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拟将3月31日设为“西湖龙井茶节”

西湖龙井茶是杭州的一张金名片。近日,杭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杭州市西湖龙井茶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共42条,分为总则、文化传承与产业发展、品质保护与提升、品牌保护与标识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六章,从文化传承、种质资源保护、品牌提升等方面对西湖龙井茶的生产、经营全流程予以立法规范。下一步,《条例(草案)》将由市人民政府以议案的形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条例(草案)》提出,将每年的3月31日设为“西湖龙井茶节”,明确要求对“狮、龙、云、虎、梅”这批西湖龙井茶传统字号加强保护与传承。长期从事西湖龙井茶传统手工炒制、技艺精湛且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技艺人员将有机会参与“杭州市西湖龙井制茶大师”称号的评选。

在种质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条例(草案)》规定,编制西湖龙井茶种质资源保护专项规划,每十年开展一次种质资源普查,确立西湖龙井茶群体种种植资源保护区,建立种质资源保存圃等。

此外,《条例(草案)》明确禁止违法开垦林地种茶、毁林开垦茶地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等行为,提出农业投入品的使用需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使用间隔期或休药期规定,并建立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

据介绍,去年以来杭州通过“西湖龙井”防伪溯源专用标识管理制度,将“西湖龙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合二为一。《条例(草案)》对此予以固化,明确了统一标识、分类编码、数量管控、可追溯管理的“西湖龙井”专用标识管理制度,规定了专用标识的发放、使用规则,并对违反专用标识管理行为提出相应罚则。

本文来源:浙江法制报,肖春霞 通讯员 孙陶,信息贵在分享,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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