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标签不合法茶叶,海口一茶叶店被罚5000元

  4月21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海口龙华世贸茶叶城某茶叶店因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茶叶,近日被龙华区食药监局罚款5000元。
 
  去年12月8日,海口市龙华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龙华区金贸西路海口龙华世贸茶叶城某茶叶店检查时,发现在该店销售区入口处右手边货架第二层,有2盒外包装为红色且标明“大红袍”字样的包装盒,盒内有18个金属茶罐,里面均装满了茶叶,外包装盒和金属茶罐均未标注产品信息,盒子周边没有张贴散装食品标签。在该店左手边货架第二层角落,发现一个透明包装袋,袋内装有13小袋的茶叶,小袋上标注了“印象”“大红袍”“武夷岩茶”字样,此外并无其他产品信息,在袋子及摆放货柜周边也同样没有张贴散装食品标签。该店现场无法提供上述茶叶的购销台账、供货商资质证照以及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但可以提供13小袋标注了“印象”“大红袍”“武夷岩茶”字样的茶叶的进货单据。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涉嫌违法食品进行查封。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执法人员对该茶叶店进行立案调查。经询问了解到,上述无标签标识茶叶中,2个外包装为红色且标明“大红袍”字样的包装盒里面所装的是水仙大红袍,每盒80元,共160元,透明包装袋内13小袋是肉桂大红袍,两者均是该公司从福建省安溪县茶都彤兴岩茶行采购而来,而茶都彤兴岩茶行又是从武夷山三仰峰茶业科技有限公司手中采购上述茶叶,而武夷山三仰峰茶业科技有限公司只生产散装茶叶,因此上述无标签标的茶叶不是品牌茶叶,而是散装茶叶,所以没有像预包装茶叶那样完整的产品信息。
 
  该茶叶店在经营散装茶叶时,未在散装茶叶存放的容器或外包装上标明茶叶的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也无法证明其并未将上述2种未张贴散装标签的茶叶销售出去。该茶叶店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散装茶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3月28日,龙华区食药监局依法对该茶叶店罚款5000元。
责编: 墨墨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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