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开展《普洱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茶园登记证明》核发工作

      为有效保护和提升普洱市辖区内云南大叶种茶生产的产量和质量,规范茶园管理,根据《普洱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茶园登记证明》文件(普茶发〔2013〕23号)要求,对在普洱市从事种植云南大叶茶品种茶园的生产单位和个人申请核发《普洱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茶园登记证明》。
 
        截至2013年5月,景谷县共有10个乡镇127个村1144个村民小组15732户农户10万余茶农种植茶叶17.34万亩,采摘面积11.66万亩。为认真做好《普洱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茶园登记证明》核发工作,景谷县各项业务由县茶办全权负责完成。
 
        通过对《普洱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茶园登记证明》中申请人姓名、茶园所在地、茶树品种、种植时间、茶园类型、茶园面积、鲜叶产量、登记时间、登记单位、登记编号等内容遂户复核、电子版本录入,最后打印发放。至6月9日止,全县已完成民乐镇大村村、大河边村、芒专村和白象村等8个村委会2000余户茶农《普洱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茶园登记证明》电子版本的录入工作。下一步将继续抓紧完成全县《普洱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茶园登记证明》核发工作。
责编: 斗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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