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推广多项“安溪经验” 实施多项惠茶政策

  日前,泉州市政府下发《关于提升现代茶产业发展水平若干措施的通知》,从2015至2018年,市级财政将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茶产业发展。通过政策扶持,到2018年,在全市茶园面积稳定在78万亩、毛茶产量8万吨的基础上,显著提升茶产业综合竞争力,并力争实现年产值200亿元的目标。
 
  推广多项“安溪经验”
 
  《通知》中,安溪县多年来推广的生态茶园建设、质量安全管控、商标品牌管理等做法得到充分肯定,并将在全市推广。
 
  《通知》指出,推广生态茶园建设技术,加强病虫害绿色综合防控,完善茶园路网及排灌工程等基础设施配置,建设防护林隔离带,形成“头带帽、腰束带、脚穿靴”的良好茶园生态系统。按照这一标准,到2018年,全市将建设完成5万亩标准化生态茶园,辐射带动20万亩生态茶园建设。
 
  文件认同安溪县“农资监管与物流追踪平台”模式,要求各产茶县、茶叶企业要引入现代信息管理手段,建立农药商品质量追溯体系,对进入市场的每个农药产品从生产厂家到经销商到农户的全程、双向、即时追溯管理。至2016年底茶叶类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将全部纳入省级可追溯平台管理,做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
 
  此外,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深化商标品牌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14〕149号)精神,鼓励茶叶企业、农民合作社培育和创建驰名商标,支持“安溪铁观音”、“永春佛手”、“闽南水仙”等优势区域品牌进一步做强做大。对新注册的茶产业地理标志商标、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市政府将给予10万元奖励。对商标质押融资、商标维权也将在政策上给予支持。
 
  实施多项惠农政策
 
  由于茶产业也属于劳动力紧缺的传统农业,“靠天吃饭”的自然属性依然存在,此次出台的政策对茶叶生产加工的机械、涉茶金融贷款、茶叶保险提出多项优惠政策,提高茶农、茶企抗风险能力,提高机械化、集约化生产。
 
  《通知》提出,要用好用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大力推广茶园采茶机、修剪机、微耕机和水肥一体化设备,降低人工成本。将组织茶叶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申报省级加工机械补助项目,推广茶叶初制加工不落地机械化自动化生产线,特别是碳纤维远红外地暖温控萎凋设备、自动化萎凋设施、离地晒青晾青等茶叶加工机械,解决雨天不能晾青做茶等问题。到2018年,全市将建成20条茶叶初制加工不落地机械化自动化生产线,在省级财政补助基础上,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给予补助。
 
  《通知》要求,按照《泉州市农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泉政文〔2013〕78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点小微企业融资项目库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4〕140号)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茶叶企业、专业合作社等优先列入泉州市重点小微企业融资项目库和农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范围,涉农金融机构优先安排和审批贷款。加快推进山地茶园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推动经过确权发证的茶园通过林权流转、抵押等方式进行融资,指导银行业机构积极开展茶园经营权、大型茶机具抵押贷款业务,开展涉茶保险,促进茶产业发展。
 
  此外,《通知》还对茶叶电商、茶文化推广、茶旅结合、茶叶精加工、职业农民培训等方面提出政策扶持措施。
 
责编: 语笑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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