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云南有机茶园面积要达全国第一 产值超1200亿元

        云茶产业是云南的优势产业、特色产业、重点产业,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动云茶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加快云茶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到2022年,实现全省茶园全部绿色化,有机茶园面积全国第一,茶叶绿色加工达到一流水平,茶产业综合产值达到1200亿元以上。
 
  划定保护区域,分区域针对性保护
 
  意见提出,要严格保护古茶树资源,深入开展古茶树资源普查,全面摸清资源分布情况,建立古茶树资源档案库。
 
  全省要以集中连片古茶树为核心,结合地理气候、立地条件、产品特性、历史传统等因素,划定古茶园(山)保护区域。对保护区进行针对性保护,对代表性植株实行挂牌重点保护。
 
  严禁对古茶树进行移植、过度采摘,禁止砍伐茶园中生态树木,保护古茶树资源的遗传多样性与独特性。严禁保护区内挖沙取土、破坏水源、开发建设、污染排放等行为,保护古茶园(山)自然生态环境。规范保护区生产生活、产业开发等活动,减少对古茶园(山)的人为破坏。研究制定《云南省古茶树保护及开发利用条例》,规范古茶树资源科学保护及开发利用,促进可持续发展。
 
  2022年有机茶园达到150万亩以上
 
  在绿色生产方面,到2022年,实现全省茶园全部绿色化。
 
  改良低效茶园,提升茶园绿色生产能力。淘汰不合格茶园,对土壤条件、生态环境等达不到绿色要求的茶园全部退出或改种其他作物。改进种植方式,全面推行科学配方施肥,严禁使用未在茶叶上取得登记的农药,大力推广茶园绿色防控技术,实现茶园绿色化生产。
 
  在绿色茶园的基础上,持续扩大有机茶园规模。综合考虑产地环境、生产条件、经营主体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有机茶园建设区域。
 
  推广绿色防控技术,鼓励扩大绿肥种植,使用农家肥、有机肥,培肥地力,替代化学肥料使用。建立有机茶严格管理机制,确保产品质量稳定提升。到2022年,全省有机茶园基地面积达到150万亩以上,其中,现代茶园120万亩、古茶山(园)30万亩。
 
  打造绿色云茶品牌,做强3个公用品牌
 
  引导支持各地依据古茶树资源保护区、现代茶园分布所形成的特定地域、特有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等综合要素,积极申报、创建地理标志产品,打造绿色云茶品牌。
 
  意见鼓励茶叶初加工企业根据收购鲜叶产地、独特生产工艺、产品特征等形成初制茶品牌。鼓励企业与茶叶初制所、专业合作社、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把控原料来源、严格产品质量、加大产品创新、扩大市场销售,打造企业品牌。支持各地积极创建区域品牌,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品牌管理办法,严格规范管理和保护专属区域品牌。鼓励支持茶企到国内外举办展会、推介会,开展普洱茶文化知识巡讲,加大媒体宣传,扩大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
 
  到2022年,全省创建茶叶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30个以上,重点打造区域品牌20个、企业品牌10个,做大做强普洱茶、滇红茶、滇绿茶3个公用品牌。
 
  打造世界一流普洱茶博物馆
 
  意见还提出,促进产业深度融合,加快中国普洱茶中心建设,充分体现“展示、交易、仓储、体验、科研、旅游”6大功能,打造世界一流普洱茶博物馆。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采取内引外联、资源整合、股份合作等方式,打造一批茶叶龙头企业。鼓励支持各地各行业及茶企充分依托茶资源,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结合当地自然风光、民族风情、民俗美食等,打造一批茶特色小镇、美丽茶乡村、家庭农场、秀美茶园、茶休闲观光主题公园等,形成各具特色的茶文化旅游精品线路,促进茶旅有机结合。引导茶企在茶区建设茶体验场、茶产品展示购物店、茶文化吧等,传播普洱茶文化,拓展茶功能,延伸产业链,提高茶产业综合效益。加快创建国家农村产业(茶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扎实推进国家现代农业(茶叶)产业园及一批省级现代农业(茶叶)产业园建设,着力打造3个茶产业三产融合示范区,为推进茶产业融合发展奠定基础。促进茶产业与医药、物流、大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推动茶产业与涉茶行业深度融合。
 
  到2022年,全省评选认定100个美丽茶乡村、秀美茶园,4条茶文化旅游精品线路;打造茶产业综合产值10亿元以上重点县30个,其中,100亿元重点县1个、50亿元—100亿元县2个。
 
  获得省“十大名茶”称号将给予奖励
 
  在政策扶持方面,支持绿色、有机茶园基地建设。采取“领证后补”的方式,对面积500亩以上,获得国内外具有认证资质的机构绿色认证、有机认证的茶园,省财政分别按照每亩100元、200元标准给予茶园经营主体一次性补助。
 
  支持茶叶绿色加工。2019年底前,对达到建设规范标准且验收合格的茶叶初制所,省财政对其配备快速检测设备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对企业新增种植、加工、冷链物流等资产性投资10亿元(含)以上的,省财政按照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对企业新增种植、加工、冷链物流等资产性投资5亿元(含)—10亿元以下的,省财政按照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鼓励有关州、市对企业新增5亿元以下种植、加工、冷链物流等资产性投资,给予相应扶持。
 
  对获得云南省“十大名茶”称号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基地面积500亩以上,获得国内外具有认证资质的机构认定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其认定费用由省财政全额承担。
责编: 水方子
普洱茶品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