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考的您,盛上一杯好茶!

  导读:生活上细碎的事在吴念真笔下细细讲来,像是泡茶的过程,缓慢的,很简单,但一连贯下来,似乎有些繁杂,像这本书一般,每个章节不同的故事,每个故事琐碎,但一气看下来又很亲切。“阅读的过程中,心情的跌宕起伏,忍不住一读再读的玩味,可能就是我读书的乐趣了。”好像喝茶的过程一样,每个动作每个步骤都要一再演练,喝茶的乐趣大概也在泡茶这个过程里了。

  大部分时候,读书对我来说,不过是简单地追求感官的刺激而已。阅读的过程中,心情的跌宕起伏,忍不住一读再读的玩味,可能就是我读书的乐趣了。千锤百炼之后,我还是没有能够摆脱最佳读者的身份。作者设下的悬念,永远都是结尾才知晓;苦心经营的笑话,没有一次不是捧腹大笑;唯有眼泪,在这过程中变得珍贵了。

  苦难的故事,看得不少,要么受限于年龄和阅历,巴望着穿越一次,可以感同身受;要么太过于矫揉造作,生活远比他们绞尽脑汁编造出来的段子艰难得多,我可以节省下眼泪,留给一年一度的感动中国十大人物评选。任凭我是个多冷血的读者,这本书从头到尾都赚了我太多的眼泪,平日里看完一本书总会冷笑着挑刺的心情也荡然无存,落笔之时,更不知从何说起。

  自序名为“你们还记得我吗?”的《这些人那些事》。说到“还”,我自己是真的有些惭愧,因为之前的记忆中从未有过吴念真这个名字,从未记得,又谈何忘记?自认为“到了一定的年纪,某些人的生命就只剩下回忆”的吴念真,却用了一句《麦克阿瑟回忆录》回应大家的好奇:回忆是奇美的,因为有微笑的抚慰,也有泪水的滋润。

  深知自己年纪不大,经历中更是乏善可陈,若是装老成地说我的回忆也是奇美的,未免也太矫揉造作。但我想并不是所有的文章,都需要有相似的经历才有发言的权利,否则谈及生老病死,九条命也不够体会。所以坦诚地说,就这样简单的一句话,已经让我对这个作家有了好感,我知道这绝不会是一本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的书。事实亦如此。

  看书常常是碰运气,也会看到不适合自己的书,但是这一本,可能要用到我未来半年的运气才换来吧。我想看过这本书的人,应该都不会对我如此慷慨的交换有所怀疑。

  前言有点宿命的味道。写的是作者迄今为止,有过四次相命的经历,前三次都奇准无比,第四次还未经验证。受过了多年的唯物主义教育,自然会归咎于巧合。人生总是有很多巧合的,不是吗?但是我还是无法辩驳,也就信服着往下读了。

  我读的译林出版社的版本,一共是203页,分五辑,分别是:心底最挂念的人,日夜惦记的地方,搏真情的朋友们,一封情书的重量以及这些人,那些事。五辑中,看得忘了是作者写的故事,还是他自己的故事。但还是清楚地记得,最喜欢的还是第一辑——心底里最挂念的人。读书的时候,我的脑子常常不够用,若是要理性地思考,便不能一头热地往下读了。正是因为这样,我才没有发现,原来我最影响深刻的第一辑,写的都是作者的至亲。

  从第一篇《母难月》时,眼泪就开始打转。爸爸是矿工,妈妈是从贡寮山上找来的孤女,生下“我”后,竟然也经历了“我”气若游丝时遇到神医,开出古怪药方治绝症的神话。甚至后来母亲在“我”婚礼上跪拜一百次还愿,也没有结尾的一句“妈妈会得骨癌,到了末期全身骨头甚至一碰就碎,是不是就因为这辈子的身,心都一直承担着过量的负荷?”来得汹涌澎湃。

  《只想与你接近》和《心意》写的都是父亲。那样沉默寡言,坚强隐忍的父亲形象我并不熟悉,但父亲的温情和骄傲,我想每个人都不会陌生。我也想起还小的时候,爸爸值班总要值到凌晨两三点。回到家蹑手蹑脚地洗澡,上床睡觉,只开个小小的床头灯照明,一直以来都是这样。那个时候,家里那么小,角落里的动静都难以忽略。即便是从不担心睡眠质量的小孩子,也总是有醒的时候。就算是还睡着,爸爸也会轻轻叫醒我,提醒我上厕所。

  睡眼朦胧的小孩子总是特别会撒娇,多半时候是醒着的我,也会装作没听见的样子,任凭爸爸把我抱到厕所去。又或者是每次没睡着,爸爸妈妈进房间看我有没有盖好被子。听见脚步声,便有点惊喜地闭上眼睛,装出平稳的呼吸。每次爸爸妈妈都会帮我把被角掖好,再轻手轻脚地离开。其实他们知道我是装睡吗?还是他们也觉得这样不那么尴尬?反正到现在,我已经把装睡的技能训练到出神入化啦。

  还很清楚地记得两个星期前的文学导读课看的《遗书》,也是心底里最挂念的人当中,唯一一篇用第三人称“他”的口吻写就的作品。后来上豆瓣做读书记录翻评论时,才猛然发现原来所谓的那个他,那个在传媒界小有名气的哥哥,真的就是吴念真本人。而那个故事,或者说多年来埋藏在心底的记忆,真的是作者关于弟弟去世这件事的自白。知道真相以后,才更觉得当时不务正业地看闲书,还看得哭鼻子,好像没有那么丢脸。

  刚刚看完一本东野圭吾,看到《遗书》这篇,用倒叙的手法,第三人称的叙事角度,从他接到弟弟死亡的消息开始写起,我还真的以为可以当成爱恨纠缠的小说看。现在回头想,相比之下,也只有这篇《遗书》,雕琢的痕迹最重。拉起了那么漫长的心理战线。写他平步青云,弟弟相形见绌。

  写他如日中天时,却还要帮助破罐子破摔的弟弟。失望,手足之情,失望交织,正是因为兄弟这个身份,没有办法去责备。反而是因为自己的得意和弟弟的无可奈何相比,使得他总希望尽他全部去帮助,或者说补偿弟弟。直到无钱可借,弟弟欠下巨额赌债,握着哥哥给的我会照顾你家里的承诺自杀,至死,才坦言:做你的弟妹也很辛苦。

  而自杀的地点,恰巧就是当年他们走过的山崖。那时年纪小小的他们,吃不饱饭,但是会兄弟姐妹一起大喊“那里有大烟囱的是基隆,还有更远更远的是台北,长大以后,我们要到那里赚钱,然后拿钱回来给爸爸妈妈,这样我们就不会没钱买菜了。”读到这里,眼泪就止不住了。这个最像别人的故事的故事,竟是作者自己的故事。或者对弟弟的复杂感情还没有理顺,在文章里把那个哥哥写得冷漠无情一点,是不是在现实中愧疚就可以减轻一些?

  全台湾最会讲故事的人耶,那是那么多读者赋予吴念真的荣誉。但那个最会讲故事的人,竟然最讲不好自己的故事。如果写作是感情唯一的出口,那么决堤也就一触即发。能够轻易拿捏任何人物任何情感,唯独在弟弟面前,显得那么笨拙。我想,是因为放不下吧。

  真羡慕作者用两三页纸,也没什么跌宕起伏,或者说就是平铺直叙,却让人感觉那么亲近。就像是久未谋面的好朋友,对自己多年来的风霜都轻描淡写,一笔带过,付诸笑谈中。但却可以关切地问起你那些不痛不痒的小伤口。可能隔了那么长时间,特别是当你一个人舔好那些个伤口以后,已经忘了,或许是不愿意想起当时是怎么疼的了。但由那个比你经历得更多的人问来,好像一阵阵钻心的感觉铺头盖面而来,无处可逃。甚至比受伤的时候,更疼。

  自序的结尾说,我相信,该记得的不会忘记,是因为在不知不觉中这一切都已成了生命的刻痕,甚至是生命的一部分,会忘记的应该就是不重要的东西。不管我自己以后变得怎么样,至少在在乎的这些人心中,还要留下点印象深刻的那些事。本想连着看完《台湾念真情》的,但读完一本,心脏就应该疼得受不了了,缓缓以后看完了念真情,希望时间把我的体重打磨得精细些的同时,也让我懂得取舍,生活得不那么沉重,轻盈些。 

责编: 水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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