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中国普洱茶网 整体品牌升级,更名为「茶友网」

保护古茶树

找到约3,147条结果 (用时 0.023 秒)

潮州在全省率先立法保护古茶树 助推茶产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潮州市是驰名中外的凤凰单丛茶的主产区,独特的气候、日照、土壤、山脉成就了凤凰山地区出产名茶。这里古茶树品种资源丰富、分布区域广、数量众多。据统计,其中仅潮安区凤凰镇内现存百年以上古茶树约1.5万株,两百年以上茶树4600多株,被誉为“中国之国宝,是世界罕见的优稀茶树资源”。

为加强古茶树保护管理,促进古茶树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推动茶旅走廊建设、做大做强做优茶产业,潮州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实际,经过多方努力,制定了《潮州市古茶树保护条例》,彰显了地方特色,为全省地方立法填补空白。该条例已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谋发展加强古茶树立法保护

近十几年来,潮州单丛茶飘香海内外,品牌知名度明显提升,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快速扩张的同时,作为单丛茶品牌之魂、产业之基的古茶树,保护情况却不容乐观,包括病虫害难以有效防治、茶农专业养护知识普遍欠缺、生长环境屡遭破坏等因素,给当地古茶树保护带来极大挑战。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古茶树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工作,陆续推出一系列涉及古茶树资源的保护和产业扶持措施。政策红利不断释放,古茶树保护效果逐渐显现。市人大常委会认为,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关于古茶树资源系统性保护的上位法尚属空白,有关规定零星分布在多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中。由此,制定地方性法规规范古茶树保护、管理、开发利用措施,巩固多年来保护古茶树的成功经验,推动茶旅走廊建设、做大做强做优茶产业显得十分紧迫。

2022年2月初,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晓军要求尽快将古茶树保护利用上升到立法层面,守护好这一祖先留存的“活化石”。随后,市人大常委会迅速行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小群带队赴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汇报立法工作情况,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高度认可。在市委审查批准后,同年4月27日,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主任会议研究同意,《潮州市古茶树保护条例》正式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计划。


立法的请示、计划确定下来,市人大常委会便为自己下达了一道“铁的命令”。“参照我市之前协同立法保护潮剧的经验,我们迅速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司法局、潮安区和饶平县人大常委会法制部门、凤凰镇人大、浮滨镇人大、新塘镇人大组成的法规草案起草工作专班,坚持采用人大主导、部门参与的工作原则,主要负责研究、讨论、形成立法工作思路,开展立法调研,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等前期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法规初稿。”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庄瑾瑜介绍,为提高立法工作效率,市人大常委会采取时间倒逼机制,制定立法工作进度表,逐一列出每周应完成的工作任务,落实工作专班成员责任,稳步推进立法起草工作,做到立法调研与征求意见、法规起草同步推进,调研分析报告与法规草案同步形成。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带动下,工作专班成员发挥业务部门的工作优势,在农业技术应用、保护措施设定、产业政策运用、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为立法工作稳步推进打下扎实的基础。

重民意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

如何制定一部高质量的条例,切实做好古茶树保护管理开发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组织调研组深入到全市古茶树主要生长区域潮安区凤凰镇官头輋、大庵村、乌岽村,登塘镇世田村;饶平县浮滨镇岭头村、双髻娘山、绿岛山庄,新塘镇南淳村、深坑村,饶洋镇大窠里、西岩茶场等开展调研,详细了解古茶树保护利用、茶产业发展情况,掌握了大量一手资料,并召开座谈会听取茶农、行业协会、当地政府等对于保护利用古茶树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汇民智聚民意,为起草法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事实上,对古茶树进行立法保护,在其他省份已有先例。但同样是为古茶树保护立法,潮州的境况却有所不同。“在调研过程中,相比其他省份野生型古茶树占多数,我们发现一个最明显的区别,就是潮州绝大部分古茶树则属于茶农的私有财产。这意味着在立法中,茶农个人合法权益的保护需得到更大程度的重视和体现。”庄瑾瑜坦言。

“此外,如何处理好科学养护、科学采摘与保护古茶树生长之间的关系,引导广大茶农在确保古茶树健康生长的前提下,实现茶叶产量稳中有增,走上绿色、生态的发展路子,也是立法应当考虑的问题。”

在这些背景下,潮州因地制宜开启了古茶树保护立法的探索。“条例起草过程中,我们注重从多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寻找立法依据,确保制度设计、部门职责、保护管理措施、行政处罚等方面,不存在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情况。”庄瑾瑜说,“根据相关法规,茶农拥有古茶树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但同时也有依法保护古茶树的责任,所有管理措施要合法,这一点是明确的。”


然而,立法在确保助推古茶树保护与开发的同时,应如何保护好茶农合法权益?对立法者而言,这是不小的难题。“古茶树如何界定?有什么法律依据?”“茶农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如何把保护工作贯彻到实际中去,从而达到立法效果?”……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在凤凰镇、浮滨镇召开立法听证会,邀请县区代表作为听证陈述人,围绕古茶树的定义、保护的基本原则,古茶树的保护、管理、利用等制度,违反古茶树保护规定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现场听证,并提出相关问题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当面答复。

对于以立法规范古茶树保护,茶农抱有更多期待。饶平县浮滨镇麦园村党支部书记杨如荣关注“古茶树保护对产业发展的意义”。他在听证会上了解到,通过古茶树保护能促进岭头单丛茶产业做大做强,对于广大茶农走绿色生产,增加收入具有积极的意义。饶平县永成生态茶叶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永成关注的是“古茶树被列为保护对象之后对茶农的影响”等问题。他表示,在听证会上该问题得到认真解答,让他知道如何借助专家力量,更好地保护古茶树,以古茶树保护带动本地区茶叶产业发展。

利长远推动茶产业振兴发展

“保护古茶树的立法工作与师傅制作好茶一样,要发扬工匠精神,既遵循程序,又注重质量,这样才能立出一部符合实际、有地方特色的法规。”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指出,《潮州市古茶树保护条例》的制定,不追求“大而全”,而注重“小切口”“小快灵”,目的在于切实推动解决我市古茶树保护、管理、利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因此,《条例》在结构上形成了两条清晰的脉络。一是以确立古茶树的保护范围、保护责任、保护措施、法律责任、技术支撑、资源利用为主的保护脉络。二是以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专家支持、茶农依托、龙头带动、文旅融合的产业发展脉络。两条脉络齐头并进,又相互交织,用立法的方法揭示了立法推动古茶树资源保护、产业发展的“DNA密码”。

《条例》明确了市、县(区)、镇人民政府、林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古茶树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基层组织协作的管护格局。其中,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古茶树保护、管理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古茶树保护、管理和利用专项规划等;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古茶树利用工作,开展宣传、培训、技术研究和指导等工作;编制本行政区域古茶树生产技术方案;建立古茶树种质资源繁育基地;协助同级林业主管部门开展古茶树保护管理工作等;有关行政部门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工作。古茶树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辖区内古茶树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在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对古茶树进行分级认定保护,经认定的古茶树向社会公布。同时设立潮州市古茶树专家组,为古茶树保护、管理和利用提供咨询、论证和指导。建立古茶树日常养护责任制,向签订养护责任书的养护责任主体提供必要的养护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无偿向养护责任主体提供古茶树生产、加工的技术支持。《条例》也规定政府定期组织实施古茶树资源调查、登记,设置保护标志和保护设施,建立古茶树图文档案、电子信息数据库,并对古茶树资源进行动态管理,更有针对性地保护管理古茶树。

《条例》明确古茶树树冠垂直投影及边缘外五米范围为古茶树保护范围,县(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日常养护责任主体因地制宜采取保护措施。在古茶树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或者在古茶树保护范围外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影响古茶树正常生长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避让措施;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确需施工,无法避让的,应当在施工前制定保护方案。此外,《条例》还对古茶树保护经费、保护责任人、生产原则做出规定,以及对古茶树保护范围内的限制活动和禁止行为作明确详细的界定,以强有力的保护措施,实现对古茶树的精细化管理。

在开发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古茶树开发利用扶持措施,推动古茶树产业和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建设古茶树种质资源库、种质繁育基地;开展古茶树利用交流合作,挖掘历史文化、打造古茶树景观和品牌。培育古茶树资源利用产业链,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立法保护、管理和利用古茶树,是市委、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具体举措,也是顺应时代要求、回应群众关切的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立法的过程也是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生动实践。随着《潮州市古茶树保护条例》的施行,潮州市的古茶树资源禀赋优势将充分发挥出来,进一步推动茶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促进茶旅融合,带动乡村振兴,实现“一片叶子带富一方百姓”。

来源:潮州日报,信息贵在分享,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删除

“很有必要立法保护古茶树”云南省人大调研组到普洱市进行古茶树保护立法情况调研侧记

11月2日至5日,省人大调研组到普洱市进行古茶树保护立法情况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培,省人大办公厅、外事及侨务委、法工委负责人,西南林业大学校长郭辉军及相关负责人,省普洱茶协会会长董胜,省农科院茶科所所长何青元等相关人员参加调研。普洱市人大、镇沅县和宁洱县相关领导陪同调研。

在镇沅县文况村坎盆村小组,村民小组负责人说:“我们坎盆有古茶树5000余棵,是古茶树比较集中的一个区域。其中有895茶树为县里挂牌重点保护茶树。”

“这片茶树中有很多是上百年的人工栽培型的古茶树,生态环境很好,茶叶很茁壮,生长得也很好。我省开展了首批地理标识保护试点工作,普洱市有两个试点,其中一个就在坎盆,坎盆古茶树的地位不低呀。”何青元介绍道。

李培说:“这次来普洱市,主要是来实地看看古茶树的保护和情况。现在看来,普洱市有古茶树的保护条例,从上到下都比较重视这样工作。”

在哀牢山国家级森林保护区镇沅县千家寨保护点,要跋山涉水才能看到古茶树的保护情况。管护局局长王鸿东说:“我们这几年严格按照保护区的相关条例,认真开展工作,如摸清古茶树在保护区内的分布和数目,就做了大量工作,现在已经确定区内有胸径30公分以上的古茶树3411棵,并且都专门挂牌做标记。不仅如此,我们还将建立古茶树监测点,从土壤,周边生态情况等全面监控古茶情况,为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作为一个老林业工作者,郭辉军曾在此工作过,说起保护工作,感慨万千:“才开展保护工作时困难很多,吃住都成问题,现在改善很大。古茶树的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土壤,气候,周边环境都会对古茶树造成影响,必须确保整个生态系统不受破坏。”

西南林业大学古茶树保护中心主任蓝增全说:“这个保护区内的古茶树都是野生型的。云南的古茶树资源丰富,有野生型,有栽培型,也有野生型和栽培型杂交的杂交型。但说到底野生型是茶树的祖先,形象点说,就是活着的基因库。野生茶虽饮品饮价值不高,但科研和其他价值是不可替代的。因此,不论是野生型还是栽培型的古茶树,都要保护好。”

李培一边走,一边听,一边问。在走到有2700年树龄的古茶树王前,观察了这棵古茶树的现状后,他说:“几个小时的跋山涉水,辛苦走到这里。一路走,一路看,一路听,感受到同志们为保护好古茶树所做的艰辛和卓有成效的努力。云南的古茶树的保护,目前呈现两个特点,一是在保护区内和国有林内的古茶树,不论是野生型还是栽培型的古树保护得都不错。二是属茶农的古茶树,保护工作就需要进一步完善。要继续摸清古茶树的情况,做到心中有底。现在看来,还需要从各层面加以努力。要做到未雨绸缪,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保护好珍贵的资源;还需要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参与保护。”

董胜接着说:“古茶树的保护,有多层面的含义。当然,首先是保护,无论是野生型,杂交型还是栽培型,只要是100年以上的茶树,都应该保护。这几年,省普洱茶协会积极调研古茶树的情况,并探索保护的路子。实际上,古茶树的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有来自茶树林的采摘、土壤、肥料、周边环境等各方面的保护,也有来自政府、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的关爱,即建立基金会,广泛吸纳各方力量。也有要做好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人士关注古茶树的保护工作。我们协会积极开展工作,目前已在筹备成立古茶树保护基金会。通过多方面的宣传,相信会让更多的人士关心古茶树。”

调研组到达宁洱县困鹿山皇家茶园,看到郁郁葱葱,林间管理得体的茶园,大家都觉得不错。以困鹿山贡茶技艺而获得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现在是普洱皇家贡技茶园有限公司董事长的李兴昌说:“这片茶园原来不是这个样子,这里的十多户村民住房,与古树茶混杂在一起,村民的房前屋后都有古茶树,对古茶树的保护十分不利。政府和村民都意识到要改变这种情况,保护好古茶树,就必须人居和茶树林分开。将这十多家村民搬迁出古茶园后,茶树长得更好了。”

李兴昌说:“我们困鹿山古茶园很独特,一是有300多棵人工栽培型的古茶树,二是品种多样,大叶、中叶种都有,三是比较早就重视保护,使茶园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大约十年前就开始商量保护措施,村民也有村规民约,但最根本还是村民搬迁出茶园,环境一下就变得很好了。”

“你在困鹿山长大,家里祖辈都做茶,对过去和现在做普洱茶都比较了解,你谈谈对用古树茶做普洱茶的看法。”李培说。

“古树茶本来就少,过去都是混采,做出的茶也不错。我以为,生茶熟茶都需要拼配,不论大树、小树,调出最佳的滋味和口感才最好的。”李兴昌解释道。

何青元边走边说:“这片茶园的古茶树都是几百年的,而且是大叶种、中叶种都有,有些品种还比较珍贵,比如困鹿山种茶,只有这里有,希望多培育困鹿山种的实生苗,我以为能在有原种的山头多种植原种的茶,也是保护古茶树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困鹿山古茶园中,李培说:“这几天调研时间虽然短,但收获颇多。在古茶树保护方面,对野生古茶树,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摸清范围,突出土壤、植被、生长环境、生长条件等全态系统保护。对栽培型古茶树,则是要做好保护和利用。困鹿山能由政府与茶农共同做好保护工作,是一个不错方法。当然,主要还是要推进古茶树保护的立法进程,立法保护古茶树很有必要,这可以促进生态、经济和社会价值协调发展;要注重普洱茶区域品牌打造,积极发挥和传统普洱茶区域制茶技艺优势,加强质量体系建设,促进普洱茶产业做大做强。”

来源:云南省普洱茶协会  作者:程昕,信息贵在分享,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删除


如何保护古茶树?省林草局公开征求意见

为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古茶树及其资源,近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起草了《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来电、来信、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修改意见,于2022年4月22日前反馈至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政策法规处

电话:0871-65011364

电子邮箱:slcjgz@126.com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18号

邮编:650224

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草案)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立法依据】为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古茶树及其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古茶树保护管理、开发利用、科学研究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概念界定】本条例所称古茶树是指树龄100年以上的原生地天然生长和栽培型茶树。

第四条【基本原则】古茶树的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坚持党的领导,遵循保护优先、科学管理、可持续利用的原则,兼顾文化传承、品牌培育、产业开发,实现绿色发展。

第五条【职责与分工】有古茶树分布的县级以上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古茶树的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古茶树保护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小组协助做好辖区内古茶树保护工作,鼓励制定村规民约保护古茶树。

第六条【资金保障】有古茶树分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古茶树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古茶树保护补偿、激励机制。

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参与古茶树保护和开发利用。

第七条【权利义务】各级人民政府支持对古茶树进行保护、开发利用和科学研究,依法保障古茶树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古茶树的义务,对侵占或破坏古茶树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和举报。

第八条【科学研究】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教学单位、企业依法开展古茶树的科学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宣传普及保护知识,提高保护管理水平。

第九条【调查认定】县级以上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实施古茶树调查、认定和监测,建立古茶树档案。

古茶树调查、认定标准由省级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

第十条【分类分级保护】建立古茶树分类分级管理机制,针对不同类别和级别,有区别地制定保护和利用措施,确保古茶树的可持续利用。

第十一条【保护措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古茶树及其生长环境。对认定的古茶树采取划定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志或挂牌等方式进行保护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时应当充分考虑古茶树保护范围,科学合理布局。

第十二条【科学管护】县级以上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古茶树保护技术规范,开展古茶树管护技术培训和指导,引导古茶树所有者、使用者施用生物有机肥,采用绿色防控技术防治病虫草害。

古茶树所有者、使用者应当按照技术规范对古茶树进行科学管理、养护、修剪、采摘。

第十三条【种质资源保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方古茶树种质资源的保护,鼓励对古茶树种质资源的科学研究,支持依法建立古茶树种质资源圃、基因库。

采集古茶树天然种质资源,采伐古茶树,向境外提供古茶树种质资源,或与境外机构、个人开展合作研究利用古茶树种质资源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生态修复】对古茶树已遭受破坏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进行生态修复,采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培育共生树种、补植遮阴树等措施,提高区域生物多样性。

第十五条【占用保护】在古茶树保护范围内开展建设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在项目规划、设计、施工时,应当对古茶树采取避让或保护措施,对生长受到威胁的,应当采取拯救措施,必要时应当建立繁育基地或采取迁地保护措施。

第十六条【文化遗产保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古茶树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充分挖掘提炼古茶树文化、生态和历史人文价值。

第十七条【禁止性规定】古茶树保护范围内,禁止开展下列行为:

(一)擅自采伐、损毁、移植古茶树或其他林木;

(二)擅自取土、采石、采砂、探(采)矿、爆破、烧荒;

(三)排放、倾倒、填埋不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标准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四)移动、破坏、伪造古茶树保护标志或挂牌。

第十八条【规范利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古茶树利用实施规范管理,推动古茶树及衍生产业的绿色发展。

第十九条【种质资源利用】鼓励和支持依法开展古茶树种质资源繁育,通过驯化、育种,培育新优茶品种,促进永续利用。

第二十条【产业发展】鼓励从事古茶树产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开展标准化技术研究,创新茶叶加工工艺,新(扩)建茶叶加工生产线,改造提升茶叶加工设备,加大产品研发,促进产品结构多元化。

第二十一条【品牌建设】鼓励开发古茶树的产品品牌,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注册地理标志和产品商标,打造产品驰名商标。

第二十二条【质量管理与经营】从事古茶树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诚信经营,禁止伪造或冒用质量认证标志、商品商标、产品产地;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第二十三条【茶文化】有古茶树分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做好古茶树保护的前提下,组织茶文化挖掘、整理、传播茶文化,开展茶文化展示、宣传、推介和对外交流活动。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成立各类茶文化促进组织,支持社会组织依法开展茶事、茶艺和茶文化展示、交流活动。

第二十四条【茶旅游】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应当在配合做好古茶树保护的同时,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古茶树特色旅游资源,将古茶树与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历史文化、村镇建设等结合,将古茶树的种植与茶产品的加工、营销、品饮紧密结合,引导行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第二十五条【平台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构建古茶树大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古茶树信息公开,支持开展古茶树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第二十六条【责任追究】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理。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害古茶树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十七条【渎职失职】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在古茶树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按规定进行问责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生效日期】本条例自202  年  月  日起施行。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信息贵在分享,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删除

找到约3,085条结果 (用时 0.008 秒)
没有匹配的结果
找到约62条结果 (用时 0.0 秒)
没有匹配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