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论坛:茶马古道保护首个国家级行动

  在2010年6月于云南普洱召开的“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普洱论坛”上,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同志作了题为“重整千年古道,再书历史新篇”的主旨报告。单局长在报告中简要回顾了茶马古道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充分肯定了茶马古道作为我国西南地区大型文化线路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并强调了科学实施茶马古道整体保护的重大意义。在此基础上,单局长就各省各级政府如何切实推进茶马古道保护进行了宏观的理论指导和工作部署。云南省政协副主席顾伯平在报告中着重介绍了云南省境内的茶马古道在历史上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民族团结所做出的卓越贡献,指出了茶马古道保护工作在现实中面临的问题,并探讨了解决问题的途径及未来的工作重点。

  本次论坛得到了部分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专家、学者的热情参与。一些有多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验、特别是近年来在以丝绸之路为代表的线性文化遗产的保护方面有过深入研究的学者,结合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趋势,介绍了文化线路的概念阐述与遗产认定,为确立茶马古道的遗产类型定位及保护对象的界定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参考;为全面开展茶马古道的价值认定提供了科学依据。来自西藏、四川、甘肃、贵州、云南等茶马古道沿途各省、区文物局的代表分别介绍了各地茶马古道的分布和保存状况,以及在相关遗产保护方面所做的有益尝试。从中不难看出,各地对茶马古道认识和研究及保护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一些带有共性的问题和困难普遍存在于各地。论坛结束后,茶马古道沿线各省的文化遗产管理人员代表,参加了国家文物局首次组织的茶马古道遗产培训。

  本次会议产生并通过了一份重要文件——《茶马古道文化遗产保护普洱共识》。这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首次就茶马古道的保护推出的纲领性文件,它充分表达了政府行政部门与学术研究机构对此认识上的高度一致和行动上的决心与信心。可以相信,这一文件的产生将极大推动未来我国茶马古道保护与研究的深入发展,让这一宝贵的历史财富在当今社会焕发新的生机!

  为此,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司长关强就下一步的工作开展提出了要求:

  一、各级文物部门应全面贯彻本次论坛精神,积极宣传论坛成果,抓紧报请所在地政府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尽早启动茶马古道保护的相关工作。应将茶马古道保护作为“十二五”期间的一项工作重点,及早部署,统筹规划,制订阶段性目标和实施步骤,确保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对于茶马古道遗产受当前城市化冲击较严重的地区,政府部门应应及早考虑制订和颁布实施地方性专项法规,在法律的框架下有效遏制各类建设行为对茶马古道遗产造成新的破坏。

  二、各省文物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与合作,互通有无,共同探讨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途径;同时,应积极争取促成省级政府间的高层联络与协调机制,为茶马古道保护建立更加强大的组织后盾。此外,还应进一步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设立专项课题,积极推进茶马古道历史和现状的研究。在各项工作中要认真吸收专业成果、听取专家建议,使保护措施、方案有充足的历史依据,更加科学、规范。

  三、茶马古道相关遗存种类丰富,在保护过程中应与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工作体制相结合,对于尚未纳入这一体系中的文物古迹,抓紧开展调查、评估和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争取早日确定其文物保护单位的地位,为依法开展保护工作奠定基础。鉴于茶马古道各地保存现状的差异较大,对于历史研究较为透彻、考古和勘测资料相对较为齐备的路段,及早着手编制茶马古道文化遗产保护规划,采取保护措施,不要因拘泥与路段的规模和范围的完整性而错失开展工作的良机。

  四、茶马古道覆盖地域广阔,穿越多个城市、乡镇,其保护涉及到的地方发展问题复杂多样。文物部门应与旅游、建设、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加强合作,争取他们对茶马古道保护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在具体工作中发挥主动性,从文化遗产保护的角度充分参与到各种事务中去,尽可能把工作做在前面,从一开始就将茶马古道的保护纳入决策依据中去。对于各方矛盾突出的问题焦点,应耐心引导,积极寻求妥善的解决方式。

  五、茶马古道上存在许多寺庙、村镇等活态遗产,时时存在着自身更新和发展的需要,这类遗产的保护难度尤其大,问题尤其复杂。在工作中要勇于发扬创新精神,探索保护的新思路、新途径。此外,茶马古道上许多区段具有文化景观的显著特征,对于这些地方的保护视野要放大,不要仅仅停留在单体遗产上面。所有这些都是我们要面临的新的挑战,应该通过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和理念,争取寻找到具有我国西南区域特色的文化线路遗产保护的最佳模式。来自《中国文化遗产》

责编: a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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