部茶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具备向社会提供这两个新农残限量的检测能力,具有出具公正数据的能力。


农业农村部茶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

农业农村部茶叶质量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

农业农村部茶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陈红平  供稿


注: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 中国茶叶学会”,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国内外茶叶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对比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茶叶出口贸易额逐年增长,茶叶农药残留问题已成为热点话题。尤其是近几年出口茶叶中出现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茶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23年第5期)刊发了贺强,陈丹,杨曦等作者发表的《国内外茶叶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比对分析》论文。

论文简单阐述了我国茶叶的出口现状,在此基础上,本文拟通过对比分析我国与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的茶叶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明确它们的区别,以供我国今后修订和制定茶叶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时参考,同时为合理使用农药、保障茶叶出口质量安全,进而有效减少茶叶国际贸易争端提供参考依据。

未来我国需要考虑茶树中农药的实际使用情况,进一步完善茶叶质量安全相关标准体系,使其与国际相关标准接轨,以提高我国茶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这对打破国际技术性贸易壁垒,促进企业技术水平创新,提升茶叶质量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注:《2022中国茶叶进出口贸易分析报告》系统整理了我国茶叶进出口情况,本文不再展开分析,文末可免费申领。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MRL)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MRL) 主要是指农药在农产品、食品、饲料中的法定允许残留浓度的最高值,是判断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技术指标之一,同时,农药 MRL 标准作为一种非关税措施,通常被认为是一种技术贸易措施,用于保护本国农业产业安全。

我国关于农药 MRL 标准为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该标准于2005年首次颁布实施,后经过多次修订,目前最新版为GB 2763-2021。现有关现行GB2763与国外农药 MRL 标准对比分析较少,有关农药MRL标准对茶叶出口贸易影响的相关研究也较少。

国内外茶叶中农药 MRL 标准现状

01

我国茶叶中农药 MRL 标准现状

我国现行的GB 2763-2021 规定了茶叶中106项农药 MRL,其中正式限量79项,临时限量27项。2022年11月11日,补充发布GB 2763.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2,4-滴丁酸钠盐等112 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作为对GB 2763-2021 的第1次补充和完善,该标准新规定了4种农药在我国茶叶中的 MRL 值,因此,我国对茶叶中农药MRL的规定累计达到110项。

截至2023年6月,在茶树上登记使用的主要农药有效成分有70种(见表2),其中,仅有46种在GB 2763-2021中有限量要求或者纳入豁免清单,其他登记农药均未作限量要求。与GB 2763-2019相比GB 2763-2021中新增了42种农药,相应增加了42项农药 MRL 指标,这些农药多为高毒性,一般MRL值以0.05mg/kg或0.1 mg/kg 要求。

截至目前,在我国现行标准对110项茶叶农药 MRL 规定中 ,茶树禁用农药达到30种,这些农药的 MRL 值较低;有53种农药的 MRL 值在0.05mg/kg及以下,部分农药 MRL 值与相应检测方法定量限相近,这进一步表明我国对茶叶的农药残留监管变得更加严格。

02

CAC茶叶中农药 MRL 标准现状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 (CAC) 由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 (WHO)共同成立,主要以保障消费者健康和食品贸易公平为宗旨,其颁布的国际食品法典(International Foods Association)作为国际标准被普遍采用。据统计,CAC 制定的与茶叶农药 MRL 有关的指标有30项。

与 CAC 相比,我国现有24种农药与 CAC 均有残留限量要求,分别占我国和 CAC 茶叶中农药 MRL 指标总数的21.8%和80%;有86种农药在我国有限量要求而CAC没有;有6种农药(啶酰菌胺、环溴虫酰胺、炔螨特、唑螨酯、氟苯虫酰胺和螺螨甲酯)在 CAC 有限量要求而我国没有。其中,我国对虫螨腈、吡虫啉、三氯杀螨醇、噻嗪酮、噻虫嗪、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联苯菊酯、 杀扑磷等8种农药的 MRL 规定比 CAC 要严格;氯菊酯、氟虫脲、硫丹等9种农药的 MRL 标准与 CAC 相同;另外,唑虫酰胺、吡唑醚菌酯、溴氰菊酯等7种农药的 MRL 标准较 CAC 宽松。

03

欧盟茶叶中农药 MRL 标准现状

欧盟是全球对茶叶农药 MRL 要求较严格的地区之一。2000年开始,欧盟有关茶叶的法规频繁发布和调整,更新或修改的周期一般为1~2个月。2014年初,欧盟委员会发布了《食品和植物或动物源饲料中农药最大残留量限量》。2021年1月,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建议将茶叶等153种农产品中草甘膦的 MRL 标准从0.1~50mg/kg 降至定量限0.05mg/kg,同年11月,决定不再继续批准农药活性物质茆虫威,并计划下一步将调整茆虫威的 MRL值。

截至2023年7月,欧盟涉及茶叶的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共有511项。欧盟对未规定的农药按照“一律限量”(0.01mg/kg 或检测方法的定量限) 执行。

与欧盟相比, 我国现有71种农药与欧盟均有残留限量要求, 分别占我国和欧盟茶叶中农药 MRL 指标总数的64.5%和13.9%。其中,我国对草甘膦、虫螨腈等18种农药的限量要求严于欧盟, 如三氯杀螨醇的限量标准相差2000倍;毒死蜱、甲胺磷等15种农药的限量值相同。近年来我国尚未制定输欧茶叶中蒽醌、杀螨特等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

04

美国茶叶中农药 MRL 标准现状

美国 MRL 标准主要由美国环境保护局(EPA)负责制定,该部门决定从2002年起每隔15年对新注册的农药的残留进行1次重新评估。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针对食品和饲料中不可避免的农药残留在《符合性政策指南》(CPG sec.575.100)中作出规定。截至2023年7月,美国对茶叶中44种农药进行了限量要求,其他农药则规定不得检出。

与美国相比,我国与美国都有限量要求的农药有19种,分别占我国和美国茶叶中农药 MRL 指标总数的17.3%和43.2%。其中,我国对茶叶中灭螨醌、啶虫脒、三氯杀螨醇等12种农药的限量要求严于美国, 如三氯杀螨醇的限量标准差异达5000倍;草甘膦、乙螨唑、噻螨酮、氯菊酯限量值相同;喹螨醚、甲氰菊酯、 唑虫酰胺限量要求比美国宽松。相比美国,我国尚未公布或制定其在茶叶中限量标准的农药有唑螨酯、 肟菌酯、 炔螨特等25种。

05

日本茶叶中农药 MRL 标准现状

2003年,日本修改《食品卫生法》, 拟建立食品中农药的肯定列表制度, 规定化学药物在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量限制。2006年,日本正式实施《食品中残留农药肯定列表制度》,对全部食品中所有的农业化学品(包括农药、兽药、食品添加剂等)进行管理。肯定列表制度涉及农药、兽药、食品添加剂等农业化学品800余种, 制定了5万余项 MRL 指标。截至2023年7月,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中涉及茶叶的限量条款多达235项,是我国限量数的2.14倍,未规定 MRL 值的农药均按照0.01mg/kg的“一律标准” 执行。

与日本相比,我国与日本都有限量要求的农药有60种,分别占我国和日本茶叶中农药 MRL 指标总数的54.5%和25.5%。其中,我国乙酰甲胺磷、灭螨醌、啶虫脒、三氯杀螨醇等33种农药的限量要求严于日本,如灭螨醌的限量标准差异达4000倍;莠去津、百菌清、滴滴涕等14种农药的限量值相同,另有灭草松、联苯菊酯等 13种农药的限量要求比日本宽松。相比日本,我国尚未公布或制定其在茶叶中限量标准的农药有175种。

06

摩洛哥茶叶中农药 MRL标准现状

2015年,摩洛哥颁布了《摩洛哥农业和海洋渔业部部长及卫生部部长第156-14号关于农业产品和食品中农药残留的法令》,该法令以 CAC 的 MRL 标准为基础,规定了农药残留在初级产品和食品中所准许的最大限量,且规定其他未列入的农药 MRL 不得超过0.01mg/kg 限量。摩洛哥自2019年起开始执行最新的茶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同年7月初再度发布补充公告,将新标准执行时间调整为10月1日,通告中涉及60项农药残留项目, 特别提到未在通告内的农药 MRL 将执行0.01mg/kg的最大限量或最低检测限(LOD)。

与摩洛哥相比, 我国有56种农药与摩洛哥均有限量要求,分别占我国和摩洛哥茶叶中农药 MRL 指标总数的50.9%和93.3%。其中,我国草甘膦、虫螨腈、三氯杀螨醇等11种农药的限量要求严于摩洛哥,如三氯杀螨醇的限量标准差异达4000倍;百草枯、丙溴磷、特丁硫磷等15种农药的限量值相同;此外,有30种农药的限量要求比摩洛哥宽松。相比摩洛哥,我国尚未公布或制定其在茶叶中限量标准的农药有唑螨酯、氟苯虫酰胺、炔螨特和螺甲螨酯4种。

综上可以得出, 截至2023年7月,我国规定的茶叶中农药 MRL 指标数量比 CAC、 美国和摩洛哥都要多,但比欧盟和日本少。在限量值对比方面,欧盟有38种农药限量标准严于我国, 美国较我国严格的仅3种,CAC 较我国严格的有7种,摩洛哥有50%的农药 MRL 指标比我国更严格 ,25%的指标限量值与我国一致。尽管美国对进口茶叶的农药残留量要求较低,但其规定没有设定限量要求的农药不得检出,总体上比我国的农药 MRL 值要严格。此外,未纳入检测范围的农药,欧盟、日本、摩洛哥均要求采用 “一律标准”,这使得我国与其茶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差距进一步拉大。总之,我国茶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甚至部分指标严于国际标准,但与欧盟、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相比,还有差距。

应对茶叶农药残留技术壁垒的对策建议

01

完善茶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虽然我国规定了茶叶中110项农药 MRL,但草铵膦、特丁硫磷、氯噻啉等部分农药的检测方法还暂未列出;且部分农药(如啶虫脒、多菌灵等)参照了水果、蔬菜的检测方法测定,方法适应性不强;还有部分农药(如百草枯、草甘膦等)检测参照的是行业标准方法,标准强制性有所弱化。因此,建议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的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体系。

02

积极参与 CAC 标准制定

在 CAC 标准制定方面, 我国应积极参与并发挥作用。积极参与 CAC 标准的制定是我国在全球茶叶贸易和食品安全领域发挥重要作用的关键之一。通过深入研究、 跟踪动态、 培养技术队伍和积极参与活动, 我国可以更好地参与和影响国际食品标准的制定, 保护我国的茶叶贸易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03

科学合理使用农药

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是保障茶叶质量符合出口要求的重要措施。由于各国对茶叶中农药 MRL 的规定存在差异,可以选择无规定或标准较宽松、低毒、低残留的农药来使用,以规避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风险。

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推广无公害茶叶栽培技术,结合绿色防控措施,可以降低农药残留超标的风险,保证茶叶的质量安全, 确保茶叶出口的品质。

引用论文:贺强,陈丹,杨曦,等. 国内外茶叶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比对分析[J].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23(5):98-104.

作者简介

《国内外茶叶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对比分析》论文由咸宁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湖北省桂花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贺强、陈丹、杨曦、姚春、马英杰、吴江等作者发表。

咸宁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于2019年2月份,由原咸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市农业局、原市粮食局等4个部门所属6个事业单位的检验检测机构整合组建。湖北省桂花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于2021年11月2日正式获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复,依托咸宁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筹建。

咸宁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农产品、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工业产(商)品及其他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任务和仲裁检验(定);依法开展计量器具检定、测试、校准和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检测工作;受托承担食品生产许可技术审评工作;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信息服务,为生产企业提供技术指导、知识培训、业务咨询服务;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编制、修订及其实验验证工作。

来源:中农促茶产业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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