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双江·勐库大叶种茶”区域公共品牌管理使用办法》(试行)规定,公共品牌标识管理使用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双江奕嘉茶业有限公司申请使用的“双江·勐库大叶种茶”区域公共品牌标识进行了资料审查,对加工厂和茶叶基地进行实地核查。
根据核查情况出具审查意见,报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审定,拟同意双江奕嘉茶业有限公司在“2022年冰岛老寨头春古树”“2024年冰岛老寨头春古树”上使用3000张不干胶公共品牌标识。
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15日止。
如对以上用标企业有异议,请反映至公共品牌管理使用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883-7621018。
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2日
出品单位
双江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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