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茶基地茶园和绿色食品A级茶园的禁用农药主要有哪些?

  适用于作为出口茶叶基地的低残留茶园和生产绿色食品A级茶园中使用的农药,除应具备一般茶园适用农药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我国绿色食品生产的规定以及主要茶叶进口国的残留限量标准。我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1995年制订的《生产绿色食品的农药使用准则》中,规定允许使用植物源,矿物源和微生物源农药,但严格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和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农药品种。允许有限度地使用部分有机合成农药,但须按安全使用标准进行。若选用新研制生产的化学农药,应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批。

  此外,还必须参照主要茶叶进口国(主要是欧盟)茶叶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来考虑农药的选用。这类茶园适用的农药参见表。氮要铁别注意的是,目前可在第一类茶园中使用的农药“灭多威”不能在这类茶园中使用。

  有些农药如噻嗪酮和除虫脲,虽然从生物活性和性质来看是茶园适用农药,但是当前欧盟在新的茶叶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中尚未正式制订,临时标准却有订得非常严格,相应为0.02毫克/公斤和0.05毫克/公斤。因此,在出口茶园中暂勿使用,以防止引起超标。又如甲氰菊酯,在欧盟标准中也订得很严,为0.02毫克/公斤,因此也不宜在出口茶园中使用。

责编: 深水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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