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中国普洱茶网 整体品牌升级,更名为「茶友网」

茶叶加强工新技术与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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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最强茶叶大省又出新政

8月31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统筹做好“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这篇大文章推动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从扩大闽茶影响、增强闽茶产业竞争力、提升闽茶科技支撑力、加强闽茶保障力度四个方面,给予相关意见。

《意见》强调,在“十四五”期间,要重点打造一批闽茶文化新亮点,做强一批闽茶产业增长点,培育一批闽茶科技创新点,到2025年实现全省茶叶全产业链总产值超2000亿元目标。

《意见》全文如下——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统筹做好“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这篇大文章推动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本厅各处室、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强调,要统筹做好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这篇大文章,坚持绿色发展方向,强化品牌意识,优化营销流通环境,打牢乡村振兴的产业基础。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通过《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的决定》,就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作出全面部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动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弘扬茶文化为引领,以做强茶产业为目标,以提升茶科技为支撑,以数字化为突破口,加强产地管理,保障产品质量,补齐产业短板,促进三产融合,提升品牌效应,构建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统筹发展、相互促进、共同提升的闽茶发展新格局。“十四五”期间,重点打造一批闽茶文化新亮点,做强一批闽茶产业增长点,培育一批闽茶科技创新点,到2025年实现全省茶叶全产业链总产值超2000亿元目标。

二、不断扩大闽茶文化影响力

(一)深入挖掘闽茶文化资源。各茶叶主产区要全面收集整理当地茶史、茶俗、茶歌、茶技、茶艺、茶品、茶人等茶文化相关资料、遗存,积极编纂地方茶志,修缮保护茶文化遗址,深化茶文化研究,形成一批茶文化成果。深入挖掘开发新式茶器具、茶摆件、茶空间、茶家具、茶服装、茶手工艺品等创意产品,制作茶文化动漫等作品,提升茶文化资源应用价值。

(二)用好闽茶文化展示平台。支持有条件的茶叶主产区建设茶博物馆、茶文化展示中心、大众茶馆、茶体验馆等,扩大闽茶文化影响力。发挥福建名茶众多优势,依托中国农民丰收节、国际茶日和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海峡两岸茶业博览会、海峡(漳州)茶会等平台,充分展示闽茶文化,讲好闽茶故事。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闽茶文化活动。支持各地举办茶王赛、茶艺大赛、茶文化论坛、茶文化进校园(社区)等活动,扩大安溪铁观音文化节、武夷山“喊山祭茶”节、福鼎白茶开茶节、福安坦洋工夫文化节、福州茉莉花茶节、大田美人茶开茶节等特色茶文化活动影响,形成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知名度的闽茶文化品牌。发挥电视、网络、“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多彩闽茶”,让闽茶文化深入人心。

(四)促进闽茶文化国际交流。持续开展“闽茶海丝行”活动,发挥13个境外“闽茶文化推广中心”作用,再设立一批海外茶文化交流窗口,讲好闽茶故事。发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福州茉莉花与茶文化系统示范引领,支持安溪铁观音、福鼎白茶申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鼓励武夷山正山小种、福安坦洋工夫、漳平水仙等申报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争创一批闽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持续扩大闽茶文化国际影响。

三、持续增强闽茶产业竞争力

(一)推进茶产业集聚发展。实施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十四五”期间,重点打造安溪、福鼎、政和、漳平、永春5个茶叶类重点现代农业产业园,武夷岩茶、安溪铁观音、福鼎白茶、福州茉莉花茶、福建红茶5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打造以茶叶为主导产业的40个农业产业强镇和200个产业强村,形成闽茶产业“圈状”发展新格局。

(二)提升茶业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加大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2025年培育茶叶类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超300家。鼓励地方采取奖补等办法,支持茶叶龙头企业上市,到2025年力争上市企业达到5家。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牵头建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新“联农带农”机制,实现“以企业带产业、以产业带农户”,到2025年建立茶叶类农业产业化联合体300个,带动茶农3万户以上。

(三)推行生态茶园建设。围绕基本实现全省茶园不用化学农药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组织开展茶叶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强化茶园科学管理,倡导茶树健身栽培,严禁高度密植和过度矮化等掠夺性生产方式。综合采取种树、留草、间作、套种、疏水、筑路、培土等措施,保持茶园水土,改善茶园生态,到2025年,全省建设生态茶园300万亩以上,推广有机肥茶园面积超过95%,茶园绿色防控全覆盖。

(四)提高茶叶精深加工水平。支持茶叶企业建设连续化自动化精制加工生产线等,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到2025年,全省名优茶比例提高到70%。支持发展茶叶深加工,提取利用茶多酚、茶多糖、茶色素、茶氨酸等有效成分,鼓励开发新式茶饮、茶日用品和茶功能性产品,提高茶叶资源综合利用率。

(五)打响“多彩闽茶”品牌。着力提升安溪铁观音、武夷岩茶、福鼎白茶、福州茉莉花茶、坦洋工夫、政和白茶、平和白芽奇兰、漳平水仙茶、大田美人茶、武平绿茶、永春佛手等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的茶叶企业品牌,增强“福”字号“多彩闽茶”知名度、美誉度。到2025年,力争实现全省茶叶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20个、中国驰名商标40个。

(六)促进茶产业三产深度融合。鼓励茶叶企业利用“福茶网”等平台拓展销售渠道,创新网络直播、网红带货、短视频等电商模式,实现茶叶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支持发展武夷山“印象大红袍”、燕子窠生态茶园、永福樱花茶园等,推广茶园生态游、茶乡体验游、茶事研学游,促进茶叶与旅游、休闲、康养融合。到2025年,打造福安社口、福鼎点头、政和石圳等10个茶叶小镇,建成80个以上茶庄园等茶旅融合项目。

四、注重提升闽茶科技支撑力

(一)加强茶树资源保护与品种创新。开展茶树优异种质资源保护,到2025年,建立完善全省茶树种质资源保护点(资源圃)60个以上。支持建设福安甘棠国家区域性(茶树苗木)良种繁育基地。加快选育特色明显、抗性显著、适制性强的茶树新品种。按照“调优、调高、调特”原则,大力推广金观音、金牡丹、紫玫瑰、春闺等优良品种,不断优化茶树品种结构。

(二)推广茶园绿色生产先进技术。扩大生态茶园建设与管理技术应用,集成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等先进技术,推广套作大豆、油菜等茶园土壤生境优化技术,以及窄波天敌友好型杀虫灯、天敌友好型色板和“以螨治螨”“以螨携菌治虫”“以虫治虫”等生物防治措施,扩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保障茶叶产品质量安全。

(三)提升茶叶生产加工技术装备水平。重点推广山地耕作机、修剪机、采茶机等机具和茶叶初制加工不落地机械化自动化生产线、自动化萎凋设备、离地晾青设备、自动化包装机等。支持茶叶企业与科研院所、制造企业联合研制茶叶自动化、智能化加工设备,符合条件的列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四)推进茶产业数字化应用。拓展福建“农业云131”信息平台功能,着力实施茶产业数字化应用工程,集成农业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新技术和新装备,支持建设智慧茶园,加快茶叶生产基地、加工设备、销售平台、品质监管等全程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到2025年,全省建设一批智慧茶园、智能茶仓等,茶产业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

(五)促进茶产业技术成果转化。强化三农协作,积极开展新型生产技术、农机农艺融合、产地品质识别、福建特色茶类功能性成分分析等关键技术攻关。充分发挥农技推广体系、科技特派员、茶产业技术体系、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茶产业研究院及新型科技成果孵化平台的作用,促进茶叶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六)大力培养高素质茶叶人才。持续开展茶农培训行动,“十四五”期间,全省培训高素质茶农10万人次,远程培训30万人次以上。开展制茶工程师、特级制茶工艺师评审(选)活动和茶叶加工工职业技能竞赛等,培育中高级茶叶专业技术人员、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茶叶制作技艺传承人、制茶大师等高技能人才,为福建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农业农村厅成立由厅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定期会商、研判茶产业发展态势,并将各地推进情况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内容。各茶叶主产区市、县(区)要建立工作专班,统筹做好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有关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困难。

(二)强化政策支持。支持茶产业申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等项目。各茶叶主产区市、县(区)要制定茶产业发展规划,出台扶持政策,整合项目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特色信贷产品,支持保险公司开发茶叶商业性险种,提高茶产业发展要素保障水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加大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重要意义、政策措施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推进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培育示范典型,发挥带动作用,营造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良好氛围。

来源:茶周刊,信息贵在分享,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删除

浙江茶叶全链产值五年内要奔1500亿元

12月7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入推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刊登如下: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入推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统筹推进茶文化弘扬、茶产业发展、茶科技创新,全面推动茶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茶产业竞争力和经营效益,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总体思路

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坚持“生态高效、特色精品”目标定位,充分发挥涉茶资源丰富、技术领先、人才集聚、市场活跃等优势,深入实施生态化、品牌化、融合化、国际化战略,落实农业“双强行动”(指科技强农、机械强农。本刊注),持续推进生态茶园建设、机器换人、数字赋能和全产业链发展,做强主导品牌,壮大龙头主体,着力构建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三“茶”统筹和三“产”融合的现代茶业体系,进一步强化茶产业传承文化、富裕农民、涵养生态、健康养生、和谐社会等功能,巩固茶文化、茶贸易、茶科技交流国际地位,放大茶产业全球聚焦效应,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茶叶生产规模基本稳定,优势产区特色鲜明,生产效益明显增长,茶园面积稳定在300万亩,产量在20万吨左右,一产产值超过300亿元。茶叶科技创新步伐加快,生产标准化、生态化和经营规模化、组织化水平明显提升,茶园管理、茶叶采摘和加工机械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高,茶叶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茶叶品种布局更趋合理,茶类结构进一步优化,形成以名优绿茶为主导,红茶、黄茶、白茶、青茶、黑茶和花茶、抹茶等茶类协调发展的格局。品牌创建力度加大,区域公用品牌、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影响力扩大、市场竞争力增强,形成以龙井茶为主体,丽水香茶、温州早茶、安吉白茶等多品牌共同发展的态势。大力推进茶叶精深加工和多样性功能开发,积极培育茶休闲茶文化,形成以茶叶生产为基础,茶精深加工、茶文化传播、茶健康养生、茶休闲旅游等多功能融合的发展局面,茶叶全产业链产值突破1500亿元。

主要任务

(一)优化茶叶区域布局。根据资源禀赋、生态条件和产业基础,坚持绿茶主导、其他特色茶类适度发展,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进一步调整优化茶叶生产区域布局,推进茶叶产业规模适度,着力防止耕地“非粮化”,重点做强龙井茶、白化茶、早茶和其他特色茶等优势产区。

龙井茶产区。以萧山、余杭、西湖(西湖风景名胜区)、富阳、临安、建德、淳安、上虞、诸暨、嵊州、新昌、东阳、磐安、天台等县(市、区)为重点,大力推进加工现代化、质量标准化、经营品牌化和管理数字化,加大品牌管理和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品牌使用率,完善保护机制,全面提升龙井茶市场竞争力。

白化茶产区。以安吉、长兴、德清等县为重点,切实改善茶园基础设施,提升茶叶生产水平,加快促进产业融合和多业态发展,建成白化茶全域生态茶园和全域茶旅示范区。

早茶产区。以永嘉、泰顺、苍南、平阳、文成、乐清、松阳、景宁、遂昌、龙泉、莲都、缙云等县(市、区)为重点,主攻产品质量和商品性提升,强化“温州早茶”“丽水香茶”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夯实浙南早茶产业集群基础,进一步开拓市场。

其他特色茶产区。以开化、江山、龙游、武义、婺城、兰溪、临海、三门、余姚、宁海、奉化、海曙、普陀等县(市、区)为重点,发挥传统精品绿茶特色优势,推进茶树品种、茶园、茶厂、茶市同步提升,强化科技装备配套支撑,做精做优“一县一品”,着力提升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益。

(二)大力实施生态茶园建设。坚持以绿色发展为引领,按照茶园规模适度、产区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品种搭配合理、技术支撑有力等要求,综合采取科学合理种树、留草、疏水、筑路、培土等措施,保持茶园水土,维护生态平衡,加快推进生态茶园建设,全面改善茶园生态环境。推进茶园排蓄、喷灌、防霜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防御低温冻害、干旱等自然灾害能力。大力推广茶园绿色生产技术,深入实施“肥药两制”改革(“肥药两制”改革是指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实名制购买,以及定额制施用改革。本刊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推进茶叶生产专用肥、专用农药研制和推广,严格执行禁限农药使用规定,全面推行病虫草害绿色综合防控,增施有机肥,严格控制化肥农药使用,创建一批化肥农药零投入茶园。到2025年,建成300个省级生态茶园基地,带动全省新增生态茶园面积100万亩。加快构建绿色食品茶叶全产业链标准化体系,支持主体开展绿色食品认定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到2025年,全省茶叶绿色食品认定800个以上,监测面积100万亩以上。

(三)加大先进实用技术研发推广。深入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加大力度研发、引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优良品种,不断改进生产方式,提高生产效率和效益。加强茶树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保护和开发利用,根据不同区域和茶树品种,分类建设茶树种质资源圃,实施分级分类保护,到2025年,建立提升省级茶树种质资源圃4个;加强高抗、优质、特色茶树新品种选育和引进,推进茶苗繁育基地建设,健全茶苗交易体系,加强与当地主导茶类相适应的茶树新品种推广,提升良种覆盖率,培育产品新优势。围绕全程机械化,推动研制茶园耕作、植保、施肥和采摘机械以及耕作施肥一体机、名优茶智能化采摘机械,加快自动化、智能化加工机械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协同开展适应机械作业的茶树品种、栽培方式和制茶工艺研究示范,推进农机农艺有机融合。熟化集成推广优质绿茶机采、茶叶数控加工、茶园病虫害精准防控、抹茶全产业链生产等一批主推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四)着力提升加工和综合利用水平。按照规模化、清洁化、连续化和数字化的要求,全面推行茶叶现代化加工,有效提高茶叶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推进省级标准化名茶厂建设,加快茶叶加工装备的提升改造,支持茶叶企业建设连续化自动化的初制、精制加工生产线,提升标准化加工水平。进一步发展茶叶精深加工,鼓励重点茶区建立茶叶精深加工园区,扩大开发茶食品、茶保健品、茶食品添加剂、茶饲料添加剂、茶日化用品等终端产品,支持抹茶产业发展和新茶饮原料产业化。到2025年,培育茶叶精深加工龙头企业20家,年综合利用原料茶30万吨,综合效益达到500亿元。

(五)强化主导品牌和市场培育。加大公用品牌打造力度,分层次推进茶叶品牌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和“一个公用品牌、一套管理制度、一套标准体系、一个企业集群”的思路,大力推进山川地理相近、人文历史相通的茶品牌整合和塑造,做大做强若干个影响力大、市场价值高的公用品牌。省级层面重点提升龙井茶品牌,进一步整合4个市18个龙井茶生产县(市、区)资源,做精做优“西湖龙井”核心产区品牌,做大做强龙井茶“品牌集群”,到2025年实现年产值超80亿元;引导“安吉白茶”“温州早茶”“丽水香茶”等特色区域公用品牌整合发展。鼓励龙头企业打造地域性的个性化企业品牌,扩大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推动匠心品牌打造,积极培育匠心品牌产品消费群体,增强产业发展活力。以国家地标保护工程和“品字标浙江农产”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挖掘、培育和登记保护,到2025年,全省茶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35个以上。优化产地茶叶市场布局,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推进交易模式升级改造,做强做大3-5个区域优势明显、品类特色突出的重点茶市。完善中国绿茶、龙井茶价格指数体系,有效引导产销对接。推动组建浙江绿茶出口联盟,促进茶叶出口企业抱团发展,支持出口企业到境外开设窗口、注册公共出口商标、开展品牌推介活动,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市场,提高传统绿茶和名优茶国际市场占有率。鼓励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引导茶叶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继续办好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浙江绿茶博览会等专业性展会,广泛搭建茶叶贸易与品牌推广平台,不断拓展产品市场。

(六)深入开展数字化技术研发与应用。实施茶产业数字化改造工程,进一步推进适应茶园管理、茶叶生产加工等环节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和设施装备研究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应用,着力提升茶产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水平。集成推广农业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和新装备,加快茶叶生产基地、加工设备、销售平台、品质监管等全程数字化改造提升,支持建设数字茶园、数字茶厂、数字茶市等。推进茶叶数字化平台建设,构建数字茶业标准体系与规范,强化数据集成和应用场景打造,逐步实现茶园管理、防灾减灾、生产加工、品控追溯、市场营销、品牌保护、技术服务、产业管理等数字化。到2025年,建成全产业链、功能综合、省市县协同的省级茶叶产业大脑,打造茶叶数字化强县10个,数字茶园、数字茶厂100家左右。

(七)加大力度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进一步推进茶叶龙头企业培育壮大,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跨区域整合资源,强强联合、组团发展,形成资源集中、生产集群、营销集约新格局。大力发展茶叶专业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全面提高茶农组织化程度,健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采取订单、合同、股份等形式带动散小农户共同发展。进一步培育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开展病虫统防统治、肥料统配统施、统一机耕机剪、市场抱团营销等服务,全面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到2025年,培育形成年销售额超10亿元茶叶龙头企业5家,年销售额超1亿元茶叶龙头企业50家。

(八)推进产业融合发展与文化兴茶。充分整合利用茶产业资源,加快推进茶叶特色小镇、现代茶庄园和茶叶精品旅游点等建设,培育茶相关要素深度融合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茶生产、茶文化、茶旅游、茶休闲、茶养生融合发展,全面打造美丽茶乡。到2025年,建成茶叶全产业链强县10个,全域茶旅强县10个,精品茶旅线路50条,服务功能齐全的茶庄园200个。深入发掘和传承底蕴深厚的浙江茶文化,大力倡导“茶为国饮、科学饮茶、健康消费”理念,加强茶文化和茶知识的科普宣传和推广普及,加强茶博馆、茶科技馆等文化设施建设,深入推行茶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等,广泛开展“国际茶日”“全民饮茶日”等公益性茶事活动,组织茶艺、评茶及茶文化创意等技能竞赛,推进茶叶企业文化建设,进一步弘扬茶文化。强化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茶文化活动,充分借助海外浙商、孔子学院等渠道,推动浙江茶叶与茶文化“走出去”。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把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总体布局,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制定发展计划,落实目标责任,强化措施保障,精心组织实施。深入研究茶产业发展指数,开展茶产业发展水平评价。适时组织美丽茶园、茶旅线路、名优茶品牌和茶文化等推介宣传,营造茶叶产业发展浓厚氛围。

(二)强化政策扶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加大投入,组织实施好茶产业集群项目建设,支持种质资源圃、生态茶园、标准化茶厂、茶庄园建设和茶品牌、龙头企业培育打造,大力推进茶科技创新应用、生产加工基地改造提升。落实茶叶加工厂、茶庄园建设等用地和用电优惠政策。强化推行茶园政策性保险,引导开发特色保险新品种,扩大保险覆盖面。各地要结合产业实际,出台支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鼓励重点茶区设立茶产业专项扶持资金,保障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创新发展机制。按照新时代乡村产业发展要求,强化政府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创新社会化服务机制,大力推进专业化服务组织建设,进一步促进产业分工分业。创新组织机制,做强做大产业龙头,加快推进茶农茶企密切合作,着力构建产业链条贯通、利益联结紧密的共同体。深化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大力促进茶叶多样化功能开发,不断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四)强化指导服务。加强茶产业科技创新、技术推广和管理服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涉茶科研院所、省茶叶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和农技推广部门的作用,强化产业发展指导,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研发推广。重视专业人才培养,支持茶学科建设和职业技术教育。广泛开展茶农特别是采茶、炒茶等人员培训,积极组织茶叶生产、加工和茶艺等技能大赛,培育一批制茶工匠,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素养。做好省内采茶工余缺调剂,加强与劳务输出地合作,着力解决集中采摘期采茶工短缺问题。

出品:中华合作时报·茶周刊全媒体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促进

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2007年11月28日

宁德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2023年12月5日

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五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产业绿色生产

第三章质量安全管控

第四章三产融合发展

第五章文化与品牌建设

第六章产业扶持与服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统筹发展,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宁德实际,制定本决定。

第二条本决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产业绿色生产、质量管控、科技提升、品牌创建、市场拓展、茶文化推广、产业扶持与服务等茶产业发展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茶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建立促进茶产业发展的协调制度,研究解决茶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具体工作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

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工信、商务、文旅、卫健、市场监管、林业、供销、税务、海关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相互协作,共同做好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茶产业发展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在促进茶产业发展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章产业绿色生产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优化茶叶生产布局,确立主推品种和主导技术,促进适区适种、适区适制,禁止毁林种茶。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优、特、珍、稀茶树种质资源的保护工作。发挥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的科研和宁德茶树品种资源丰富的优势,完善茶树良种繁育体系,加强茶树优良品种的选育、引进、示范、推广工作。

第六条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当支持茶叶生产经营主体整合资源和生产要素,成立茶产业联合体,推进茶树种植基地依法流转,促进产业化、规模化经营。鼓励和支持茶叶生产经营主体申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绿色食品、有机茶等质量认证。

茶叶生产者应当按照绿色、有机、良好农业规范标准管理茶园。

第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持续改善茶园生态环境。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鼓励茶园套种绿肥,深施有机肥,促进提质增效。实施茶园病虫害绿色防控,加强监测预警,强化统防统治,综合应用生态调控、农艺改良、冬季清园、物理防控、生物防治等措施。鼓励和支持县(市、区)、乡(镇)、村推行茶园不使用化学农药全覆盖,确保茶叶食品安全。

第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茶叶生产者使用先进适用的茶叶机械,推广茶园机采、机剪、机耕技术。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建立专业队伍,为茶园机械化耕作、采收、病虫害防治等重点领域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逐步推进“机器换人”。鼓励和支持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引进推广连续化、清洁化、智能化生产流水线。

第九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茶叶生产经营主体打造适配宁德不同特色产区的低碳生态茶园技术体系,组织开展茶园碳汇研究,推进生态低碳标准化生产。建立农业碳汇交易平台,推进茶园碳汇交易,提高茶叶资源综合利用率。鼓励和支持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在生产、加工、流通等领域推行节能环保,倡导绿色消费。

第三章质量安全管控

第十条农业农村、卫健、市场监管、供销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依法强化监管、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农资产品质量及茶叶农药残留的抽检监测,加强对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的培训、宣传和推广等工作。鼓励茶叶行业协会和生产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茶叶食品安全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茶叶生产者应当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实行科学用药。对茶叶产量和品质不会造成较大影响的病虫危害,禁止采用化学防治措施。对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病虫危害,应当使用国家公布的在茶树上登记的农药,推广集中统一防治,并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严格执行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保证其销售的茶青及其加工制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一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茶叶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健全茶叶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农业生产化学投入品经营者应当对可使用的茶用农药实行专区销售、台账管理。对用于防治重大病虫害的化学农药,凭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出具的“处方”销售,由专业化服务组织集中统一购买,推行统防统治。

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事操作、进货查验及产品出厂检验等记录制度。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禁止伪造、变造。

第十二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茶叶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推行清洁化、标准化生产,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全力推动茶叶初制加工清洁化。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督促企业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配齐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第四章三产融合发展

第十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产地茶叶市场的培育力度,加强茶叶交易中心、互联网交易平台建设,全力打造基础设施完善、信息功能齐全、交易方式多样的区域性茶叶市场。

农业农村部门、商务部门、行业协会要重视营销队伍建设,组织、引导企业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主动融入“一带一路”。

第十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综合运用现代新技术和新装备,加快推进数字种植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和设施装备开发应用,支持茶企数字化转型、打造数智化工厂。应当建立完善信息平台,为茶叶生产经营者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支持开展从茶园到茶杯全过程大数据溯源体系建设,依托数字化手段推动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十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名优茶跨境电商,培育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鼓励和支持深入挖掘开发新式茶文化创意产品,提升茶文化资源应用价值,延伸茶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产业。支持发展茶叶深加工产业,推动产业升级和增效。

第十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动茶产业与休闲、旅游、文化、体育、研学、养生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一批茶旅精品线路、精品园区、特色小镇等,开发“茶旅+民宿”“茶旅+赛事”“茶旅+研学”“茶旅+康养”等茶旅融合新业态,促进三产融合发展。

第五章文化与品牌建设

第十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支持本行政区域茶叶公用品牌建设,加强对茶叶地理标志申请、使用和保护等工作的组织协调。鼓励和支持争创各级各类名牌产品,支持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培育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

茶叶区域公用品牌持有者应当严格制定并执行品牌准入管理规范。茶叶生产经营主体禁止未经授权或者违反管理规范使用茶叶区域公用品牌。

第十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加强茶文化研究,遴选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等价值的传统制茶技艺,依法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认定代表性传承人,并在保护传承发展上给予支持。

第十九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茶叶品牌宣传推广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开茶节、茶旅文化节等地方特色茶事活动,加强茶文化宣传与交流。

农业农村、商务等主管部门和媒体,应当对外展示推介本市茶产品、茶品牌、茶文化,举办茶品牌展示展销活动,组织引导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参加国内外涉茶展销会、交易会、博览会,为其开拓市场提供服务。

第六章产业扶持与服务

第二十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扶大、扶优、做大、做强”的原则,大力培育和扶持茶叶龙头企业,支持优势龙头企业采取联合、股份、兼并等市场化运作方式,组建茶叶企业集团。支持符合条件的茶叶企业到资本市场上市、挂牌。支持茶叶企业通过增资扩股、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

第二十一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先支持茶叶加工、物流仓储、批发市场、茶叶产业园建设等用地需求,合理布局茶叶加工和茶文化中心、茶庄园等产业用地。

第二十二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茶叶技术推广力量,重视配齐配强市、县、乡茶技队伍。加强茶叶种植、加工等方面人才的培训,开展评茶、茶艺、茶叶加工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鼓励和支持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支持产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第二十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发挥茶叶协会的作用。引导和规范茶叶专业合作社发展,鼓励和支持建立茶叶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对符合条件的茶叶专业合作社申报茶叶方面支农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第二十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预算。市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支持我市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十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创新适合茶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山地茶园权利人以林权作为抵押进行贷款。鼓励保险公司开发茶叶商业性保险品种。鼓励和支持成立茶业担保公司或建立茶业担保基金。

第二十六条本决定自2023年12月12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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