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茶业协会五届五次理事会通过的三个决议

  中国普洱茶网讯:云南省茶业协会五届五次理事会关于将《云南省茶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的财务报告》提交云南省茶业协会第六届会员大会审议的决议
 
  (2014年2月21日通过)
 
  2014年2月21日上午,云南省茶业协会五届五次理事会由黄炳生会长主持,听取了云南省茶业协会副秘书长李冀受云南省茶业协会副会长施天骏的委托,代表云南省茶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所作的《云南省茶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的财务报告》,并进行了审议。
 
  会议认为,《云南省茶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的财务报告》中反映的协会各项财务情况,开支方向明确,内容具体翔实,数据清晰明了,符合国家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时财务审计的结论明确,没有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情况,一致同意将《云南省茶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的财务报告》提交云南省茶业协会第六届会员大会审议。
 
  云南省茶业协会五届五次理事会
 
  关于将《云南省茶业协会章程(修改草案)》提交
 
  云南省茶业协会第六届会员大会审议的决议
 
  (2014年2月21日通过)
 
  2014年2月21日上午,云南省茶业协会五届五次理事会由黄炳生会长主持,听取了云南省茶业协会秘书处“关于《云南省茶业协会章程(修改草案)》的说明”,并对《云南省茶业协会章程(修改草案)》进行了审议。
 
  会议认为,《云南省茶业协会章程(修改草案)》,符合2012年9月28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云南省行业协会条例》的各项规定,符合云南省民政厅关于《云南省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的各项指导性要求,比修改前的《云南省茶业协会章程》更全面、更完整、更充分地体现和突出了云南省茶业协会的业务特点,对各个章节、条文的设置和表述也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加明确、更加严谨;对进一步做好云南省茶业协会的工作、更好的为社会和会员服务更具指导意义,是一个比较成熟的文件。会议一致同意,将《云南省茶业协会章程(修改草案)》提交云南省茶业协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和通过。
 
  云南省茶业协会五届五次理事会
 
  《关于将云南省茶业协会第六届名誉会长人选,云南省茶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会长、副会长推荐人选,云南省茶业协会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推荐人选,分别提交云南省茶业协会第六届会员大会聘任、审议和选举;将云南省茶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秘书长的推荐人选,第六届云南省茶业协会拟聘用的副秘书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的人选分别提交新当选的第六届云南省茶业协会会长提名,并提交云南省茶业协会六届一次理事会予以聘任和决定聘用的决议》
 
  (2014年2月21日通过)
 
  2014年2月21日上午,云南省茶业协会五届五次理事会由黄炳生会长主持,听取了云南省茶业协会秘书处《关于第六届云南省茶业协会聘请名誉会长,云南省茶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推荐人选,云南省茶业协会监事会监事推荐人选,第六届云南省茶业协会个人会员,第六届云南省茶业协会拟聘用的副秘书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的说明》,并进行了审议。一致同意将云南省茶业协会第六届名誉会长提交云南省茶业协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聘任;一致同意将《云南省茶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会长、副会长推荐人选,云南省茶业协会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推荐人选》提交云南省茶业协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按《云南省茶业协会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议和选举;一致同意将《云南省茶业协会第六届秘书长推荐人选》提交新当选的第六届云南省茶业协会会长提名,并提交云南省茶业协会六届一次理事会,按《云南省茶业协会章程》规定的程序予以聘任;一致同意将《云南省茶业协会拟聘用的副秘书长和协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人选》提交新当选的第六届云南省茶业协会会长提名,并提交云南省茶业协会六届一次理事会,按《云南省茶业协会章程》规定的程序决定和聘用。
责编: 深水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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