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5年将重点补贴购置茶叶加工机械

  近日,《安徽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公布,与往年相比,今后三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补贴对象、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补贴产品经销企业和补贴操作程序等方面作了一些调整和创新。
 
  此次《意见》最大的变化是对补贴对象进行了修改,将补贴对象从“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改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个人既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既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
 
  补贴机具范围由2014年的11大类32个小类88个品目压缩到11大类25个小类50个品目,目的是为了突出重点,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着力解决农民购机难、补贴价值较高的农业机械,提高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根据省委、省政府2015年一号文件要求,按照“兼顾南北,突出重点”的原则,安徽省2015-2017年确定的重点补贴机具为:茶叶加工机械、秸秆粉碎还田机、捡拾压捆机、深松机、免耕播种机、旋耕播种机、粮食烘干机、轮式拖拉机(80马力及以上)、玉米收获机械、谷物收获机械、水稻育插秧机械、喷杆式和风送式喷雾机、干坚果脱壳机。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对秸秆粉碎还田机、水稻育插秧机械和玉米收获机械实行敞开补贴。
 
  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农机管理部门不再汇总公布。根据“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参与补贴活动,所销售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经销企业自主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注册。逐步使补贴政策实施操作过程与农机产品经销企业脱钩,过渡期3年。
 
  补贴流程也更简便,不仅将补贴产品资质与支持推广目录脱钩,还实行重点品目的敞开补贴,减少确定补贴对象等审批环节。同时,提倡补贴对象先购机再申请补贴,鼓励县乡在购机集中地或当地政务大厅等开展受理申请、核实登记“一站式”服务,尽可能简化操作程序。
 
责编: 语笑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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