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检察·普洱茶原产地生态保护与发展研讨会”成功举办


  6月1日,由方圆杂志社、普洱市检察院主办的“绿色检察·普洱茶原产地生态保护与发展研讨会”在云南省普洱市举办。
 
  围绕如何建立普洱茶原产地生态保护的长效机制等议题,来自全国各地检察机关、专家学者、普洱市党政机关代表及茶行业管理部门的百余位代表参加了会议,并展开了热烈的研讨。
 
  领导致辞
检察日报社编委、方圆杂志社社长孙丽介绍与会嘉宾
云南省普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卫东致辞
检察日报社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维夷致辞
 
  主题发言
云南省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世清
 
  绿色是普洱茶的颜色,更代表着普洱追赶跨越、绿色发展的蓬勃生机和希望。围绕普洱“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的战略目标,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绿色检察”的理念。
 
  围绕绿色检察,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努力和探索:一是积极回应绿色发展要求,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二是全面加强源头保护和源头治理,探索开展生态修复补偿工作。三是破除片面追求办案数量的观念。四是诉前程序主导优先的理念。我们提出对于80%以上的公益诉讼案件,要在诉前程序中解决。五是探索容错纠错的理念。充分尊重行政治理主体地位和自我纠错能力,坚持检察建议先行,综合治理为主,刑事手段为后盾。六是倡导“工匠”精神。从粗放型走向精细化、个性化办案。七是建立检察监督情况通报制度。八是创新工作机制,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实现不同类型案件专业、繁简分流。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加强普洱茶原产地的保护,特别是司法保护:一是建议细化普洱茶原产地认证保护机制。二是建立严格的原产地保护法规体系并加强统一规范。三是加强对原产地保护的市场监管。四是完善普洱茶质量鉴定体系。五是引入科技手段加强原产地保护。六是加强人才培养和专业研究。七是加强司法保护和司法救济。
 
  代表发言
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辉
 
  生态优势是龙岩市乃至整个福建省最具竞争力的优势,但近年来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保护面临许多新问题,比如非法采矿问题频发,毁林种茶案件多发、区域环境问题突出等,给生态检察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为此,龙岩市检察院守正出新,构建生态检察“两化引领”新格局,重点做好“延伸、融合、共治”三篇文章,探索推动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目前已先后和福建的泉州、三明等地,以及闽粵赣边“三省五县”建立了跨省、市区域保护协作机制;针对辖区盗伐珍贵树木犯罪多发、矿区非法采矿屡禁不止的现状,积极开展专项打击活动;注重通过办理生态公益诉讼典型案件,建立监督与被监督的良性关系,以点带面,推动治理,真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积累生态检察“一院一品”新经验,通过创建“一院一品”,逐步形成了参与矿山恢复治理、服务流域治理、服务林权制度改革以及参与治理电子垃圾等生态检察品牌群,品牌集聚效应初步形成。
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卫国
 
  2018年以来,博罗县检察院积极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义不容辞勇扛生态检察责任,“五项举措”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检察力量。
 
  采取的措施包括,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聚焦“三大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三大攻坚战”案件集中办理、专人办理和扁平化管理,常态化开展指导督导;联合县法院、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召开了博罗县公益诉讼联席会议,联合制订了《关于加强行政公益诉讼配合协作的若干意见》,统一了思想认识,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主动融入中央环保督察行动,彰显检察机关领衔公益诉讼的使命担当,比如博罗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局开展了博罗县城整治扬尘污染维护空气环境专项检查活动,依法向原县环保局、国土局、公用事业局、环卫局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等。
山东省费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东
 
  近年来,费县检察院将公益诉讼作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力抓手,围绕难点求突破,围绕重点求发展,努力提升生态环境检察监督工作质效,有力促进绿水青山生态费县建设。
 
  实践中,生态环境检察建议存在制发管理不规范、针对性不强、建议内容缺乏精准性对策等问题,费县检察院于2017年10月,率先在全省开展检察建议规范化建设,将其作为加强生态环境检察监督、提升公信力的重要举措;针对检察建议这一监督方式自身存在的刚性不足等问题,费县检察院充分运用检察智慧,积极争取人大监督等力量,形成多方合作、双赢共赢多赢的工作局面;费县检察院以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为目标,相继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为蓝天助力,与河(湖)长同行”等检察专项行动,联合相关监管部门,对全县30余家排污企业、17条市县级河流,进行拉网式排查,以专项行动为突破,解决生态环境焦点难点。
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超 
 
  南靖县是世界文化遗产福建土楼所在地,也是福建省首批国家生态县。生态是南靖最大的优势,同时也是责任,保护生态责任重大。
 
  南靖县走出了一条特色的绿色检察实践样本,包括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创新生态修复办案补偿机制,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修复;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诉前程序和提起诉讼双管齐下,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利剑作用;注重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在生态领域开展专项巡回检察,主动发现、监督、纠正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通过以上措施的出台,南靖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南靖县的生态保护作出了积极贡献,也形成了特色南靖经验。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长胡玥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护生态环境,向阳区检察院主要通过公益诉讼、发出检察建议等多方面的履职,助力河长制工作全面发展,切实维护生态环境。
 
  包括紧扣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市检察院、市河长办协同推进河长制的工作部署,聚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检察机关与区河长办根据各自职能,在公益诉讼、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修复水生态等方面深度合作,助推河长制落地生根;检察院与区河长办建立安全会议联席、信息共享等制度,充分发挥河长办统筹协调、检察院检察督查作用,立足各自优势,两处发力,研析全区河湖保护工作最新动态,及时处置水生态破坏事件;检察机关对接市“河长制”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鹤
 
  促进和保护普洱茶地理标志工作任重道远,对此,我谈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加快立法,制定完善地理标志保护的制度和措施。二是扩大宣传,加强培训,引导权利主体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三是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有效衔接,加大保护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知识产权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对私法领域的侵权纠纷,提高违法成本,保护合法经营主体的利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普洱茶产业绿色发展。四是重视地理标志品牌保护工作,加大知识产权审判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快建立完善的人民法院系统专业人才库,优化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人才层次、数量、结构,更好地适应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长远发展,办理好涉普洱茶知识产权案件。
云南省普洱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刘伦
 
  为提升名山普洱茶的品牌价值,增进消费者对名山普洱茶的信任度,自2016年起,我市通过“五个统一”,实现了名山普洱茶从鲜叶到终端产品的一致性,走出了一条具有普洱标识的品牌打造之路。
 
  统一品牌。按照“政府引导、联盟主体、市场主导”的原则,形成了“景迈山古茶林”“普洱山”“凤凰山”三个名山普洱茶品牌。统一标准。组织联盟企业制定《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生茶)紧压茶》等三个企业标准。统一检测。品牌办公室委托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联盟企业每一批的产品进行现场抽样、确认产品数量并封存、检验。
 
  统一监控。实现对诚信联盟企业产品生产、现场抽样、产品封存、产品包装和加贴专用标志的全过程监控。统一标志。经检测合格的联盟产品,由市质监局按照一品一码的要求,以抽样基数发放属于每片茶的专用标志。
云南省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勇
 
  在推进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长足进展。
 
  在绿色发展战略方面,我们坚持空间管控,用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空间利用格局和开发强度,从源头上杜绝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我们坚持改革创新,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依法监管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在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方面,我们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突出重点打好三大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等7个标志性战役。二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协作机制。三是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云南省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曾涛
 
  2016年以来,我局在建立“114”原产地保护机制上下功夫,着力构建联盟为主体、标准为引领、可追溯体系为保障的质量监管体系,推动我市的普洱茶产品原料可溯、产地可查、标识明晰、品质保证。
 
  一个抓手,即以原产地地理标志为抓手,让普洱茶打上普洱标识。一个目标,即打造普洱茶公用品牌,提升普洱茶品牌价值。
 
  四个最严,即落实四个最严监管要求,营造普洱茶放心消费环境;实施最严格的过程监管,生产过程全程监控保证联盟产品的可信度;建立最严的标准体系,保证联盟产品的高质量;实行最严厉的处罚,规范市场环境。坚持最严肃的问责,进一步压实责任。
 
  下一步,我局将健全完善普洱茶的标准体系、质量监管体系、追溯体系,提高消费者对原产地普洱茶的信任度。
 
  单元点评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第一办案组主办检察官、二级高级检察官邱景辉
 
  普洱的绿色检察,充分体现了公益保护中的人文情怀和责任担当;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协作协同,推动普洱茶原产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向标本兼治不断迈进;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知识产权及其产业发展的检察保护,可以作为一个专题,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过程中,应当坚持稳妥积极,确保做优做实。例如,针对同一时期同一行政机关同类违法履职行为,通过一个检察建议进行类案监督,并强化跟进监督,认真开展“回头看”,推动一揽子解决相关社会治理问题。
 
  关于普洱茶原产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建议依托现有的公益诉讼领域,统筹推进衍生的“等”外公益保护。一是生物多样性保护。以《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2020年在昆明召开为契机,从保护古茶树及其周边自然资源的生物多样性角度加强研究和探索。二是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保护。在推进“一带一路”战略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见》关于“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公益诉讼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出口普洱茶的质量安全保护。三是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在加强环境资源、国有财产保护同时强化茶马古道、少数民族茶文化等保护。四是电子商务保护。学习借鉴地理标志产品“阳澄湖大闸蟹”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经验,加强对电商平台销售假冒伪劣普洱茶的惩治。
 
  建议增强检察公益诉讼的预防功能。例如,加强各类保护名录的编制和更新,为执法司法提供明确依据,为守法提供明确指引。又如,在建设项目立项的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生产评价环节,督促行政机关严格履行行政许可职责,防止立项开工投产后难以回转,让公益保护从亡羊补牢、事后修复向风险防控、防范于未然前移。
 
  嘉宾座谈
河北省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温建军
 
  对于普洱茶的保护,我有几点不成熟的建议:
 
  一是建议从种植、采摘、加工到包装成为商品,每一步都要做有机认证。我在邯郸茶叶市场上看到的茶饼、茶砖和散茶,很少有有机认证。毕竟品牌的创建非常不容易,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就会影响品牌形象,甚至影响市场销售,市场是茶农的命根子,在这方面要未雨绸缪。
 
  二是做好对茶树,特别是古茶树的保护工作。茶叶不能滥采,有的古茶树被采得面目全非,看起来让人心疼,这对可持续性发展非常不利,应该对茶户采摘茶叶进行一个规范性的指导。对包卖出去的古茶树,也要强化管理,积极养护,不能一卖了之,不闻不问。
 
  三是建立市场准出制度,通过制度的建立,加强对不良信誉商户的管理约束,让市场形成良性循环,避免对客户的情感伤害。
 
  四是希望成立一个由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检察机关牵头,市场监管、环境保护、茶叶协会等有关部门参与的预防、保护、打击机构,对普洱品牌进行全方位保护。
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闻延菲
 
  早在2014年,我们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有民行、公诉、侦监等部门参加的诉讼大联动专项活动,为开展公益诉讼活动奠定了很好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另一方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后,我们采取一体化办案机制,对于重大的公益诉讼案件,市院统一牵头,全市抽调人员,加强办案力量。
 
  依靠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及时汇报,取得支持,针对当地党委政府关心的环境问题,检察机关充分运用调查权、监督权做了很多工作,这些工作也得到了县委支持。
 
  刑事打击和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举。去年一年我们对滥伐林木、盗挖资源的刑事案件共提起8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不仅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还要求承担补植、复种、修复环境的法律义务。对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不仅仅是一判了之,还要采取各种方式修复生态环境。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青
 
  2017年以来,金水区检察院顺应检察工作发展规律和趋势,立足检察监督主责主业,在公益诉讼监督新领域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内外协作机制,切实把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争取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组建宣讲团,开展检察长公益诉讼走访活动;成立公益诉讼办案组,组建专业化办案队伍;确立公益诉讼专业化联动办案机制,实行侦监,公诉,民行三部门联动,减少流通环节,提高工作效率;聘请行政法学教授指导公益诉讼工作,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设置举报电话、举报电子信箱、微信“拍一拍”举报平台,提高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三是聚焦民生热点,维护民生民利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检察院专职委员张聚友
 
  周至县是西安市的“后花园”和最主要的水源地,是中国最著名的猕猴桃之乡。近年来,周至县院在践行“绿色检察”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一是依法严打不留余地,两年来,共批捕起诉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犯罪案件16件20余人;二是强化监督不留死角,两年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破坏环境资源案件5件,督促有关部门取缔非法沙石场21家、取缔黑河库区非法农家乐15家、强制拆除秦岭北麓违建别墅13栋;三是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督促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相关案件12件。
 
  近年来,共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件;四是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补偿机制。在对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嫌疑人批捕起诉的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修复环境、赔偿损失,并作为建议法院从轻处罚的重要情节,以达到既惩罚犯罪又使受损害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与补偿的双重效果。
 
  专家发言
段砚普洱学院政法学院院长
 
  随着古树茶价格攀升,受经济利益驱使,一些地方出现了乱采滥挖、伐树采摘等破坏古茶树资源的现象,古茶树的生存受到严重威胁;滥施农药化肥,严重影响了古茶树的品质。为此,2017年普洱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普洱市古茶树资源保护立法计划。原普洱市法制办与普洱学院签订了《古茶树资源保护立法合作方案》,由普洱学院负责拟定修改稿,并深度参与到该立法的修改和审定工作中。对于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打造“绿色检察”的普洱茶原产地保护与发展我有如下建议:
 
  一是尽快确定保护范围与对象。以景迈山申遗为契机,确定普洱市几大古茶名山保护区,加大古茶树资源的保护力度。二是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开展提前干预。如与《条例》执法主体开展合作,运用联席会议、合作机制等多种手段,帮助行政机关提高执法质效;三是加大对古茶树生态环境破坏的追查力度,对不履职的行政机关提起检察建议,行政公益诉讼;四是对于普洱茶公益诉讼案件应联合相关部门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以案释法。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灿发
 
  对普洱茶的保护,最重要的是对地方生态环境的保护。普洱茶离开当地的环境就不叫普洱茶了,在这样的情况下,保护好当地生态环境就至关重要。保护的手段有很多,今天探讨的是用检察的手段来保护。现在,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包括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这个手段与原有的环境保护手段相比,更具有威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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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墨墨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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