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与西北少数民族有着密切的关系

  因西北少数民族日常生活饮乳食肉,缺少蔬菜,不仅不易消化,且易积热,而茶之功用,能释滞消壅,润喉止渴,所以西北少数民族与茶叶结下了不解之缘,达到没有茶就无以为生活的地步。由于茶产于内地,交通不便,价格高昂,以至"以金一两,易茶一斤"或"一驮茶易一上驷"。茶传入西北少数民族地区,似应始自唐朝。茶叶传入吐蕃的时间,至迟在公元八世纪初。达仓宗巴·班觉晕布所著藏文《汉藏史集》的第十三章题为"茶叶和碗在吐蕃出现的故事",记述了公元679-704年都松莽布支在位之时茶叶和碗传人西藏的情况。藏语称茶为Ja,与“槚”同。“此为何物”鲁公曰:“渴,所谓茶也!”赞普曰:“我此亦有。”遂命出之,以指曰:"此寿州者,此舒州者,此顾渚者,此蕲门者,此昌明者,此浥湖者。"可见,当时西藏不仅已有茶叶及饮茶之风,而且唐朝的名茶,差不多齐备。茶叶输入回纥的记载,见于《新唐书·陆羽传》:"其茶耳,但不如今人溺之甚,……始自中地,流于塞外。往年回纥入朝,大驱名马,市茶而归,亦足怪焉。"这是八世纪的60年代的事。

  回纥以名马到中原易茶而归,即所谓"茶马贸易"。宋代,由于茶已成为西北少数民族不可或缺的生活必需品,宋朝常利用茶叶作为改善民族关系,控制少数民族的工具。宋为对西北少数民族实行羁康,自太祖始,至哲宗终,先后对西北少数民族赐茶二十八次。宋代茶马贸易的主要对象是土蕃,贸易的主要关口设在秦州(今甘肃天水)和熙州(今甘肃临洮),大量的蜀茶进入河湟地区,而后转至土蕃各部。宋辽之间的互市,起自大祖时,在镇(河北正定),易(河北易县)、雄(河北雄县)、霸(河北霸县)、沧(河北沧县)五州设置榷场。其输出物有香药、犀象、绿茶等,而以茶为大宗。

  茶的运输先由官府掌管,后改由商人经营。朝廷规定贸易只能在榷场进行,由于经营茶叶贸易可获大利,所以许多商人不顾禁令在非槽榷场之地私相交易,甚至朝廷官员亦参与其间。宋与西夏贸易,始自太宗雍熙元年(984),至真宗景德四年(100?)正式设置榷场。茶叶亦为贸易的大宗商品。“以茶数斤可以博羊一口。”当时,西夏每年要从宋地运进茶叶三十万斤左右。宋与金的贸易也是以茶叶为大宗。高宗绍兴五年(1135),宋已准许商人贩茶至金贸易,并在泗(江苏盱眙)、楚(江苏淮安)、濠(安徽风阳),庐(安徽合肥)、四川及寿春府(安徽寿县)设有市易务,与金开展贸易。绍兴十一年(1141)宋金议和,第二年双方正式设置榷场。自开设榷场后,茶叶由官府经营,禁止商人与金直接交易。因茶利丰厚,许多商人冒利犯禁,走私经营,宋廷虽屡颁禁令,从重断罪,亦不能止绝。金因为每年须从宋输人大批茶货,使盘帛南流,也曾颁布诏令,或限制饮茶人的资格,或禁止以金帛等物易茶,但因嗜茶者多,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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