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茶叶流通协会2021年第一次会员双月活动日活动

2021年2月28日,由云南省茶叶流通协会主办,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承办,云南云茶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云南康乐茶文化城党支部协办的“云南省茶叶流通协会2021年第一次会员双月活动日”活动在云茶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举行。本次活动由云南省茶叶流通协会驻会副会长徐亚和主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中国法治建设道路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和作用,其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治基础和法治保障。

本次双月活动日活动以“学好,用好民法典 护航企业发展”为主题。切实做好民法典学习贯彻工作,助力协会会员学好、用好民法典。

云南省茶叶流通协会驻会副会长沈行岗在活动上致辞,他表示:2021年,是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的实施元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大成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学好、用好《民法典》。为此,在协会法律顾问单位的支持下,组织开展《学好用好民法典,护航企业发展》的专题宣讲活动,与各位会员单位一道共同深入学习领会《民法典》内涵深意。

凌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绍坤律师从民法典“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地位及历史意义出发,向到场会员介绍了民法典的结构体系,并结合具体案例及热点问题,从关乎“人”的财、情两个方面向到场会员讲解了民间借贷、担保规则、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冷静期、居住权、自甘风险等民法典各编中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亮点内容。

徐涛律师结合茶行业特点,从商标的取得与保护、地理标志的使用、特有包装装潢的保护、不正当竞争等角度全方位讲解了茶行业的知识产权取得、使用、保护和风险防范。以茶为载体,借助生动案例,提升茶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助力传统特色产业的创新与发展。

唐瑞岭律师结合民法典意思自治的原则,从“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角度,与到场会员分享了法律视角下对进入交易市场的主体类型选择,及传统模式、互联网模式下直销、经销、代销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助力茶企业在交易市场中把握自由与边界,管控法律风险。

云南省政府原副省长、省政协原副主席陈勋儒在活动上作了总结发言,他说,今天的活动可以总结为三个关键词:

第一个是“法”。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及体系,通过设定某种权利和义务,规范人们的行为,从而确认、保护和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秩序。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法律体系中的其他法律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所以法是调节人们的行为规范,通过设定权利和义务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我们要通过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促进社会关系有序。

第二个是:“法典”。“典”指可作为规范的重要书籍、经典。“典”是标准,是法则,有典有则。民法典是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同时也是第一部以“民”命名的法典。民法典立法的宗旨和目的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意愿,是保障私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准则。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科学的百科全书,也是民权保障的全书,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的先河,是顺应时代发展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的法典,颁布实施对我国多方面都將产生深远的影响。

第三个是:“行动”。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法典的生命力也在于实施。所以协会的会员应该带头学习、宣传、推进和保障民法典的实施。要依法做好企业的、个人的一切行为,依法维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利,真正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

本次活动近120名会员和专家出席。同时进行了近四小时的线上直播,遍及全国各省市,数以万计的茶友们共同参与此次活动。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协会将继续作为各会员的坚强后盾,团结全体会员,克服困难、共同发力,挖掘云南特有的民族茶文化,重品质强品牌,促进云南茶产业更好、更稳、更健康的发展。

云南省茶叶流通协会2021年第一次会员双月活动日活动圆满成功!

原标题:【协会动态】学好,用好民法典 护航企业发展——云南省茶叶流通协会2021年第一次会员双月活动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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