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发布茶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茶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2023—2025年)的通知

德政办发〔2023〕3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德宏州茶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德宏州茶叶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

为加快德宏州茶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促进茶产业突破突围,推动茶叶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茶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云农办通〔2023〕4号)、《中共德宏州委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发〔2021〕35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德政办发〔2022〕48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茶统筹”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总牵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科技引领农业现代化”要求,坚持以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为方向,不断创新发展模式,按照州委“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做精一产、做大二产、做活三产,聚力‘特色兴农、开放兴边、彰文兴旅’建支柱”的部署,集中力量打造“回龙茶”“德昂酸茶”区域性公用品牌,构建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茶生态协调发展的现代德茶产业体系,推动德宏州茶叶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原则

——坚持绿色引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产业发展全过程。加快构建德宏茶绿色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增强绿色供给能力,推进德茶产业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坚持市场主导。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规范市场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拓展市场,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引导,以优质资源和良好环境激发产业活力和创造力。

——坚持品牌赋能。按照“3+1”培育德茶品牌,持续打造区域性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构建德茶品牌体系,发挥品牌集群效能,实现品牌带动增值,不断提升德茶产业综合效益。

——坚持茶旅融合。充分挖掘德宏州民族茶文化特色,利用好“德昂族酸茶制作技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回龙茶制作技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优势,讲好德宏茶故事,持续推进“茶区变景区”“茶山变金山”,推动茶叶与文化、旅游、休闲、体验、健康深度融合,走“以文传茶、以茶促旅、以旅兴茶”的业态融合发展之路。

(三)发展布局

以德宏州“六大茶山”和“九大古茶园”为重点优势区域,以普洱茶、绿茶、红茶、白茶为主要品类,重点打造“3+1”特色品牌,即:“梁河回龙茶”“德昂酸茶”“古树红茶”和“大叶种古树白茶”。芒市重点以“德昂酸茶”为主,梁河县重点以“回龙茶”为主,陇川县、盈江县重点以“古树红茶”“大叶种古树白茶”为主,瑞丽市依托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做活茶叶进出口贸易。

(四)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州茶园面积稳定在35万亩以上,茶叶综合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新增绿色茶园面积4万亩、有机茶园面积1万亩,创建10个1000亩以上高质高效绿色茶园示范基地;新培育州级龙头企业6家以上,省级以上龙头企业4家以上,培育上亿元龙头企业1家;新增茶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在省内外大中城市建设5个以上“德茶飘香”体验馆。

二、重点工程任务

(一)古茶树资源保护利用工程

1.健全古茶树管理体系。划定古茶树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志。继续深入开展古茶树资源普查,全面摸清全州古茶树资源分布情况,建立古茶树资源档案库,实行挂牌保护。建设古茶树种质资源圃,做好优质古茶树种质资源的收集、保护和开发利用。利用数字化技术,开展古茶树(园)信息数字化建设。加强对古茶树保护的宣传和技术培训,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提升古茶树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到2025年,建成古茶树种质资源圃1个,建成德宏古茶树(园)大数据管理平台,形成健全的古茶树资源管理保护机制。(牵头单位:州林草局、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实施,不再列出)

2.完善古茶树(园)生产统计。根据古茶树资源普查情况,在核实认定的基础上,优先把“六大茶山”“九大古茶园”中条件好、集中连片、有古茶树加工产品的区域纳入到生产统计,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逐年扩大统计面积,最终将德宏州古茶树(园)全部纳入统计,全面真实反映德宏州古茶树(园)生产情况。到2025年,全州古茶树(园)生产统计面积力争达到20万亩。(牵头单位:州统计局;责任单位:州林草局、州农业农村局)

(二)绿色有机化深化工程

3.提升绿色有机供给能力。完善茶园基础设施,支持改良低效茶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等技术,全面推行茶园绿色化生产;探索组织模式,有效解决分散农户茶园的绿色化认证问题;探索“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的智慧茶园建设模式;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茶园碳中和研究,打造低碳生态茶园样板。到2025年,打造10个1000亩以上高质高效绿色茶园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州统计局;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

4.鼓励茶企积极争取绿色有机奖补政策。引进有资质、有实力、信誉好的有机认证机构,提供认证“一体化”解决方案和“一站式”服务。大力开展有机茶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宣传落实好省级绿色有机奖补政策,鼓励企业开展国内有机产品、绿色食品认证,且在销售产品上标注“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标志销售。到2025年,全州绿色有机茶园面积新增5万亩,其中:绿色茶园4万亩,有机茶园1万亩。(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

5.规范绿色有机市场监管。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管,规范认证程序、认证证书发放,实施有效跟踪检查;对认证机构实行“红黑名单”管理。严查获证经营主体违规取得认证证书、违规使用禁用物品、超范围使用有机产品标志。每年公布违规认证机构及涉及经营主体名单。(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

(三)茶叶加工提质工程

6.规范茶叶初制所建设。按照《云南省茶叶初制所建设管理规程(试行)》,持续推进茶叶初制所规范达标,重点解决设施不配套、生产效率低的突出情况;优化茶叶初制所布局,不断提升初制所加工能力和规模,逐步解决“家家点火、户户冒烟”的情况。对符合条件并注册登记的规范化茶叶初制所,经检查评估后,由州、县按年度公布名单。到2025年,按照SC认证标准,全州完成25户以上规范茶叶初制所改造。(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发展改革委)

7.做优做强经营主体。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和产业资源整合力度,鼓励茶叶企业采取茶产业联合体、合资合作、兼并重组、股份制等方式,壮大龙头企业规模实力。积极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产业专业化、组织化水平。强化茶叶经营主体与茶农建立紧密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加快构建主体多元、功能互补、利益共享、运行高效的现代茶叶产业组织体系。到2025年,新培育州级龙头企业6家以上,新培育省级以上龙头企业4家以上,涉茶招商引资企业5户以上。(牵头单位:州工信科技局;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投资促进局、州财政局)

8.巩固提升精深加工能力。支持茶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精深加工装备,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支持企业新建、改扩建标准化精深加工生产线,引导企业开发新产品;加大快销品绿茶、红茶、普洱茶等产品加工比重,适应市场多元化需求。加大茶功能性成分开发利用,延伸发展茶饮料、茶保健品、茶日化品等,推动茶产品进入食品、保健、医药、日化等领域,提高产品附加值;着力增加出口创汇,利用德宏区位优势,建设茶叶出口生产基地,以CTC红碎茶为主,不断增加茶叶出口量,扩大出口创汇能力。到2025年,全州年产值亿元茶企达1户以上。(牵头单位:州工信科技局;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

(四)产品质量监管工程

9.建立完善质量标准体系。加大对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的宣传执行,鼓励支持部门、科研院校、社会团体、茶企对全产业链及各重点环节制定系列标准。推动茶企制定企业标准,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社会团体引导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规范行业行为,促进行业自律。到2025年,新增制定(修订)涉茶标准3个以上。(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

10.加大产品质量管理。引导茶企推行清洁化、标准化、规范化生产,鼓励茶企开展SC、ISO、HACCP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支持茶叶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与政府部门监管平台、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对接,构建德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茶叶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及茶园投入品管控,加大监督检查、抽检监测、行政处罚力度。到2025年,全州茶叶抽检合格率力争达到99%以上,力争建立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

(五)科技创新攻关工程

11.强化科技应用支撑。加强与国内外科研院所合作,建立茶叶重点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突出以“德昂酸茶”为重点的产品功能成分及功效机理基础研究,为产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集成应用推广,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加大修剪、采茶、中耕、病虫害防控等生产环节的机械推广应用力度,提升产业机械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到2025年,完成1项科研成果,研发1个新产品。(牵头单位:州工信科技局;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

12.加快人才队伍培养。依托“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德宏普洱茶实验基地”“云南省现代农业茶叶产业技术体系”等促进产学研结合。鼓励支持茶叶相关部门和科研院校在德宏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在当地高校、职业学院设立茶叶专业课程,为企业输送专业人才。加强与企业合作,充分利用好企业的科研设备,培养出理化指标检测人员和审评检验人员。大力扶持培养德宏制茶大师和优秀茶人,积极挖掘培养塑造行业“工匠”和区域“领军人才”,以“工匠”和“领军人才”引领行业科技发展。(牵头单位:州工信科技局;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德宏职业学院、德宏师专)

(六)品牌培育工程

13.打造名山名品。利用新闻媒体重点宣传推介德宏州“六大茶山”和“九大古茶园”,收集古茶树影像资料,产品特性、特征,发挥“名山名品”效应,培育“一山一味”,把德宏古茶树(园)产品打造成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标志性产品,将古茶树(园)打造成德宏高效益、有特色的茶产业名片。组织专家调查对比后,评定德宏州古茶树王(包括栽培型、野生型古茶树王),审评各县市上报的“六大茶山”茶树王,隆重向外推介。(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林草局、州文化和旅游局)

14.注重德茶品牌培育。主推“回龙茶”区域性公用品牌,强化“梁河回龙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管理,研究出台《“梁河回龙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采取“地理标志+自主商标”双重商标管理模式,积极推进“芒市德昂酸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和生态原产地产品的申报评定工作,将“德昂酸茶”打造成最具德宏特色的区域性公用品牌;积极整合现有商标资源,构建“区域性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三位一体的德茶品牌,打造生态、绿色、有机牌子,促进产品升级。(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

(七)市场开拓工程

15.加大德宏茶推介力度。推动“茶+节庆”发展,将民族节庆、体育赛事活动与德宏茶推介有机结合,举办好“德茶飘香”“回龙茶文化节”“古茶树开采仪式”等活动,充分借助“南博会”“茶博会”“农博会”“云品入沪”等省内外知名平台,积极组织企业参与开展德宏茶产品对外展示、展销、名优评比,大力提升和不断扩大德宏茶市场认可度、产品知名度和品牌价值影响力。2023年起,逢州内举办重大节庆和体育赛事活动,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德宏茶产品推介;每年组织参加省内外各种重大茶事活动3场以上。(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教育和体育局)

16.推进市场体系建设。支持规划建设以茶叶为引领的农特产品交易中心及优质普洱茶仓储基地,完善交易、仓储、物流、检测等配套功能。鼓励茶企在国内一二线城市建立品牌形象店、展销中心,在三四线城市建立体验店、专营店,在知名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企业店等。在省内外大中城市建设5个以上“德茶飘香”体验馆。(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农业农村局)

(八)茶文化提升工程

17.挖掘德宏茶文化潜力。政府牵头,多部门合作,成立民族茶文化挖掘工作组,专题对“德昂酸茶、景颇竹筒茶、阿昌雷响茶”等茶文化进行深入挖掘,查证历史资料,补齐州内“茶马古道”缺失部分,保护和修复德宏境内“茶马古道”,宣传和展示“茶马古道”遗址。收集整理境内与茶有关的人文历史、传说、传奇故事,运用创作文学作品、拍摄影视剧等,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德宏茶人文历史。利用好州内民族节日庆典活动,把节日庆典与开展茶文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牵头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文联、州史志办)

18.提升软实力。丰富“普洱茶博物馆”“梁河回龙茶博物馆”“德昂族博物馆”“德昂族酸茶体验馆”“德昂酸茶文化园”“青龙山魅力古茶园”“营盘山秀美茶园”“孔雀谷—观光茶园”“回龙茶旅游观光园”等内涵,为茶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提升产业竞争软实力,充分体现展示、交易、仓储、体验、科研、旅游6大功能,使之成为彰显德宏悠久历史和浓郁民族茶文化氛围及德昂族酸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示的主阵地。积极宣传营造“茶氛围”,培养一批问茶、学茶、饮茶、事茶、爱茶之人。邀请茶界知名专家、学者到德宏开展集品牌宣传、茶知识普及、文化传播为一体的“大讲堂”,适时举办“三茶统筹”论坛,不断提升德宏茶知名度。(牵头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

19.推进茶旅融合发展。依托名山古树资源和民族风情特色,支持和鼓励企业建设以茶为主题的集茶产业、茶文化、康养休闲为一体的特色小镇、美丽乡村、茶叶庄园,提升附加值,逐步实现德宏茶产业“一二三”产全面深度融合发展。积极引导和支持茶园按照国家A级旅游景区标准进行建设,到2025年,打造3个以上茶产业三产融合示范园,5家茶叶庄园,4条茶旅游经典线路。(牵头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机制保障。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州、县成立茶叶产业工作专班,形成全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茶叶产业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每月上报工作推进情况,每个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产业推进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州委农办;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

(二)强化政策支持。落实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云茶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8〕63号)、《云南省培育绿色食品产业龙头企业鼓励投资办法(试行)》(云财规〔2018〕3号)精神,积极争取省级补助资金。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要认真编制茶产业发展项目,争取每年储备一批、实施一批、建成一批涉茶项目。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支持适合全州茶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给予信贷支持。充分发挥农业担保机构的杠杆作用,推进“三权三证”抵押贷款,采用“基金+担保”等金融组合手段,促进金融机构对茶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牵头单位: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人行德宏州中心支行)

(三)加大舆论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户外媒体、网络媒体和新媒体等,全方位、多角度、多维度宣传德宏茶,重点宣传打造“回龙茶”“德昂酸茶”“古树红茶”和“大叶种古树白茶”为代表的“3+1”德茶品牌,为德茶产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提升消费者对“德茶”品牌的信心。(牵头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

(四)强化督促检查。州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工作进度、资金到位、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把茶叶生产目标任务纳入州政府督办事项,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县市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严肃追责;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县市,要形成书面材料,向州人民政府说明情况;各县市要成立茶叶产业督导组,对茶叶产业发展全过程进行督导。(牵头单位:州政府督查室、州委农办;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

1德宏州茶产业发展重点目标任务分解表


2德宏茶叶产业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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