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征集2012中国·陕西(商洛)茶叶节宣传语

       为了进一步提升“秦岭最美是商洛”的美誉度和陕西茶的知名度,宣传打造商洛旅游金名片,扩大商洛“秦岭泉茗”茶叶的品牌影响力,让更多更广的人以直观、生动、简练和易记的方式,关注商洛旅游,弘扬陕茶文化,推动商洛旅游业实现突破发展,决定公开征集2012中国·陕西(商洛)茶叶节宣传语、秦岭泉茗茶叶品牌宣传语、商南旅游形象宣传语和商洛(商南)旅游形象标识,现将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①2012中国·陕西(商洛)茶叶节宣传语

    ②秦岭泉茗茶叶品牌宣传语

    ③商洛市旅游形象标识

    ④商南县旅游形象标识

    ⑤商南县旅游形象宣传语

    二、征集时间

    2012年3月10日至2012年4月20日截止。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征集,各组织机构、社会团体和自然人均可参与。

    四、征集要求

    宣传语要求:8-10个字为最佳,高度概括陕西(商洛)茶叶及商洛(商南)旅游特点,朗朗上口,响亮易懂。具体要求为:1.主题鲜明,含义深邃,既能全面反映陕西(商洛)茶叶及商洛(商南)旅游独特的资源优势,又能展现陕西(商洛)茶叶及商洛(商南)旅游欣欣向荣的发展态势,让全社会认识、了解、向往陕西(商洛)茶叶及商洛(商南)旅游的形象品牌。2.用中文表达,文字要求简明易记,富有感染力和冲击力,具有较强的传播力。3.突出对外宣传特点,使不同区域和文化背景的人都能认知和接受。4.应征作品要有简洁鲜明的阐述。

    形象标识(LOGO)要求:设计简洁明快,鲜明生动,时尚动感,能够高度突出商洛(商南)旅游特点。具体要求为:1.采用彩图设计,外观简洁,构图巧妙,色彩搭配合理,视觉形象鲜明,具有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易于识别和制作,适合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传播,适合会议室、展厅、标志性建筑等醒目地方长期固定使用及方便印刷、雕塑等。2.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3.对应征作品要作简洁鲜明的创作理念释义,并提供平面、立体标识设计图,彩色、黑白效果图和比例尺寸。
 五、参赛要求

    1.参赛者最多可选10条旅游口号参赛;旅游LOGO设计者最多可选送5幅作品参赛。

    2.参赛者须用100字以内的注释对参赛作品进行阐述。

    3.投稿方式:

    ①邮箱地址:qlly2012@163.com(秦岭旅游首字母)

    ②邮寄地址:(邮编:710065)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8号凯丽大厦西座3105室,需注明“商洛宣传语标识征集”字样,请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邮寄;

    ③指定官方微薄(陕西旅游微博)

    ④新浪陕西专题网站直接提交。

    4.参赛者,需注明真实姓名(需与身份证姓名相符)和地址、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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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评选方式

    宣传语:由专业人士初选出200条口号,提交专家评审,由专家投票评选出第一名及前十名入围者。

    形象标识(LOGO):由专业人士初选出50幅,提交专家评审,由专家投票评选出第一名及前十名入围者。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各一名,奖金各5000元

    入围奖各10名,奖金各1000元

    参与奖前50名,可获商洛旅游景点通票一套

    八、特别声明

    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公告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组织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

    3.所有参加活动的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作者应保证报送的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作者应对作品的合法性负责,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来稿的邮寄费和作品制作等费用自理。主办方对参投稿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不负有责任。

    5.活动组织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6.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组织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第三届中国秦岭生态旅游节暨2012中国·陕西(商洛)茶叶节筹委会

  二0一二年三月九

责编: isund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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